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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將那該死的人列入黑名單內;或陰官事忙,忙中有錯,忘派喪門前往勾魂;或因那‘應亡人’是陰官生前的恩人,子孫親戚,或良朋好友,所以陰官徇情,塗改死簿,以—字改為十字,或以—改二十,甚至為三十,諸如此類,甘犯法紀,企圖私贈陽壽。上述情況,如被發覺,陰官立遭扣押,先查其失職之處,是否故意,抑無意造成?當然,故意罪較重,無意罪較輕;若是陰官徇情枉法,塗改死簿,私增應亡人的陽壽,那是知法犯法,罪不容赦,他就將被處極刑,可能連鬼也沒得做……此外,陰曹再要查核那‘應死未死之人’在生前多活的年數內,做過了多少善事,幹過若干惡事,善惡是否可以對銷,功過能否相抵?假如善多於惡,按律陰官免罪,而有關的‘應死未死之人’也可免罰,陰官就憑這一條法律,鑽空子,通關節。若惡多於善,陰官陽人同處應得之罪。”
“怎麼叫做應得之罪?”
“這個……這個……我倒不曾研究過。詳情無可奉告,但我可詢問活陰差朋友便可知其究竟。”
“沒有關係,你不必急於去問……現在我想知道,陰曹勾魂,找錯了物件,以致陽間死錯了人,這種情況有否發生過?”
“不但有,而且很多……”
“哦?清你快些說下去,那一定是很動聽的。”
“王行,你看過聊齋志異,子不語以及閱微草堂筆記嗎?”
“看過,但那些講鬼的故事,都是捕風捉影,亂話三千,不足為憑。”
“不可能都是無中生有。我以為多少必有些事實根據。”
“那麼,除了古人所講的人死復生之外,你能否提出別的事實?”
“可以,但講由我講,信不信由你……”
“那當然……你講吧。”
“我的族伯,姑隱其名,本是強橫霸道的人,後來生了一次重病,危險程度已到達了只剩一口氣,當他患病時期,一忽兒全身發熱,膚呈灰色,嘴裡突然大聲道:‘我要竄火門去了’,說完話,就呼呼沉睡。不久,他從睡中驚醒,低聲道:‘我要鑽入水門去了’,於是又睡熟了,身上流汗不止,衣褲溼得好俾在水裡浸透似的。又過了—會,他—邊哀聲呼痛,一邊叫喊道:‘我要進入亂箭門去了。他說著,全身隨即陸續地出現了許多紅瘡,密密麻麻,猶似蜂窠,又好比箭創。於是群醫束手無策,暗示病人的家屬準備後事。過了二天,他果然斷氣,但在六小時之後,那躺在靈床的屍體忽然講起話來,有氣無力地道:“肚子餓了,快拿粥來給我吃……他死而復生了!”
“哦?有這樣的事?是否陰官捉錯了他?”
“他只肯講陽壽未滿。”
“那麼,不是捉錯……”
“是捉錯的。”
“此話怎講?”
“後來由於他的九歲兒子傳出訊息,我才得悉詳情。”
“哦?那孩兒講些什麼話?”
“他對我說:‘我聽到爸對媽講,爸在陰間竄火門,鑽水門,過亂箭門,吃了許多苦頭,後來閻羅大王查出爸還有二十多年可活,就放爸還陽,要爸做好人,還告訴爸不許在陽間亂講陰間裡的事情……”’
“孩子是天真的,想來不會說謊,”
“我也這樣想,從此之後,族伯的性情也改得非常和善,近鄰遠村的人,對他都稱呼仁翁,”
“不過,陰陽子,我認為你族伯的那件事可能是冷熱病作祟,使他神經錯亂,幻出夢境,所以胡言亂道,其實這也不足以證明陰曹勾魂錯誤的事實。不但如此,我甚至不相信,陰間有閻羅王的存在,除非我能代替一次活陰差職務,親自考察一下。”
“你說來說去,只想做活陰差,是嗎?”
“不錯……請你幫助我,去向你的活陰差朋友說項。讓我王行替他到陰間路上去走一遭。”
“抱歉之至,我無能為力。”
“你不肯?”
“不是不肯,因這種閻王路不是每個人都能走得……同時,我的活陰差朋友也作不了主。”
“為什麼?你不是做過他的替工嗎?”
“是。”
“你做得。我做不得?”
“他信任我,不信任你,而且做活陰差替工也要先由陰官批准。”
“你的意思是:他只能推薦,準或不準,是要陰官決定。”
“不錯。”
“那麼,你何不請他介紹我去見陰官?”
“不行,我不是已說過:“我友活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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