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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上,何小兵開啟收音機,聽了會廣播,電臺放的多是流行歌 ,聽不下去,便關了。顯然何小兵對搖滾樂已不是那麼痴迷,但聽慣搖滾了,沒法再聽流行了。現在聽搖滾已不是為了發洩民,就單純地是為了聽點歌。
回到小區,何小兵停好車,在小區的門口買了點草莓,走在雨中。雨水不大不小,已經把何小兵澆透,他覺得很舒服,感覺自己正跟自己敞開著心扉。
雨水從臉上流到嘴裡,有點兒澀。何小兵仰起頭,讓雨水直接打在臉上,麻麻的,衣服已經溼透,何小兵索性脫去外衣,光著膀子,享受著雨水的灌溉,渾身涼爽,他想高歌一曲。這時他突然意識到,其實這麼多年,在他對音樂熱愛的背後,潛藏著他對“發現自我”的熱愛,這才是他一直追求的,音樂不過是一面鏡子,而他要的,是鏡子裡自己的模樣。他對這個模樣有一個很高的期望,總是不滿意現在這副德行,於是透過移動鏡子,從更多角度和方照自己,試圖照出自己更多個面兒的樣子,卻仍不滿意。於是他認為是鏡子的問題,想換面鏡子,但這時他發現,自己的初衷是錯的,他給自己設想的那個模樣僅僅是設想的而已,並不是真實的他自己所以,他不必為兩者的不一樣而苦惱。想到這裡,何小兵豁然開朗,覺得一都想通了,今後不必再苦悶迷惑下去了。
何小兵在雨裡跑了起來,跑得飛快,水花四濺,他覺得異常歡快。
跑回家,何小兵脫下溼褲子,洗了個澡,靠在沙發上吃起草莓。這時,他又想起了姥爺,想起了很多很很。
第十章2009年,發現之旅
一切都是暫時的。何小兵坐在從拉薩回北京的飛機上,看著窗外,這樣想到。
飛機越飛越高,城市、建築、車輛已經看不到了,只剩下那些山與河流。很多很久以前,這裡曾經是海洋,現在變成高山和峽谷,如此神奇。大自然的變化尚且如此,何況渺小的人類。
如果瞭解地球是怎麼形成的和其各階段演化程序的話,就會相信一切東西暫時的,儘管這是一個絕望的想法,但事實如此。宇宙中本來沒有地球和人類,地球不過是宇宙塵埃的堆積,人類是目前地球上最高階的生命,而地於上最初的生命不過是藻類。
人只是地球在宇宙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生物,就像恐龍會滅絕一樣,人類早晚有一天也會滅絕,甚至滅絕的原因恰恰是因為自作聰明——對地球的過度開發,地球上的雨越下越大了,風也越刮越猛了,夏天越來越勢,冬天越來越冷,越來越不適合人類居住了,不相信這一點也沒關係,總得相信,個體早晚有一天要滅亡,所以,還有什麼東西是一個人必須佔有的呢?
當個體滅亡後,只有一樣東西會傳遞下來,那就是情感。每到祭日或清明,總會有人為逝者燒雞東,這就是感情的證明——所以,活著的時候,要對得起死後他人的這種思念。除了感情,一切東西都不用看得太重。而感情也會隨著付出者和承受者的逝去而逝去。世界本是空無的。
所以,活著就是活著,不應有目的,活著並不能改變什麼——在狹小的時空中可以改變很多,但這些改變在龐大的時空中徒勞的。
過去的那一年裡,何小兵依然沒有從迷途中走出。他隱隱約約覍得以前的生活有問題,應該儘早從已經厭倦的生活中解脫出來,別再為不情願的事情買單,但如何才能解決這些問題,他不知道。
何小兵沒再摸過吉他,心情因此而變好了。其實並不是因為他不彈琴了便真的獲得快樂,只是因為不彈琴了,便不會再想、再接觸那些鬱悶的事兒,便顯得快樂,就像一直把手插在冰裡的人,把手放到涼水裡,也會覺得燙手,而如果一開始他就把手放在熱水裡,然後再放進涼水裡時,只會感覍冰手。
何小兵知道,其實這種表面的輕鬆是一種假象的,他的內心依然糾結著,只有那種用不著躲避任何事情而獲得的快樂才是真正的快樂。他試著拿起吉他,不再逃避,但是彈出的節奏和旋律,依然帶了點兒憤怒和憂傷,他知道,目前自己的心境 就是這樣,無法改變。所以,要想獲得真正的快樂,只能先從自己的內心出發。
何小兵曾試圖按別人的活法兒活,但是依然得不到他們的那種快樂。他明白,別人的幸福永遠不能屬於他,只有真正屬於他的幸福才屬於他,但這幸福究竟是什麼呢,除了他自己,沒人知道,而他現在也不知道,所以,他仍將暫時得不到幸福、悲憤地生活著。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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