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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地裡剛乾完活,接著就得做飯、洗碗、洗衣。補鞋,沒完沒了,常常顧不上梳頭洗臉。看江和其他家屬這等狼狽,我彷彿看到了將來的自己。知識青年?只要我們是女人,保不準哪天國家也會讓我們退職,像江和其他“臭家屬”一樣。這樣的前景使我膽戰心驚,我死也不想跳進這麼個泥潭!所以我真開不了口對周說我要嫁給他。到北大荒已鑄成大錯,在這個節骨眼上,我千萬不能一錯再錯,否則我的命運就一了百了,再沒人能幫我救我了。
與此同時,看著周難受的樣子,我的心隱隱作痛。我做了他的女朋友,給他的只有煩惱。他已經掉了好幾斤肉,往日的幽默也難覓蹤影,即使勉強擠出一個笑容,可眼裡全寫著深深的憂傷。我看他的眼神,真想大哭一場。
因為他父親的歷史問題和他自己童年的經歷,周比我要內向和敏感得多。他也許早聽到了村裡人的閒言碎語。開始時大家都不信我倆會相愛,而後他們似乎不太喜歡這個事實。他們背地裡說周是於連,斯湯達的名著《紅與黑》中的主角。
這太不公平!周根本不是於連,他清楚我的家道中落,我的父母既沒權又沒錢,有的只是沒完沒了的麻煩:老革命是麻煩,知識分子也是麻煩。周是在我坦言相告這一切之後才成為我的男朋友的。他知道的事,別人不知道,他懶得解釋,反正說了也沒人信。現在,大家等著看好戲,看我怎麼把他甩掉。
為什麼這些人會有如此邪惡的念頭?周又沒得罪他們中任何人。也許對他們來說,周生而屬於社會底層,他應該明白他的地位,莫作非分之想。按此推想,我一旦嫁給了周,我也應該知道我的地位。我不再是老幹部的女兒,而是國民黨軍官的媳婦,我的孩子是國民黨軍官的孫子。
初戀使我大開眼界。遍地陷阱,漫天網羅,口蜜腹劍,笑裡藏刀。晚上,我一遍遍讀曹雪芹的《紅樓夢》,對林妹妹和寶玉的愛情產生了共鳴。我開始理解為什麼他們要哭、要病、要瘋、要死。他們是以心相許的一對,只求廝守在一起度過此生。但在那樣的社會,那樣的家庭,他們空懷其想,萬般無奈。他們做的每件事,都與本願相違;說的每句話,都刺痛著對方的心。傳統和權術,虛偽和嫉妒,情人的血淚斑斑,這就是古往今來的中國!情勢比人強,有志者事難成。縱然有鑠金的熱望,到頭來只能是抱恨終天。真叫人慾愛不能!欲生不能!
一如書中的女主人公,到了1973年夏天,我發現自己已經山窮水盡,除非說謊,無論說什麼別的,都會傷周的心,喚不回他的歡顏。於是一天晚上,我對他說:“周,我不能和你結婚,我們相愛就是一個錯誤!你應該和香結婚,我知道她想嫁給你。”
“不!我一點也不愛她!我愛的是你!你怎麼能對我說這種話?”
我哽住了,眼淚湧了出來。一開了頭,就再也止不住,只覺得天地間除了愁苦充盈,再無它物。悲愴竟無邊無涯!我的心沉到了苦海的海底。中文裡有“傷心”二字,我這下才算是嚐到了傷心的滋味。我的心在淌血,一陣陣疼痛難忍。周過來勸我,他根本勸不住,後來他便只能摟著我,和我一起哭。我們強忍了這麼久,苦澀的眼淚泡著心,現在這淚水終於決堤而下,任什麼也擋不住。在此之前,我從未有哭成這樣的時候,此後也再沒試過。至於周,這是我唯一的一次見他流淚。
那天晚上,我反覆問自己:——你愛他麼?
——當然愛!
——如果你不打算和他結婚,就不應該愛他。
——但我做不到,他也做不到。我們就這麼彼此相愛。
——那麼為什麼你不能和他結婚?畢竟這是新中國,沒有包辦婚姻,不像書中的戀人,你們可以生死廝守,共度餘年。也就是說,只要你改變主意,說聲行,你還是能給他帶來快樂,而不是痛苦。
——這可能麼?我是說如果我非常不幸福,我能使他幸福麼?
——誰知道,也許能呢。
——好。巴,既然我願意和他一起死,我想也許我能夠和他一起生。犧牲我自己,成全他的夢。說到底,我也不能叫犧牲,我反正是沒有出頭之日了。何況我們真的相愛。為什麼我們的愛這麼辛酸,這麼艱難,愛不是如糖似蜜的麼……
腦子來來回回轉著這些念頭,我決定給我父母寫封信,信裡沒有一句口號和大話,我單刀直入對他們說,我想永遠離開這個地方,問他們能不能幫我。如果不能,或者不願,也罷,我告訴他們我和周正在談戀愛,我打算嫁給他,我們就在這兒過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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