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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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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參對著朱博拱了一下手,朱博又說:“相逢即是有緣,你如今要走了,可還有詩什麼的留下給我?不然我多悶。”

苟參忽然的哈哈一笑,說了一句:“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然後就出了牢門,走了。

朱博一聽,看著苟參的背影說:“流放到千里外的夜郎戍邊,高興什麼,有什麼值得大笑的,嘁!”

第48章你怎麼在這裡

當初苟參和許浩明在對待苟德勝的時候,就是憑在苟德勝家裡牛糞中搜到的財物將苟德勝押進縣衙大牢的,如今苟參也因為在家裡搜出的財物被判流放到千里之遙的夜郎國境去戍邊,這算得上是因果輪迴,報應不爽嗎?

苟參不這樣認為,他覺得苟德勝害自己在先,自己只是為了自保才和許浩明不謀而合,同此和胡不為寇德海幾個為了排擠掉許浩明從而構陷自己是有著本質的區別。

而且,苟參覺得自己還不夠狠,起碼有時候優柔寡斷的有婦人之仁。

打蛇不死,反被咬,苟德勝被胡不為判了完城旦,還沒有開始執行刑罰,苟參自己卻被關進了郡府大牢。

早知如此,就應該讓許浩明用殺威棒將苟德勝給揍死,否則苟德勝也不會被寇德海等人利用來攻訐自己,以至於後來發生那麼多事。

不過許浩明和寇德海原賢的矛盾不解決,自己這個小小的穎水縣侍曹,遲早還是有當炮灰的可能。

那麼,自己當初投奔許浩明,難道是錯的嗎?

三天時間裡,苟參經歷了被潁川郡太守申不同過堂、夜裡蒙面人劫獄、法場陪斬,直到現在被髮配到夜郎國境戍邊,一切都好像蓋棺定論了。

戍邊就是戍守邊疆,有戰事當兵打仗,沒戰爭種地屯田。

早上苟參從牢中驗明正身,戴著刑具鐐銬就被兩個差役押著匆忙趕路,聽這一胖一瘦兩個差人的說辭,要在一個月裡必須趕到夜郎國境去,遲了是要被加重刑罰的。

夜郎國和大漢國牂柯郡相鄰,苟參一聽名字就知道自己被髮配的地方屬於蠻荒之地。

許浩明必然還有翻身的機會,張敞、嚴延年哪個太守在許廣漢國丈那裡通風報信,許廣漢老侯爺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解救了許浩明的危難,而自己呢?

古往今來,被髮配的人好像沒有人很樂意、興高采烈的去報道的,苟參很淡然,起碼錶面上很淡然,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堂堂穎水縣最年輕的侍曹被判戍邊,竟然沒有一個親朋故舊至交好友十里長亭來把酒相送。

想到這裡苟參不勝唏噓,原本想賦詩一首,高度概括一下自己此刻壯志未酬、難以言喻的心情的,因為沒有了觀眾,無人可以傾訴衷腸,所以也就作罷。

天公不作美,三人早上出了潁川郡,到了中午的時候,天空就開始淅淅瀝瀝的飄起了雪花。

雪不大,黃黃的官道都沒有變顏sè,也不知是雪上有了土還是土上有了雪,風肆無忌憚的呼嘯著,一胖一瘦兩個差役隨在左右,苟參一路默默的運轉著內息,感受著如河流一樣奔流的力量在身體裡澎湃,所以倒是一點也沒有覺得冷。

兩隻胳膊上戴著的鏈具足足有十來斤,雖然沒有覺得沉重,但是苟參表面上還是做出一副不堪重負的模樣。

黃昏時候,三人終於來到了一片松林,那個胖一點的差役姓李,叫李凌,瘦一點的姓張,叫張廣漢。

苟參覺得這個時候的人好像都喜歡將自己的名字起成“廣漢”。

張廣漢,許廣漢,都是廣漢,一個差役,一個侯爺,命卻不同。

張廣漢戴著厚厚的帽子,鼻頭凍的通紅:“孃的,我看今晚就得在這個樹林裡過夜了,早知道下雪,中午應該在驛站住下,如今倒是給自己找了難過。”

李凌皺眉說:“住在這裡?露宿荒野?你想死,我可不想,趕緊走,過了山頭應該有住戶的。”

張廣漢說:“瞧你說的,好像你走過這條道似的,我不行了,要走,你走。”

李凌看看遠處,伸手一指說:“瞧,山頂有房子,我們到那裡休息一夜,你要真的睡在樹林裡,明早我就得給你燒紙了。”

“別,我沒福氣,生不得你這孝順兒子。”

張廣漢和李凌鬥著嘴,終於在天sè入黑跋涉到了山頂。

山頂的房子原來是一個廟,沒有廟門,裡面杵著一尊看不出眉眼的泥塑土人,原來這是一個土地廟。

滿山都是樹枝木材,生了火,三人圍著火堆坐下,李凌就問苟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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