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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彬斌附和道:「海支說得沒錯。案件走到這一步,反而是相對好的結果,因為範圍已經很小了。」
鄭暢已經聽出了宗彬斌的意思,他猶豫著說:「可……況萍和況沐是姐妹啊,她們倆相依為命這麼多年,真下得去手嗎?」
「等等看吧,看瀟瀟那邊有什麼結果。」海同深看向宗彬斌,「宗哥,分局那邊有什麼訊息嗎?」
宗彬斌回答:「目前還沒有,不過我剛才跟那邊聯絡,說是呂隊快能突破了,讓我們再等等。」
「好。那鄭暢來說說痕檢那邊的情況吧。」
鄭暢起身說:「那我得去叫梁主任,他說現場痕跡複雜,最好由他親自來。」
見海同深點了頭,鄭暢三兩步跑出會議室,很快就把梁威帶了進來。梁威開門見山地說道:「案件保密規則我都清楚,我只說我分析出來的情況,別的我一概不聽也不問。首先有一件事你們需要有心理準備,案發現場和屋內有大量的屬於亓支的指紋。」
這其實是他們早就想到的事情,如果只是寫那幾個字來陷害,那也太過單薄了,打了這麼久的交道,他們心裡都清楚,對方不會做這麼簡單的設計。見幾人都沒有太大反應,梁威才接著說道:「同時,現場也有屬於亓支的鞋印,但經過鞋印分析,基本可以確認,鞋印雖然是亓支的,但留下鞋印的人卻不是亓支。那些鞋印中間清晰周圍模糊,透過分析得出的結論是,有一個鞋碼為37或38碼的人,穿了一雙42碼的鞋在現場來回走動,從而留下了鞋印。這個穿鞋的人身高大概在一米七,而且是女性——」梁威抬手製止了剛要說話的鄭暢,「你們先別說分析,那不是我該聽的,等我把現場痕跡說完你們再單獨說。」
「好的梁主任。」鄭暢把話嚥了回去。
「至於指紋,有一部分有抓握痕跡的成套指紋可以排除是亓支留下的。」梁威抬起自己的一隻手,比畫了一個抓握的動作,說,「每個人的指節長度和手掌維度都不一樣,套取指紋容易,但能完全復刻一個人的手掌大小和抓握時候的動作是很難的。亓支的左手臂受過傷,他在用左手拿東西的時候會下意識地用力以抵抗手臂損傷帶來的不受控,所以他左手抓握痕跡比右手重,而且,以拿杯子這個動作為例,亓支的抓握動作會有輕微的位移,簡單說就是手指用力,且會往上蹭一下,這樣留下的指紋,會比同樣動作下右手的指紋大一圈。但是現場發現的左手抓握痕跡並沒有這樣的特徵,而且透過弧度來分析,留下這個指紋的手也比亓支的手要小不少。所以這些指紋很明顯是有人套取了亓支的指紋套在自己手上偽造的。但是同時,屋內還有許多並不是由抓握留下的指紋,那些單獨存在的指紋仍然是指向亓支的證據。」
「提問。」宗彬斌抬了下手,「套取指紋難道就不會留下痕跡嗎?我記得應該是可以區分的吧?」
梁威回答:「技術上可以。我也確實剝離出了幾個指紋上有殘留物質的,從而可以推斷指紋屬於套取的。但那屋內有些東西,沒準真是亓支自己摸過的。別忘了,亓支和況沐有過接觸,也在拉麵店裡吃過好幾次飯。」
宗彬斌點頭:「明白了,你繼續。」
梁威:「屋內沒有其他血跡,地上那些紅字是用血混合著紅色油漆寫下的,根據筆觸分析,使用的工具應該是大號軟毛刷,推測是毛筆一類的工具。血液經過分析比對之後確認是況萍的,我問過瀟瀟,況萍的手臂上確實有一個新鮮的刀割傷口,深達靜脈,出血量不會太少。紅色油漆與之前那名死者身上被潑的油漆成分相同,推測是相同批次或者就是同一罐。根據血液凝固的狀態進行分析,這幾個字最少寫於十天前,屋內的塵土痕跡也支援這一點。」
「十天前……差不多就是拉麵店暴露的時候。」宋宇濤說。
梁威回道:「確實是那幾天。但更精確的得等瀟瀟那邊出結果。因為血跡混合了油漆導致凝固時間有變化,而且字是那時候寫的也不能證明人就是那時候死的。屋內的藍色部分也是用油漆刷的,粉刷時長也是在十天左右。還有就是——」
「抱歉我打斷一下。」宗彬斌把手機螢幕轉向海同深,語氣中難掩驚訝,「你們看內部通告。」
【關於霽州省俞江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亓弋同志停職檢查決定書】
在看到檔案正文提到的「涉嫌刑訊逼供等嚴重違紀行為」「涉嫌刑事案件」這些字眼時,海同深幾乎不敢相信,他扭頭看向窗外,卻發現剛剛還停在院內的那輛pv已經不見蹤影。
鄭暢倏地起身:「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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