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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辯護方面是這樣認為的,但這種看法究竟能否成為說明上述資料缺乏證據的論證,那還是一個問題。疑問是並非絕對的。事實上是日本軍命令這兩個掩埋隊負責處理遺棄屍體,因而日本軍隊方面理當也儲存著掩埋隊所報告的資料。中國方面雖大致推測日本軍當局在戰敗時可能毀掉了這些資料,但肯定沒有把握認為一定銷燬了。所以,中國方面不和能要危險的把戲,即向軍事審判法庭提出可疑的證據。
如果說以上只是消極性的反駁,那也可以。但從中可以看出有力的證據,它足以徹底推翻辯護方面的批判。而且有趣的是,那些資料來自日本方面。
所謂那些資料,就是林田特派記者所寫的一段訊息,刊登在一九三八年四月十六日《大阪朝日新聞》的“華北版”上,標題是《南京通訊 第五章衛生之卷》。在這段訊息中還有一個標題,即《工作是整理屍體、控制瘟疫蔓延,防疫委員會也四出活動》。這也是以前幾乎未曾知道的重要資料,故將其有關部分如實介紹如下:
經戰鬥後,南京首先必須整理的是遺棄的敵人屍體。不知有幾萬具屍體埋在壕溝裡和小河中。屍體堆積如山,如讓其遺棄在那裡,就衛生和安定人心而言,都有嚴重危害性。
於是,紅卍字會、自治委員會和日本山妙法寺所屬的僧侶們攜手合作,著手進行處理。他們把腐爛的屍體裝上卡車,同時口唸“南無妙法蓮華經”,將屍體掩埋在一定的地方,但花費了相當多的物力和人力。他們忍受著令人厭惡的臭氣,日復一日地持續進行收屍掩埋工作,到最近為止,已在城內處理了一千七百九十三具,在城外處理了三萬零三百十一具。約花費用一萬一千元,出動了苦力五、六萬人(旁註原文如此——譯者)。但在城外,山後還留著很多屍體,而且支出八千元左右,準備在盛夏來到前結束屍體的處理工作(辯證二六九○〔未在法庭上提出〕 。全文見前引書1,第三九三頁)。
根據上述記錄,紅卍字會、自治委員會和日本山妙法寺的僧侶們估計是在昭和十三年三月底前處理屍體,城內有屍體一千七百九十三具,城外有三萬零三百十一具,合計達三萬二千一百零四具。這裡,看不到崇善堂掩埋隊——據中國方面的資料說,它曾掩埋遺棄屍體三分之二以上——的名字,是值得懷疑的。那是在開列掩埋隊隊名時偶爾漏掉了崇善堂嗎?還是在上述三萬二千一百零四具中未包括崇善堂掩埋隊所處理的屍體?這都很難立即判斷。為了研究這個問題,首先要從紅卍字會和崇善堂兩掩埋隊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明細表中,統計出這兩個慈善團體在昭和十三年四月初所掩埋的遺棄屍體數。
紅十字會的掩埋隊從昭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為止,一在城內掩埋屍體一千七百九十三具(另外從十二月二十二日至翌年三月二十五日為止,運往城外掩埋的屍體有一千九百八十六具),從十二月二十二日至翌年三月二十七日為止,在城外掩埋屍體三萬六千九百八十五隻(其中一千九百八十六具是從城內運往城外掩埋的),合計三萬八千七百七十八具(另外,從六月三十日至十月三十日為止,城內有四百零五具屍體被掩埋在城外;從四月十四已至五月三十一日為止,城外有三千九百四十具屍體被掩埋在城外,合計四千三百四十五具。與四月份以前掩埋的屍體合在一起,共四萬三千一百二十三具)。
崇善堂的掩埋隊從昭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十三年四月八日為止,在城內掩埋屍體七千五百四十八具(另外,從四月九日至五月一日為止,有十萬零四千七百十八具屍體掩埋在城外。城內和城外合在一起,共掩埋了十一萬二千二百六十六縣)。
在南京城內外,遺棄屍體的掩埋數歸納如下:
┏━━━━┳━━━━━━━┯━━━━━━━┯━━━━━━┓┃ ┃ 紅卍字會 │ 崇善堂 │ 合 計 ┃┣━━━━╋━━━━━━━┿━━━━━━━┿━━━━━━┫┃三月份以┃ 城內 1,793 │ 城內7,548 │ 9,341 ┃┃前 掩 埋┃ 城外 36,985 │ │ 36,985 ┃┃ ┃ (計 38,778)│ (計7,548) │(計46,326)┃┠────╂───────┼───────┼──────┨┃四月份以┃ 城外 4,345 │城外 104,718 │ 109,063 ┃┃後 掩 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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