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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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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北京人在紐約

作者:曹桂林

內容簡介:

如果你愛他,

就把他送到紐約,

因為那裡是天堂;

如果你恨他,

就把他送到紐約,

因為那裡是地獄。

…………

正文

前言

前年,由於美國正處在經濟低谷,生意不景氣,三月份淡季,幾乎沒有任何生意可作。難得的機會,就定了張機票,回了趟北京。

十年來,不是不想回去,應該說每天都想回去,見見自己的親人、樂團的老友、和周圍的鄰居,可哪裡抽得出時間呢?

幾次我都想利用美國的長週末,往回跑一趟,可一算,路上就用掉了兩天,剩下一天,能在北京幹些什麼呢。

這一次回北京,可真是沾了美國經濟不景氣的光。

飛機起飛不久,我獨自一個人,坐在靠視窗的一個位子上,就忍不住的鼻子一陣陣發酸,眼淚一個勁兒地往下流。

連我自己也納悶兒,一個一百八十多磅的、四十好幾的大漢子,可委屈個什麼勁,哭個什麼?為了怕別人看見我這難看的樣兒,就把頭轉向了朝窗的一邊兒,讓自己的眼淚盡情的往下流,讓自己難堪的臉盡情的撇。

我看過於梨華寫的《又見棕櫚,又見棕櫚》這本書,描寫的是一個闊別十年的苦留學生,在美學成後,返鄉時的心態。書上寫道:“十年了,我能帶什麼回去呢?什麼也沒有,只有一個破碎的夢,和一大摞子稿紙。”

我還不如她。雖然,我同樣也有一個破碎的夢,可我沒有那一大摞稿紙,雖然我在美國有不少的財產,和不小的生意,但我的精神上只是個零。

飛機到了北京,親戚朋友大宴小請,熱情接待,真使我受寵若驚,又覺得受之有愧。

哥哥說:“我真為我有這麼個弟弟感到榮光、驕傲。”

老爸也啞著嗓子,用八十歲老人的口氣說:“你給咱們家的祖墳,都添了光。”

樂團的朋友說:“你這小子,真有福氣,衣錦還鄉,什麼勁頭!”

老領導走過來,拍著我的肩膀說:“此一時來,彼一時也,你現在搖身一變,成了外商啦。”

我順口搭訕說:“我是他媽的‘內傷’。”

“什麼內商,內商指的是那些國內的小倒爺兒。你在美國,是國際大倒爺兒,做的是大生意,所以,就叫作外商。”老領導給我作著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

我想張口解釋幾句,可又一想,算了吧,我的內傷,幾句話怎麼解釋得清楚呢?

於是,坐在回美國的飛機上,我就產生了一種衝動,我的內傷既然幾句話解釋不清楚,我就慢慢的把它寫出來。寫,總會一點一滴的解釋吧。

到紐約,我就買了一些稿紙胡亂寫了起來,想到什麼,就寫什麼。每天,與客戶談好生意,回到工廠佈置好工作,就趕快回家寫起來,累得我跟孫小子是的。

稿紙越寫越多,厚厚的堆了一桌子,一不留神,又讓狗給撕了,吃了。

“我寫的東西,就那麼不值錢,是餵狗的?!”我衝著我太太大聲嚷著。

“神經病!整天寫、寫,寫什麼寫!有那工夫多賺點兒錢好不好!弄了一桌子爛紙,還不如讓狗撕著玩哪!”我太太不支援。

我自己也打了退堂鼓,真的,我寫個什麼呢!沒有半點文學基礎,能寫出什麼東西來。

望著那一堆稿紙,心想,它算個什麼呢?

散文吧,可它太長,詩?別逗了,通篇大白話兒,報告文學?缺少精闢的分析。小說?情節不驚,人物無味。

一位在哥倫比亞大學就讀,又在該校工作的老朋友,對我說:“你呀,別費那麼大勁了,你就把你在美國的十年經歷寫出來,就夠動人的了。語言,最好別修飾,至於情節,難道你這十年的經歷還夠曲折呀!你就按著自傳體寫吧。”

幾句話,啟發了我,我順著他指出的路子,就一五一十地寫我這十年的經歷。

本想寫個短篇,可寫來寫去竟成了中篇,等最後完成第一稿時,又變成了中長篇,現在完稿了,我也不管他什麼篇了。

終於,大功告成,揉了揉寫酸了的手,搖了搖僵直了的脖梗子。

給書起個名吧。

我太太說:“全世界的人都想來美國,實現美國夢,讓他們看看你的書,就知道有多麼難了,就叫它美國夢,或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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