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 (第1/4頁)
閒來一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筆趣閣小說www.biqugexs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他(她)可以對那個真實的人恨到生死不容的地步,但卻對那個虛幻的暱稱依然在不知不覺的付出自己的傷心。而那,就是依然在付出感情……
每一次想到這件事的時候都會對某一個人咬牙切齒,但每一次想到那個暱稱,也總是會心傷神斷,黯然消辦 ……
這,難道就不矛盾嗎?
腳步聲輕輕的響起,一縷幽幽香風傳來,梅雪煙輕輕的來到了她的床前。
(本章贈送四百字,最後關於網戀那一段話,不喜歡的可以略過。
苗小苗這個情節,說到底,就是我描寫了一段網戀。所以,又是飄渺,又是虛幻,所以,才是飄渺幻府。
在我的心中,飄渺幻府,就是網路。
網路愛情,我也曾有過,也曾受過傷,很深。這一段我可能寫的很不合大家心意,對此我說聲抱歉。寫過了這一段,就像是度過了自己的心魔。或者大家會不理解這種想法……
至於昨天一章之中,君莫邪的解釋很多餘。其實,那,也是我自乙內心的想法。
我很重感情!特別注重!
所以,在我的心裡,事業與成功,都不如我的家庭重要,都不如我愛的人重要!若是有一天我可以做這樣的選擇,我想我也會說:我愛江山,更愛美人。
事業與感情,我想我會選擇感情。
這是我的執著。我很傻,很多人說過,我自己也承認。或者我這樣的人永遠也做不成大事,但我覺得我很快樂。心中,很安寧。這對我來說,就是幸福。
現實中,我是一個無力多情卻又偏偏多情自命為憐香惜玉卻又完金做不到的知……是不是很悲哀?
但我這一生的座右銘就是:問心無愧,凡事,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縱然死,迴光返照之間,也不希望有慚愧和內疚!
或者會有人對不起我,但我,不希望我對不起任何人。
這是我的追求!或者過於理想化,但在寫出這些字的時候,還沒有改變過。
我說完了,再次感謝大家!
今日更新完畢。
給所有讀者說說話,不是求票。
給所有讀者說說話,不是求票。
一本書,有喜歡的人,也有不喜歡的人。在喜歡的人眼中,無論如何都是好看的;在不喜歡的人眼中,天花亂墜也還是不喜歡。
對自己欣賞的事物,我們不容許有人說它不好。但對自己討厭的東西,所有人都想著罵它兩句。就算眼不見心不煩也不行,不罵一頓就覺得不舒服……
這是人類的天性,我瞭解。
大家上網,求開心,看個輕鬆如意而已。我希望大家的心情,能因為我這本書而變得快樂;那將是我最大的光榮。當然,若是因為這本書而讓很多人心中不舒服,那我只能說抱歉。
該罵的,依然會罵;該維護的,依然是維護。
一個人若是不想訂閱的話,就算我跪下磕頭他也不會訂閱;自然,一個人想要訂閱的話,就算一萬人對他說不值得,他也依然會付出每一章節那六分錢。
六分錢不多,大家都覺得不多。但對於不喜歡的人來說,花一分錢都覺得多了。所以大家也不必在這個問題上糾結,因為沒意義……
寫書到現在,雖然只有短短兩年多,但也最少有數萬人罵過我……
我不能讓他們不罵我。因為我做不到,我只能做到不生氣。
罵我的,我瞭解你們。雖然我不贊同你們,自然,你們罵的是我,我當然不會贊同。哈哈。但我真的瞭解。
支援我的,我也瞭解你們,而且感謝你們。在此,說一句真心的話:我的兄弟姐妹們,我希望你們輕鬆快樂,卻不希望你們為了我去生氣。
所以,淡然吧。
我們聚集在這裡,我們風雨相伴走過一年,不是為了生氣。
讓我們做我們的,讓我們快樂我們的,就足夠
罵我的人,未必是壞人。或者是觀點不同,或者是理解方式不同。
但支援我的,無論你們是什麼人,在我心裡,你們都是可親可敬的好人
嗯,有些唯心了。嘿嘿,看,我就是這麼一個自私的人。
所以,罵我的儘可繼續,但……支援我的朋友們,我希望你們停止書評區的大戰。站在作者的立場,或者我這麼說有些不合適,但我還是想說:這只是一篇小說而已。生氣,不值得。
我希望你們快樂
這個月
《異世邪君筆趣閣手機版》 第18部分(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