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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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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個作曲人,他是很有才華,但當歌手……我個人覺得,他確實不適合,像他這樣的歌手也可以走紅?除非世界變了。”

“想不到,這個世界還真的變了。鄒杰倫發行的第一張專輯《杰倫》,僅僅在夢都本地,就突破了三十萬張,這在市道不景氣,滿地盜版橫行,整個網際網路mp3四處下載的今天,簡直是個不可能的奇蹟。”

“最讓我驚訝的是,《杰倫》專輯不僅大賣,在金曲獎頒獎典禮上,更是勇奪多項大獎。一個剛出道的歌手,居然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績,這簡直就是破天荒的事情。而發掘他這匹千里馬的伯樂,那就更不可思議了。有一句老話說,世有伯樂,然後有千里馬,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其實,一個善於發掘、培養明星的經紀人,比一個有才華的明星還重要。”

“不會吧?經紀人比明星還重要?”聽到這裡,許步高忍不住插嘴道,“當明星,外形一定要過硬,更要能唱歌能演戲,怎麼可能比當一個只是拉拉通告,籤籤合約的經紀人重要?”

“你這明顯是是外行話了。”即使此刻面對的,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雙面警魔,莫曉雲也沒有刻意掩飾語氣中的不屑之意,“當明星光鮮亮眼,一旦成名就可以名利雙收,萬人崇拜,想當明星的人自然是如過江之鯽,數都數不完,其中當然不乏有才華而又外形俊朗的人。而當經紀人相比起明星來賺錢並不多,名聲又很難彰顯,本身又要有一定的人脈資源,而且,相當一部分明星寧願讓自己熟悉的親人來當經紀人,也不願意請專業的明星經紀人,這也進一步拉低了經紀人的平均專業水準……因此,明星經紀人的整體平均水平都不高,當中真正有能力有眼光的人更是鳳毛麟角。所以,我一直覺得,一個好的經紀人,比一個好的明星更稀少,更珍貴。而我這位老闆,居然連續讓兩個看似不太可能走紅的人,迅速走紅,如果不是他真的有點本事,那就是他的運氣好得過分。不過,照我看來,還是他的能力出眾居多。到了這個時候,我已經對他服氣了,他確實是有資格當我的老闆。”

“之後,隨著憲哥主持的節目越來越多,名氣越來越大,他已經穩坐綜藝天王的地位。而且,他還建立了憲憲家族,與原來的小燕家族分庭抗禮,其家族聯合主持的綜藝節目《週日八點黨》,更是打敗了多年的收視冠軍《超級星期天》。原來只是小燕姐手下的一名小老弟,當歌手當了十幾年也紅不了的憲哥,已經一舉翻身,成為了有資格與小燕姐叫板的綜藝大哥了!到那時,我已經對我的老闆心服口服,更對當日他那個深謀遠慮的決策佩服萬分。如果那時候他答應讓憲哥加盟小燕姐掌舵的小燕一族,那憲哥最多也只能成為小燕姐手下的一員大將,怎麼可能有今天的風光與成就?而杰倫第二張專輯更是叫好叫座,不僅破天荒奪得金曲獎多項大獎,其銷量更是驚人,已經隱隱有樂壇新天王的氣象了。”

“判斷一個經紀人在圈中的地位,還是要看他旗下明星的名氣與成績。而他其時已經有兩位天王級的藝人,憑著捧紅這兩位天王,他已經穩坐圈中金牌經紀人的地位。雖然他旗下另一個女藝人並沒有大紅大紫,但明星要走紅,天時地利人和機緣運氣等客觀因素都很重要,不是單憑個人努力,就一定成功。即使是再厲害的經紀人,也不可能捧哪個哪個就紅,依賢雖然沒有走紅,但這並無損他金牌經紀人的名聲。”

“其後,他又發掘了另一個人,這個人雖然不是明星,卻比一般的明星還重要,他讓我們經紀公司從只侷限於流行音樂與綜藝節目這兩個領域的瓶頸中突圍而出,真正實現廣告、電視、電影的多點開花,這個人,就是丁昆。”

“丁昆這個人,原本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DVD影音出租店的老闆,想不到我的老闆只是見了他一面,就要請他當導演。這個說話粗俗不堪,從來沒有受過正規的電影學院教育,一臉痞子相的人,真的可以嗎?我又懷疑了。”

“可是,我的老闆再次證明了他眼光的獨到與銳利,無論是拍廣告、拍電視劇,拍電影,這個丁昆都真的很有一手,而我們經紀公司也連續拿下了金星獎、金鐘獎,而在這次金像獎上,我們也收穫頗豐。”

“我那老闆,無論在工作,還是在看人、用人上,總是不斷帶給我驚喜,從當初的發掘藝人,捧紅藝人,到後來的建立主持家族,管理電視臺,尋找優秀的編劇劇本,發掘有才華的導演,拍廣告,投資電視劇、電影,他的每一項工作,都做得非常出色,不僅如此,他還連奪金星獎、金鐘獎、金曲獎、金像獎多項大獎,他真的是天生幹娛樂圈這一行的,無論是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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