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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諧笑道:“這炒菜可不宜多吃,按長公主的說法,是吃多了上火,朝食也得用些粥羮之物才好克化罷!”周允用竹箸夾起一顆荻芽:“如今這國策之爭,正如這顆荻芽一般,火候恰到好處,可以上盤了。”宋諧微微一笑:“不再添一把火?”周允搖搖頭:“過猶不及啊!話說回來,你身為丞相,百官之首,明明知道熊康是儒門弟子,而陛下若採納熊康之言,定然會釀成今日局面,卻不出言阻止,難道就不怕陛下它日回過神來,怪罪於你嗎?”宋諧嘆道:“我如何沒有勸諫?先前我就對陛下說了,如今時移世易,經過秦朝一代,各門各派的學說大多有所演化,已經不復舊時面貌,別說現在,就連你們法家,在周天子時,不還分了勢、術、法三家嗎?時至今日,分出來的派別只怕更多了罷?不過陛下自覺可以控制局面,我也勸不住,倒不如索性讓陛下看清熊康等人的真面目,也好將這些不合時宜的言論一網打盡!”旁人聽到宋諧這一席話,興許還會一頭霧水,身為當事人之一的周允,心裡卻再明白不過。諸子百家影響深遠,門生學徒自然也遍佈天下,縱使經過秦始皇的打擊,也不過是暫時蟄伏,稍有衰落,卻未完全敗亡,如今新朝建立,那些原先潛伏起來的各門弟子,便又希望藉著當政者來宣揚自己的學說。然後事情還要從頭說起。劉遠之所以會下招賢令,就是因為熊康對他說,為君者當兼聽則明,廣納天下良言,以顯君王之懷。劉遠深以為然,於是就下了那道後來引起天下震動,掀起無數風波的詔令,又闢爭鳴殿,以作辯學之所。但是熊康之所以會作出如此建言,主要原因還在於他有另一層鮮為人知的身份。熊康是儒門弟子。儒門自從秦始皇時代就受到嚴厲的打擊,秦二世胡亥更加不可能為他們平反,自那時起,儒門弟子就無時無刻不想著光復門楣,名揚天下。他們蟄伏了許久,終於碰上這個機會,當然不肯放過,藉著在爭鳴殿辯學的機會,儒門弟子摩拳擦掌,打算一展所長,讓儒家徹底取代法家,成為治世之學。一開始確實進行得很順利,儒門弟子在這些年也學聰明瞭許多,他們並不一味排斥它派的學問,反而博採眾長,去蕪存菁,將儒學發展得更加完善,從這一點來說,熊康的打算是沒錯的,像重教化,輕刑罰一類的觀點,確實令劉遠頗為贊同,而且欣然採納。但是他忘了,就像其它學派一樣,儒門裡也分了許多派別,有時候同為儒門弟子,彼此的觀點也有截然不同的時候。別說熊康不是儒門領袖,就算他是,估計也控制不了局勢的發展。漸漸地,就開始有人把關於君王仁德牽扯到劉遠對父親和嫡母不孝的事情上去,劉遠最恨別人在這件事上對他指手畫腳,當時一聽,直接就惱羞成怒,拂袖離去,事後還將說出這番話的那個儒門弟子痛罵一頓,對儒家的印象自然也就一落千丈。這下正合了其它門派計程車子的意了。儒家風頭最盛,大家正愁沒機會扳倒他們,他們自己內部協調不好,直接把把柄遞到別人手上,其他人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蜂擁而上,把儒家貶得一無是處,順道把自家學說改一改,以便更加適應時代發展需求,尤其是帝王的統治需要和愛好。譬如說有人批評劉遠不尊父母這件事,法家弟子就反駁道:父慈子孝,父若不慈,做兒女的又如何孝順?萬事萬物源於法,法若得立,諸事大定,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這種情況就應該訂立律法,規定子女虐待父母,當處以大刑,反之若父母待子女不慈,甚至虐待子女,子女成年之後,也可不必贍養孝敬父母云云。從前秦律裡對孝道有很嚴厲的規定:兒女控告父母,奴婢妾室控告主人家,一般都不為罪,父親偷了兒子的財物,這也不算罪,父母如果控告兒女不孝的,要求處以兒女死刑的,也要處以重刑。這些律法的制定,當年都有身為法家弟子的商鞅與李斯等人的影子在裡面,後來新朝建立,劉遠因為自身經歷的緣故,對這條律法怎麼看怎麼不爽,就要求不要加入乾律裡。結果現在法家弟子為了光大自身,順便打擊別派學說,直接就與時俱進,迎合上意,把律法給改了,直接呈獻給皇帝。諸如這樣的行為,其它門派的弟子也沒少幹。總而言之,這場被後世稱為“國策之爭”的辯學,開始愈演愈烈,朝著不可預測的方向進行。這些事情,就連丞相也控制不了。仔細說來,其實朝中大臣,多數都有諸子百家的影子,比如說周允就繼承了法家裡申不害一脈,而宋諧則是名家弟子。但名家一派到了秦末,就已經逐漸趨於沒落了,宋諧沒有能力力挽狂瀾,也不覺得名家不適應時代發展,任其沉寂下去有什麼不好,所以他壓根就不贊成這種辯學之爭。在他看來,百家爭鳴存在的意義,在於讓諸侯割據時代的諸侯王們選擇最為適合的發展道路,從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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