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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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城法院對陳傅良案進行了二審, 將檢察官對於被告處以極刑的控訴予以駁回。
法庭上,自願擔任陳傅良律師的民間律師, 多達19人, 對比檢察官一方僅有的三名律師, 實在是堪稱陣容強大。
陳傅良在法庭上再三為自己做過的事而道歉懺悔。
經歷過三次公開開庭審理後,龍城法院出具了維持陳傅良一審原判, 判處無期徒刑的判決書。
判決書中這樣寫道:“犯人當時僅僅才滿15歲又三個月, 思想尚未成熟,心智尚未健全,行為方式皆不具備完全的承擔能力, 受到《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 屬於未成年人行列……犯人從小受到長期侵犯, 又未受到過任何心理上的輔助, 導致精神認知上出現障礙和錯『亂』……犯人年僅15歲,表現出強烈的認錯和悔過情緒,法庭予以考慮……如果判處犯人死刑,就剝奪了犯人的一切權益, 這對於犯人來說,是不公平的……鑑於犯人年幼, 對於將來, 具有無限的可能『性』,不能判定犯人完全沒有改過自新的機率, 以及對社會做出更多貢獻的可能, 所以駁回檢方死刑的控訴。”
陸璧晨代表檢方, 在庭審結束後,就立即向華國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訴。
庭審結束後,崔顥走到蘇碧曦面前,斟酌了一下言辭,安慰她道:“暮亭……這個結果,你不要灰心。”
儘管在開庭之前,他們已經對這個判決結果做出了預計,但是就連只是旁觀者的崔顥,也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何況是受害者的蘇碧曦。崔顥實在擔心蘇碧曦的心理狀況,已經想著私下建議陸璧晨帶蘇碧曦去接受心理治療。
蘇碧曦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下午的陽光斜『射』在法院白『色』的大理石柱子上,自由與公平女神的雕像在陽光下熠熠生輝。法院大廳的正中心,法徽屹立在正中央。上面有象徵著公平和正義的天平,有象徵著和平的橄欖枝,有象徵著武力的箭矢。
法院處於市中心,正是下班的高峰期,川流不息的車子在十字路口呼嘯而過。
人行道上的綠燈亮了,附近的學校放學了。
已經跟成人差不多高的中學生,只到中學生腰高的小學生,還有牽著手,一個挨著一個,跟在老師身後的幼兒園小朋友,緩緩走過馬路。
一個小男孩子蹦蹦跳跳地,走慢了一步,摔了一跤。
蘇碧曦心裡一跳。
旁邊的小朋友立刻停了下來,七手八腳地把摔倒的孩子扶了起來,老師也趕緊走了過來,檢視孩子的狀況。站在道路中間的兩位交警,一位示意所有的車子暫停,一位快步跑了過來。
待確認孩子沒事,交警才護著孩子們過了馬路。
車流恢復了通行。
陸璧晨已經辦完了手續,走了出來,見蘇碧曦和崔顥沉默地站在路邊,便走了過去,“在看什麼?”
蘇碧曦的聲音緩緩地,帶著些甜蜜的味道,“遠遠剛學會走路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最喜歡過馬路,每次一走到那麼多車子中間,他就興奮得不得了,阿南說遠遠這是跟車有緣分。我們怎麼放心讓遠遠一個人過馬路?我跟阿南,就經常輪流帶著他走人行道,從他一歲,走到四歲。遠遠還經常指著那些闖紅燈的大人,說他們不遵守交通規則,有些大人還說他多管閒事……阿南當時還衝上去,說大人不學好,連孩子都比不上……阿南那時候可帥了……”
陸璧晨和崔顥耐心地聽她說完,一直沒有出聲打斷。
等蘇碧曦說完了,陸璧晨見她情緒還算正常,想了想,對二人說道:“我在少年監獄裡的朋友告訴我,陳傅良曾經寫過幾封信出去,寄給他的同學。”
陸璧晨頓了一下,“這些也許是判定陳傅良是否真正改過的證據,我們可以從這邊著手。不過,這些應該都是你的學生,或許需要你親自去。”
……
蘇碧曦開著車在前面領路,陸璧晨和崔顥在後面跟著,很快就到了其中一個學生周揚的家。
已經是晚上八點,周揚的父母都下班回家,一家三口正吃完晚飯,坐在客廳裡看電視,周揚則在一邊拿著手機打遊戲。
門鈴聲響起,周母起身去開門,在貓眼裡看見蘇碧曦三個人的身影,詫異地開啟了門,“白老師,這麼晚了,你怎麼來呢?揚揚,你白老師來了。”
蘇碧曦之前做周揚班主任的時候,開家長會和家訪的時候,她都見過蘇碧曦,也知道蘇碧曦的為人。無論別人怎麼說,她只相信自己看見的,也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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