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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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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和張保對望了一眼,郭松點了點頭,張保便和郭松一起拱手道:“縣丞大人。那屬下二人先告退了。”

江逐流低頭翻看著卷宗,也沒抬頭,輕輕地揮了揮手。

郭松和張保兩人躡手躡腳地退出了思補堂,輕輕地把房門帶上。張保伸著舌頭對郭松說道:“郭大哥,這年輕的縣丞大人怎麼忽然間變得如此威嚴起來?我怎麼感覺他也比前幾任知縣還要厲害呢?”

郭松擺了擺手道:“張老弟,先不要忙著下結論,我們還要觀察觀察再說。在前幾任知縣身上,我們吃的虧還少嗎?”

張保點了點頭道:“一切憑大哥拿主意。”

江逐流這邊翻看著方氏兄弟的卷宗,卻陷入了沉思。

從卷宗來看,官司並不複雜。雖然是兩起官司,其實可以併為一起。為的就是爭奪家產。方家老太爺是陽最富有的大財主,身體很好。卻忽然間離開了人世,也沒有留下遺言。於是方魁和方磊就為了爭奪家產鬧了起來,這方魁是方家的長子,卻是偏房所生。方磊雖然是次子,卻是正房所生。方魁這邊強調地是長子為大,要求他繼承大部分家產。方磊這邊卻說他是正房所出,血統尊貴,應該比偏房所出的方魁多繼承家產。最後方魁來縣衙狀告方磊謀奪家產。方磊又狀告方魁謀奪家產。方氏兩兄弟都要求縣衙門替他們做主,秉公斷案。

江逐流又看到。這兩起官司從天聖二年就開始打,現在已經是天聖八年年底了,這官司卻還沒有一個結果。

天聖二年,陽縣知縣孫度第一個在卷宗上批示,強調長子為大,斷方魁應多得家產,結果卷宗卻在京畿道憲司被退了回來。

天聖三年,陽縣知縣換成了柳潛夫,他在卷宗上批示,認為正房所出為尊,判方磊應該多得家產,結果卷宗又被京畿道憲司退回來了。

還是天聖三年,陽知縣卻成了黃之公,他在卷宗上批示,認為方磊和方魁應該平分家產,京畿道憲司曰善,著黃之公主持平分方家財產,結果黃之公分完後,方磊和方魁俱都不服,又各自起訴狀,再次把對方告到陽縣衙。

天聖四年,陽知縣焦克家依舊沿用黃之公的斷案原則,判方魁和方磊平分家產。京畿道憲司命焦克家主持分割方家財產,結果方磊方魁二人又是不服。

接下來的情況都大同小異,讓江逐流吃驚地是僅僅從卷宗上來看,從天聖二年道天聖六年四年間陽縣前後換了六任知縣和五任縣丞,方氏兄弟分家產的案件還沒有了結。

卷宗也就截至到天聖六年,從天聖六年起,這兩起官司的卷宗上再也沒有任何官員地批斷。這讓江逐流想起,方才主簿郭松在架庫房所說的一句話,陽縣知縣和縣丞已經空缺了兩年了。想來,深知內情的官員們都是懼怕了這起官司,所以不肯來陽縣出任知縣和縣丞。

江逐流不由得想起司主官劉風那張笑眯眯地臉,“多少人都盯著陽縣縣丞這個肥缺,錢惟演大人唯獨保薦了江大人,恭喜江大人,你到陽縣就一手遮天,飛黃騰達指日可待了!”

江逐流一想起劉風這句話,就恨不得回到東京汴梁去,在劉風的臉上重重地打上一拳。

事已至此,江逐流知道自己再生氣也沒有用,唯今之計,就是想辦法弄清楚方氏兄弟後面的勢力究竟有多大,根系有多深,竟然能讓六任知縣、五任縣丞折戟沉沙。從天聖二年到天聖八年已經六年時間過去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也不過才打了六年,現在方氏兄弟一個小小的分家產的案件竟然處理不完?

可是,錢惟演為什麼會舉薦他來這裡處理這起官司呢?他和錢惟演無冤無仇,甚至連錢惟演的面都沒有見過。還有,宰相丁謂和副相魯宗道為什麼不阻止錢惟演呢?難道三方勢力都想看看他如何處理這起關係錯綜複雜的官司嗎?

江逐流嘆了口氣,要想破開這個謎局,首先要找道一把鑰匙。在江逐流的眼裡,能充當這把鑰匙地只有一個人,那就是主簿郭松。

第一卷 第七十八章 郭松教子

傍晚,江逐流提了一些酒肉,拿了一卷布,到郭松家裡拜訪。他敲了敲門,開門的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婦人,衣著非常樸素。

江逐流拱手問道:“這位大嫂,請問郭松郭主簿在家嗎?”

那婦人抬頭望了江逐流一眼,驚喜地說道:“這不是剛來上任的縣丞江大人嗎?外子剛剛出去,您先到屋內稍坐片刻,他很快就會回來。”

江逐流明白這婦人就是郭妻,就抱拳道:“多謝郭大嫂。”

到房間坐下後,江逐流問郭妻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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