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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獻給夏特萊·伊達·德·博卡爾梅伯爵夫人
“哎唷!咱們的老卡列克又來了!”
這樣大驚小怪嚷著的是一個小職員,在一般事務所中被稱為跳溝的吲。他把身子靠著視窗,狼吞虎嚥的啃著一塊麵包,挖出些瓤搓成一個丸子,有心開玩笑,從撐開了一半的窗裡摔出去,摔得那麼準,麵包丸不但打中了一個陌生人的帽子,還跳起來,跳到差不多和窗子一般高。陌生人剛在樓下穿過天井。天井的所在地是維維安訥街上訴訟代理人吲但維爾先生住的屋子。
首席幫辦正在那裡核一筆賬,停下來說:“喂,西蒙南,別跟人搗亂;要不然我把你趕出去了。不管當事人怎麼窮,到底也是個人!”
①卡列克,一種英國式樣的大氅,相傳為英人約翰·卡列克所創;上半身披肩部分長至手腕,共有兩三疊之多。故事發生的年代,此裝束已過時。
②十九世紀時巴黎街道尚極汙穢,道旁陽溝汙水淤積,行人常有失足之事;故現在俗稱為跑腿的,當時巴黎人稱為“跳溝的”。
③法國司法制度,律師只負責庭上辯護;凡擬寫狀子,準備一切訴訟手續及代表當事人出庭等等均由訴訟代理人負責。代理人的資格須經司法當局核准,且全國訴訟代理人的總數有一定限額。
凡是當跳溝的,通常都象西蒙聲那樣是個十三四歲的男孩子,在事務所裡特別受首席幫辦管轄。除了上書記官那兒送公文,向法院遞狀子以外,還得替首席幫辦當差,帶送情書什麼的。他的習氣跟巴黎的頑童一樣,將來又是靠打官司這一行吃飯的:永遠不哀憐人,一味的撒野,不守規矩,常常編些小調,喜歡挖苦人,又貪心,又懶惰。可是這一類的小職員大半都有一個住在六層樓上的老母,一家兩口就靠他每月掙的三四十法郎度日。
“他要是個人,幹嗎你們叫他做老卡列克呢?”西蒙南的神氣活象一個小學生抓住了老師的錯兒。
說完他又吃著麵包跟乳餅,把半邊肩頭靠在窗框上;因為他象街車上的馬似的站著歇息,提著一條腿,把靴尖抵著另一條腿。
叫做高德夏的第三幫辦正在隨念隨寫,擬一份狀子的底稿,由第四幫辦寫著正本,兩個新來的外酋人寫著副本。這時高德夏恰好在狀子裡發揮議論,忽然停下來輕輕的說道:“這怪物,咱們怎麼樣耍他一下才好呢?”
然後又把他的腹稿念下去:
“……但以路易十八陛下之仁德春智……(喂,寫正本的德羅什學士,十八兩字不能用阿拉伯字!)……自重掌大政以後,即深知……(深知什麼呢,這大滑頭?)……深知天帝所賦予之使命!……咖驚歎號,後面加六點。法院裡還有相當的宗教信仰,大概天帝二字還看得下去吧),故聖慮所及,欲對於為禍慘烈的大革命時期之犧牲者首先予以補償,此點堅於頒佈詔書之日期即可證明,將不少忠實臣下(不少兩字一定使法院裡的人看了得意的)被充公而未曾標賣之產業,不論其是否歸入公產,抑歸入王上之普通產業或特殊產業,或撥歸公共機關,一律發還;吾人不揣冒昧,敢斷言此乃頒佈於一八××年之聖諭之真意所在……”
唸到這裡,高德夏對三個職員說:“等一會兒,這要命的句子把我的紙填滿了。”他用舌頭舐了舐紙角預備把厚厚的公文紙翻過來,“喂,你們要開玩笑的話,只消告訴他,說咱們的東家要半夜裡兩三點鐘才接見當事人,看這老壞蛋來不來。”
然後高德夏把那沒結束的句子念下去:“頒佈於一八……(你們趕上沒有?)”
“趕上了,”三個書記一齊回答。
談話,起稿,捉弄人的計劃,都在那裡同時進行。
“頒佈於一八……(喂,布卡爾老頭,詔書是哪年頒佈的?那可含糊不得。真要命!紙張倒耗費不少了。)”
首席幫辦布卡爾還沒回答,一個書記接應了一句:“真要命!”
高德夏帶著又嚴厲又挖苦的神氣瞧著新來的抄寫員,嚷道:“怎麼!你把真要命這幾個字也寫上了嗎?”
第四幫辦德羅什把抄寫員的副本瞅了一眼,說道:“一點不錯;他寫的是:那可含糊不得。真要命!……”
所有的職員聽了都哈哈大笑。
西蒙南嚷道:“怎麼,於雷先生,你把真要命當作法律名詞嗎?虧你還說是莫爾塔涅地方出身!”
“快點兒抹掉!”首席幫辦說,“給核算訟費的推事看了,不要說我們荒謬絕倫嗎?你要給東家惹是招非了。於雷先生,以後別這樣亂攪!一個諾曼底人寫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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