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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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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勝仔細地翻看著匕首,不知道是碰到了那一處的暗釦,匕首手柄處彈出一個指甲大小的鐵片。曹勝看了一下那枚小鐵片的反正面,說道:“回稟大人,這的確是草民所鑄的匕首,這種鐵片的設計草民不敢說獨草民一家,但上面的字、鐵片的位置和暗釦的工藝絕對是出自草民之手。這鐵片正面是草民的名字曹勝,背面是草民為這把匕首取的名字,叫溜紫,其實也沒什麼意思,就是個代號罷了,方便記錄。”

冉凝看向鍾溯,她猜這匕首中的玄機鍾溯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鍾溯似乎看出了她想問什麼,直接說道:“一般人不會注意到這些細節,買這種防身的東西回去一方面是有用,另一方面大概只單純的覺得好看。但對於我這種常年與兵器打交道的人來說,這種暗釦並不是什麼秘密。鑄造師無論水平高低,除非是皇家統一鍛造的武器,否則他們都會在自己打造的兵器上儘可能的留下自己的名字,這對鍛造師來說也是一種名望的象徵。至於名字要刻到什麼地方,每個鍛造師有自己的一套,像暗釦這種都是不想留在兵器表面影響美觀,才會選擇的一種方式。這種東西徐大人不可能知道,畢竟他是文人,但只要拿給一個有些能力的武人,他們都可以找到這些鑄造師留下的資訊。”

“原來如此。”冉凝覺得自己也是長見識也。當初她祖父那裡也有不少兵器,只不過她從來沒有碰過,更談不上細看和研究了。

徐大人聽了曹勝的話,點點頭,指了指俞放,問道:“既然是你所鑄,那你辨認一下,買你這把匕首的可是這個人?”

曹勝聞言,仔仔細細地打量了俞放一番,又考慮了片刻,才十分肯定是說道:“回大人,並非這位公子。草民也從未見過這位公子。”

聽到他的話,徐大人和冉凝都是一愣——難道他們真是懷疑錯人了?

“你可確定?”徐大人又問了一次。

“自然。草民雖不敢說過目不忘,但兵器這東西,作為賣家總是要留心一些的,所以但凡來過鋪子的,草民都會有些印象。”曹勝說。

話到這裡,最得意的莫過於俞放了。俞放立刻揚起頭,也不見了剛才的忐忑,說道:“我就說不是我,我根本不認識那個宮女,徐大人你這樣冤枉我,我們俞家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聽到曹勝說匕首不是俞放的,俞直也鬆了口氣,說道:“徐大人,我就說我兒不會做出這種事,冉凝的事也算是事出有因。你可不要為此就把事情全部推到我兒身上。”

俞夫人也立刻哭道:“我可憐的放兒啊,憑白被人冤枉了啊!”

一邊聽審的百姓也紛紛議論起來,似乎冤枉了俞放比俞放僱人行兇未遂更惹人關注。

聽著公堂上的嘈雜,徐大人再次拍響了驚堂木,“安靜!”

眾人被驚了一跳,也立刻安靜下來。

“大人。”這時,曹勝又開口了,“草民鋪子裡有武器的買賣記錄,若取來查上一查,定能找到買走溜紫之人。”

“甚好!來人,去曹勝鋪中將買賣記錄取來。”徐大人吩咐道。

“是!”捕頭很快應下,挑了三個人去鋪中取東西。

按照北鑫律例,凡販賣兵器者,都需記錄買家的身份,畢竟這些兵器是可以傷人的,有這這些記錄也是方便在出事時查閱,同時也給買這些東西的人一個警醒。

曹勝的鋪子離衙門不算遠,衙役騎馬來回,很快就將東西取了回來。

徐大人讓衙役把記錄冊交給曹勝,由曹勝來找,不多會兒,曹勝就找到了關於那些匕首的資訊,說道:“回稟大人,這把溜紫是今年四月賣出的,買主是萬平伯府大少爺冉覓。”

冉凝一怔,她還真沒想到這件事居然把冉覓也扯了進來。

而站在外面的俞直小聲跟旁邊的小廝說了幾句,小廝就趁人不注意,悄悄離開了。

衙役將曹勝找到了關於溜紫的記錄拿給徐大人看,上面寫得很清楚,甚至有一些關於冉覓當時的衣著和體貌特徵,還有冉覓按的手印。這份記錄冊是嚴格按照北鑫的要求來記錄的,不像有些鋪子會偷個懶,少記些東西,所以徐大人覺得這份記錄是可信的。

“來人,去萬平伯府請冉覓到衙門來。”徐大人說道。

“是。”這次捕頭親自帶人前往,畢竟是伯府,只排幾個衙役去不夠尊重,即便冉覓也變成了嫌疑人。

萬平伯府君義院中,冉覓還沒有睡醒,他身邊的小廝就帶著俞府的小廝敲門走了進去。如果不是看在對方是俞府派來的,冉覓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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