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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成功一次“大跳”,馬上就能給婷兒帶來一種成就感,因此,即使最終沒有下贏媽媽,仍然越玩越自信,越玩越有趣。這種每次都具有挑戰性的玩法,對婷兒始終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加上我把陪她下跳棋也是做為獎勵她某種好表現的獎品,直到她小學畢業,和媽媽下跳棋都是一件能讓她歡呼雀躍的事情。
婷兒的玩具不多,我每買一件玩具,都要考慮它對婷兒的心智發展有什麼影響。0…1歲選的是感知觸控玩具,1-2歲選的是走動玩具,2-3歲選的是難度較低的智力玩具和模仿性玩具,發展孩子想象力,3歲以後選的是難度較高的智力玩具如跳棋、五子棋、建築模型、電子琴等。還透過使用放大鏡、磁鐵、指南針、小溫度計、玩具手錶、鋼捲尺等小工具,在玩耍中不斷增強婷兒的好奇心和求知慾。
打好性格基礎,努力提高情商
自從美國作家丹尼爾·古爾曼的《情感智力》一書1995年出版以來,“情商(EQ)”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稍懂一點教育的人都知道,“情商才是決定人生成功與否的關鍵”。為什麼“情商”如此重要呢?看看它的內容就不難明白了。
所謂“情商”指的是:良好的道德情操、樂觀幽默的品性、面對並克服困難的勇氣、自我激勵、持之以恆的韌性、關心他人的善良、善於與人相處、把握自己和他人情感的能力等等。簡而言之,它是人的情感和社會技能,是智力因素以外的一切內容。情商高可以使智力平平的孩子最終建立輝煌的人生,情商低也可以使智力超常的孩子變成一個平庸的人。
有趣的是,“情商(EQ)”的概念1990才由哈佛和另一所美國大學的兩位心理學家首次提出,而我在1997年看到《EQ之門:如何培養高情商的孩子》一書時,驚喜地發現我們對婷兒的許多要求和訓練,都是在培養她的“高情商”!只不過當時還沒有“情商”這個洋說法,為了讓婷兒具備我所希望的各種能力和美德,我一心想的就是怎樣從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進行長期的性格培養。
我堅信,性格基礎是早期生活奠定的,最初幾年的生活習慣,父母態度,家庭氣氛,以後都會慢慢變成孩子的性格特點,每一個習慣在其開始形成的幾天特別重要、因此,每件事一開頭就堅持要婷兒按要求做,不該做的事一開頭就堅決不讓婷兒做,以後也從不遷就,怎麼哭都不行。
有的父母看見孩子一哭心就軟了,以後孩子稍遇一點不順心,就靠哭來解決。以為一哭大人就會滿足他,以哭來作為要挾大人的條件。我從婷兒離開姥姥家起就提前打好招呼:任何時候都別想用哭的辦法來換取任何東西。婷兒體驗了一兩次就明白了,哭是沒有用的,只有按要求辦才是解決問題的惟一辦法。
為了防止婷兒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我從不輕易滿足婷兒的物質要求,以免她習慣於不勞而獲。而且,為了培養同甘共苦的好品德,我從不讓她獨自一人吃任何好吃的東西,儘管那時候我的工資還不夠母女倆都吃水果,我還是硬著心腸每天和她分享一個水果,讓她覺著“分享”是正常的,愉快的,“獨吞”是不正常的,可恥的。
為了強化她的自制力,我經常在下班的路上把婷兒帶到商場門口,然後讓她選擇:“如果你不喊我買東西,我們就進去逛,如果你喊我買東西,我們就不進去。你選吧。”婷兒每次都說:“媽媽,我不喊你買東西。”我就帶著她在商場裡到處逛,教她認識各種物品。
我們留連最多的地方就是玩具櫃和食品櫃,玩具櫃的售貨員叔叔每次都讓婷兒試用一下各種新玩具,這是婷兒逛商場最愉快的時候。最難受的時候大概就是逛食品櫃了。那時候幾乎每天都有一些包裝越來越漂亮的新食品出現在櫃檯上,別說是婷兒,連我都很想品嚐一下,但是婷兒始終忍著,從來沒有要求我買過。長期多次地重複這種剋制慾望的過程,對於培養婷兒的自制力有著極大的好處。從小到大,婷兒很容易做到抵制大大小小的各種誘惑,堅持按照理性的選擇去行事。應該說,正是這種強大的自制力幫助她有效地減小了走彎路的機率。
我還在1984年12月21日的日記中記錄了性格培養的其他方面:
這段時間著重培養婷兒的幾種能力。
一、快速反應。要求婷兒對大人的話迅速作出相應的反應,不要讓大人再三再四地說。這包括做一些具體的事,如洗手、收拾玩具、幫媽媽做事等。還有就是糾正錯誤行為,如玩弄不該玩的東西,對不喜歡的人不禮貌等。這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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