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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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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研究一下三陪小姐吧。陪唱小姐和陪酒小姐之後,該是陪舞小姐了。至於地點嘛,百樂門怎樣?還是老時間,你知道的。

——文革紅旗

看起來像是朋友之間的惡作劇。但既然收件人寫明是廖警官,這事還是不可小覷。

“這不是提示。”廖國昌皺著眉頭說。

紅旗袍案的死者中已經有一個陪酒小姐和一個陪唱小姐,那麼接下來,就像曉紅所說的,應該是陪舞小姐了。

“老時間”就更讓人心焦了。意思就是,要麼週四晚上,要麼週五早晨。

“文革紅旗”肯定不是真名,這點毫無疑問。但九十年代的人誰會用這樣冷僻的筆名呢?

“‘文革’裡的紅旗,聽起來怎麼這麼像當年的造反派?”於光明說道。

“等等,紅旗……紅……紅旗袍?”廖國昌自語道。

他當即聯絡了報社,編輯卻堅稱沒發現廣告裡有什麼不妥。這種業務,只要交錢,再找家快遞公司送到編輯部,就能登報。送快遞的人可能騎腳踏車,也可能開車,也許連駕駛執照和執業資格都沒有。想透過快遞公司尋找線索是不可能的。登這條資訊的人根本沒留地址和電話。

毫無疑問這是來自兇手的資訊,更是不可容忍的挑釁。

兇手無視警方佈下了天羅地網,還要繼續他的殺戮遊戲。這次他甚至將下一次作案的時間和地點都告知了警方。

很快百樂門的相關資訊就匯總到了局裡。這是一家有著六十多年曆史的舞廳,位於華山路,距離南京路不遠。歷史上的百樂門曾經輝煌一時,三十年代上海灘各界名流都會去那兒跳舞。然而新中國建立後,這種聚眾跳交誼舞的行為被視做資產階級腐朽生活方式的代表,舞廳也被關停,改成了一家電影院。憑藉這一身份,它在“文化大革命”中倖免於難。在那段時間裡,百樂門這個名字幾乎都被人忘記了。直到後來,年久失修的英文招牌掉下來砸死了一個行人,這個名字才重新被人想起。後來這一事故也被宣傳為一個時代的終結。在九十年代早期,百樂門成了這個城市集體懷舊的物件之一。再後來一位臺灣商人決定投巨資重現百樂門當年的輝煌,一切陳設都按照三十年代的樣子。泛黃的海報被重新裱起來,飾品被擦拭得一塵不染,生鏽的燈具被返修一新,當年的樂隊得以重組……當然還招募了許多年輕漂亮的舞女,穿著旗袍為客人們表演舞蹈。

總之,那兒又重新開張了。在上海的旅遊指南里,百樂門被標註為必去的地點之一。

於、廖二人四目相對,他們已別無選擇。曉紅已經扮作陪舞小姐去做臥底了,現在正是破案的最佳時機。

於光明對臥底的事依然保留著意見,但他的同事們卻堅持這麼做。也罷,“死馬當做活馬醫”吧。於是,曉紅花枝招展地出入各家夜總會。據她報告,許多人對她表示過興趣,但這裡面沒找到一個有嫌疑的。為了查清每個傢伙的底細,她都要跟他們周旋到最後一刻。報告中並沒有提到她究竟做出了多大犧牲。

但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這兇手就是個魔鬼。”於光明說道。

“曉紅跟咱們共事也有兩年了,無論在警校裡還是在局裡她也學了不少東西了……”廖國昌在自言自語,似乎在給曉紅打電話之前先要給他自己壯膽,說服他自己,“她是個好姑娘,人又靠譜。”

雖然說於光明對曉紅了解並不深,但他也在為她擔心。曉紅是個聰明踏實而又盡責的姑娘。對於一位年輕警員來說,選擇可能有無數種,可她卻去了工作壓力最大的刑偵組。所以廖國昌此刻的躊躇也是可以理解的。

“也許兇犯是在故佈疑陣。如果我們派人蹲守百樂門,他就會去別的地方作案。”於光明說道。

廖國昌點了點頭,並未立刻回話。這時,李書記突然走進了辦公室,氣喘吁吁地大聲嚷道:“夠了,你們的任務是抓住兇犯。全域性都會支援你們的行動。跟我說說需要多少人,我派給你們。”

曉紅也走進了辦公室,在廖國昌桌子對面坐了下來,雙手交叉放在膝蓋上。她此刻穿著一件高開衩的旗袍,看上去倒真有點兒像個“小姐”。雖並未化妝,但臉上依然洋溢著晨光般的光彩。

廖國昌把從那份報紙上剪下的“提示”遞給她,說道:“我想告訴你的是,這次任務屬於自願性質。和你之前做的不同,這次不是強制性任務,雖然你是不二人選,但你現在有權退出。”

曉紅接過紙片看了一眼,用手理了理前額的髮絲,點了點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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