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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老老實實的呆在了原地。
車是停下了,可慣性還在啊。黃毛腦子裡沒考慮過這個,兩個駕車人就倒了大黴,什麼都沒反應過來就一頭撲了出去,所幸車速不快,這路也不是水泥鋪的還算有些彈性,這才沒把全身骨頭都摔碎。
縱是如此,連翻帶滾,頭破血流也是不免的了。其中一個反應較快,做了些團身的動作,沒讓腦子給磕暈乎,再見一個衣服破爛到成布條,全身骯髒不堪的傢伙提著條棍子朝自己走過來,很本能的從懷裡掏出手槍對著黃毛連射數發。
因該說這個傢伙已經做了一切他能的事,可當有些東西超出常識的時候,普通人能做的總只是目瞪口呆而已。這不知哪個年代的左輪手槍當然不可能射的穿全盛時期的金鐘罩,於是開槍人只聽到一陣叮噹亂響,然後那怪物就已經揹著手走到了眼前。
怪物微微一笑,卻沒理會自己,隨手把旁邊還在眩暈的同伴給拍打清醒,然後問了一句“坐過雲霄飛車嗎?”兩人都還不解其意的時候只見那怪人一呼吸,一揚臂,然後他手中的人就象火箭一樣直直的朝天上飛了出去。
“哇啊啊啊啊!”天上越飛越高的人發出恐怖的尖叫,當真只在過山車一類的遊戲中才能聽到。黃毛看著他的高度卻是覺得滿意,同樣的臂力和功力,若是換了一年前,自己定不能將人拋到這個高度。
下降比升空更加恐怖,聽著耳邊忽忽的風聲,再看著下面十幾米遠,越來越大的大地,可憐的人已經連閉眼睛都不會,只能尖叫著等被摔成肉餅。開槍的那人居然還有很義氣,爬起身來就要去接他卻被黃毛一腳踹開。這個高度掉下來的人,真讓他接,只能兩個一起去死!
提臂,抓人,順勢下沉半尺,剛超前享受了飛車高空彈跳的人就這麼乖乖的停在了黃毛的手中,驚恐的眼珠還在上下左右的亂轉,張大的嘴巴只能發出“霍霍”的音調。黃毛隨手把他扔一邊,估計他需要吐一下。
黃毛又轉過頭看著恐懼之中不失冷靜的那人,再次笑了一下“別擔心,只是請你們幫個忙而已!”
車子在公路上飛馳,黃毛一身埃及人打扮的坐在副座上,開車的是那個“空中飛人”。
剛才一段表演倒不是黃毛心血來潮要秀一下自己比普通人強大,而是自己這付打扮和模樣,根本不可能搭到車,對方如果沒有裝做失明的話也肯定更願意載自己去警察局而非木乃伊陵墓。
就算動手劫車其中也有些許小竅門。首先自己一不會開車,二不識路,說起來,完全是要依靠被劫的人。這樣的情況下為了防止主客倒置,少說話,多動手就更符合自己。被劫持的人無論性格如何,會反抗的根本原因是他們覺得反抗比不反抗更加有利,這樣就必須震懾他們,用行動表達出不反抗有活路,反抗就死拉死拉地。通常做法是殺一儆百,可對方只有兩人,明顯自己不可能幹掉一個來向另一個顯威,不過透過展示自己外星人一般的“超能力”同樣能令他們產生無力感,就不會再掙扎壞事。
挑誰開車也是有說道的。如果是雙方對峙,自己手上有對方的人質,那麼一般來說,釋放弱的,留下強的比較有利,因為可以把強戰力放在自己的視野之內。而如果是涉及到第三方的倒黴鬼,那一般而言,留弱放強比較好,這樣可以儘量避免關鍵時候手上的人還有反抗精神的捅漏子,而放掉的人除了電影主角以外,一般都很難單槍匹馬的再插進兩勢力的爭鬥。
當然,以上的想法都是歸納出來的東西,實際操縱中不可能細數到一二三四。什麼都沒想到的人也可能做出完全符合上述的行動。但歸納和總結並非是閒著無聊,這是事件和行動背後的本質。明白這些東西,就可以把同樣的行動安排在其他不同的事情上,類似到劫車劫飛機,差異到烹茶煮水,所謂舉一反三就是這個道理。能聯想,擴張,利用的越廣,人也就越聰明,行動也就更嚴謹,看事物也就更透徹。
不過以黃毛現在的閱歷和知識,這些東西明顯不是他能概括出來的,完全是拜某個不知道幹了多少次此類非法勾當的女匪所教。沒人天生就懂得思考,但卻可以學會。思考是種習慣,一種辨別人與野獸差別的習慣!
車子沿路而行,居然跑了好幾天,還加了好幾次油。這也罷了,可幾天的行程裡,守護者的追擊卻是令黃毛有些警覺。不是太強,相反,實在太弱了!明明只要幹掉司機就相當於廢了自己的雙腳,雖然有自己保護,但那也應該是他們的目標才對。可他們的子彈就長眼睛似的躲著他。黃毛可不會認為對方是什麼人權主義者,那又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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