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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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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江凌宵的母親很給張必璽面子,他說這樣就這樣了。“侄子,阿姨是給你面子。凌宵。”說到底徐維婉畢竟是個母親,自己的兒子在想什麼,她會不知道?也不能說她老古董,只是年輕人做風比她想的要開放,讓她一時不能接受。她算是為自己找個理由,她故作輕鬆的擼了一下頭髮,“你不讓徐喬富作總經理呢,媽是堅決不同意。就讓他停薪停職,時間你定。這段時間,讓必璽呆在你們酒店裡,學著點事情做做。”

徐維婉說話時看了眼陳可,江凌宵心領神會。他母親是希望他同意讓張必璽在酒店裡工作,給個職位,給份工資。

江凌宵很不喜歡這種託親帶故,找關係進來的人。但是徐維婉的言下之意是,他如果同意,那麼對於陳可,她也可以睜一眼閉一隻眼。江凌宵看張必璽怎麼也不像是缺少一份工作和收入的人。

“好吧,我同意。至少讓我半年別看到舅舅。至於你——”江凌宵打量著一臉笑容的張必璽,“明天來上班。”他又轉身對著陳可,“你,跟我出去。”

“噢噢。”陳可抱著衣服和包包,衝著徐維婉和張必璽點點頭,這才匆匆忙忙跟著江凌宵離開。

☆、打個賭

兩個坐上車時,陳可才問:“為什麼走的人是江總,不是江總的家嗎?”陳可穿上好外套,就是樣子還是有些不夠文雅。

“不知是誰在唱空城計。”江凌宵冷笑了一聲。她的肚子早在咕咕,唱著一出又一出的戲。

“是我。”陳中點頭承認。“要不先讓我回趟家怎麼樣,這樣子——”

江凌宵二話不說,開車駛往陳可家。

江凌宵不是第一次到陳可現在的這個家中,自打張博衍離開之後就由陳可充當了這裡的臨時主人。這是一間兩居室的房子,位於離市中範圍之內,交通便利,周邊設施齊全。陳可蠻喜歡住在這裡,她也有打算,至少在十年之內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陳可坐在浴缸中洗澡,但她要把右腳放在外邊,腳上傷還不能碰水。既然已經是晚上,不用去上班,她有充沛的可支配時間。

不知道為什麼她會想起張博衍,是因為同現了一個同樣姓張的人嗎?那個張必璽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真的和自己一樣,是因為同一個原因到天悅工作的嗎?徐總經理是怎麼了,就那麼相信帶黴運的人可以讓江總不幸?

“你的手機響了。”江凌宵拿著她的手機出現在浴室門口,回來時她把手機放在外面充電,江凌宵聽到手機響,直接替她接了電話。“孫堯的電話。”

江凌宵那麼鎮靜自若反而讓受驚想大叫的陳可叫不出來,那個人,隨便進來竟然還那麼平靜。“噢。”陳可想去拿手機,才發現自己的手全是溼的,她伸出的胳膊上還沾著白色泡沫,一條腿正擱在浴缸邊沿,這個姿勢——她馬上想要把那條不雅觀的腿藏到水裡去,江凌宵馬上攔住。“瘋了,傷口還沒好!”又把她的腳重新擱到浴缸邊沿上,拿了毛巾擦了她的手,才不緊不慢地手機交到她的手上。

“謝、謝謝。”陳可覺得自己的那條腿快僵直,連手和脖子也快僵直了,那個人才走出浴室。怎、怎麼回事,這裡是我家,你怎麼能隨便進我的浴室——陳可內心衝著出去那位大吼大叫,可惜現實中的她個敢想不做的膽小鬼。

“我說,接電話的誰?”孫堯問她,“還說你在洗澡。我說要不等會兒讓你打過來,他說沒事,他會把手機交給你。”

“是,是江總。”

“她哥哥?”孫堯撓頭,“我看到報紙上的報導,來問問你是不是真的。”

“啊,是真的。”陳可想,孫堯指的應該是那次警察叔叔的捕魚行動吧。

怎麼了,陳可莫明其妙,好端端的來問這件事。她從浴缸裡出來穿了件浴衣,出去時看到江凌宵坐在沙發上上網。本本是張博衍留下的,江凌宵知道密碼,善自使用了。她走過去對江凌宵說:“江總,借我用——用!”她的話不用說下去了,因為她看到了網上的內容,不會吧,不會吧!她伸手抓住本本,瞪大眼睛盯著螢幕看。剛才孫堯讓她自己到網上去看看。

坐在她面前的江凌宵一抬眼,就看到她略微敞開的浴衣領口以及裡面的東西。她的身上帶著溼溼的水氣,和剛洗完澡之後的香味。離得這麼近,那味道充斥著他的全部嗅覺。“小妮子……”江凌宵嚥了咽口水,如果她再不離開,他及有可能會不顧一切的撲倒她。“你給我好好坐著!”他抓住她的雙臂,讓她拿著本本坐端正。

陳可的眼睛沒離開螢幕半分,手指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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