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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頭一甜,又吻她了。
外邊,日上三竿,他們依然相擁而眠。她是羅剎邦的太上皇,逍遙自由,無人管束,她不起身,誰敢驚動?他也是個無事散神仙的人物,而且常常與她同進同出,不避嫌疑,邦人早已司空見慣,背後都說是金王良緣,但誰也不知道他們現在才成為名符其實的夫妻。
在王宮的正殿裡,正副主考官召集了文武試官,開始挑選駙馬——那就是羅剎邦女邦主的丈夫。
這時,孟春和王力衣服整齊,精神煥發,並肩坐在候選席上,等待口試。他們文科中式,又是武科最後兩組的優勝者,論相貌,眉清目秀,唇紅齒白;論品格,賢良方正,誠實忠厚;論風度,一如宋玉臨風作賦,一似潘安命車遊市;論門第和家聲,前者之祖是黔郡土司盂修,後者之父乃山坳村村長王孝,都是德高望重,良善紳士;論出身,孟春是儒上兼漁郎,游泳活潑,近水者智,王力是儒士兼獵人,縱跳敏捷,近山者仁。至於體格,彼此都經過幾個著名醫官詳細檢驗,認為非常強健,毫無暗疾,尤其是他們二人的子孫根粗長,合於規格,龜頭微呈紅色,堪稱上上之選。
當孟春和王力中選文武兩科後,該邦巫醫權威沈碩,堅決主張把他們的身體作一次最後檢定。他的理由是:王孟二生體格雖佳,但不知性的能力如何?效能太強,只怕床笫之間,女邦主非其敵手,結果,他必將暗偷宮女,另找發洩,以致穢亂後宮。如果太弱,只虛有其表,也不能使女邦主暢快,而失去了人生樂趣。
所以基於醫者父母心的原則,他提議:挑選二個秀女,以抽籤方式決定,賜予王盂二生先行交配,並由眾醫官在旁檢閱,以便評定效能的優劣。
在道學家的眼光看來,這是一種荒謬絕倫,有礙風化的建議,簡直是個笑話,必然斥為混帳無禮,而建議者必須要受到處分,小則掌嘴,中則鞭臀,大則割舌,可是在羅剎邦,這也不是什麼異想天開,駭人聽聞的事情。所以當沈碩發表這個主張之後,除儒醫陳和外,其餘在場群醫都很贊成,並鼓掌擁護。
儒醫陳和,來自中洲部落,精通醫學,又敬仰孔孟之道,他認為沈碩的主張決不可行,提出反對的理由有四:(—)未娶妻,先納妾,非禮也;(二)男女交媾乃是秘密之事,只可天知地知,男知女知,怎能公開進行,讓眾醫官旁觀品議?(三)以良家秀女供王孟二生試驗性的機能,這是敗風俗,壞道德的行為。絕對不宜提倡,何況女慕貞節,男效才良,此舉對秀女和王孟二生也是侮辱,尤其是女方,必將終身蒙羞;(四)依照本邦慣例:男子娶妻,以男家為主體,夫有權納妾,而妻不得過問。女邦主招考駙馬,形同民間的“出贅”,以妻家為主體,未得女方同意,館甥無權納妾。最後他又補充道:“如今沈碩和眾醫官贊成這樣做法,實屬倒施逆行,我陳某末敢敬同,決定辭職不幹。”他說完話,立即掉頭而去,退出現場。
沈碩個性甚強,自以為是醫務組的領袖,言出必行,但聽了陳和的話之後,倒也有了顧慮,於是他擬就一份公文,並由另—醫官施彬副署,把這提議呈請主考陳根批准。
陳根看了之後,立即與赫芳商量,後者怒道:“沈碩可惡!想把責任套在我們的頭上。”
陳根道:“把他整肅一下,你以為如何?”
赫芳道:“不可,這巫醫在本邦醫務界頗具勢力,不宜公然整肅,只能如此這般……”
陳根聽了,笑道:“這辦法很好,使他不會對我們懷恨。不過,此事必須先稟女邦主之母,才能進行。”
赫芳點首稱善。
於是陳根立即進宮,與丁母商量。
丁母深明大義,為了女兒的終身幸福,就答應照辦。
接著,陳根出宮,擬定飭文,內容如下:“查沈碩、施彬提議挑選良家秀女,以供未來駙馬試驗性機能力,事關邦族後裔優生,‘綿綿瓜瓞’,詩有佳句,足見汝等思想周密,忠心耿耿,理應傳令嘉獎。此事現已稟明邦母,准予即日施行。選擇秀女之舉,不必勞師動眾,廣採民女,以招物儀。茲經本委員會擬定,決徵沈碩之女玉姑,二十歲,與施彬之女娟娟,二十歲,使光榮歸於汝等之家庭。事後,汝等之女,必須留居宮內三月,由女官監護觀察,若已懷孕,不論產男生女,即屬庶出,但不得繼承邦政。如未受孕,著即遣返孃家,另行擇配,井贈賜禮物以及遮羞賞錢計白銀壹仟兩……”
沈碩和施彬接到了這種惡作劇的飭文時,如聞晴天霹靂,驚得面面相覷,啼笑皆非,終於呆如木雞,心裡大為懊傷,後悔不聽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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