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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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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老東西太過份了,別人不瞭解內情的,一定聽不出來,但他們太瞭解這老東西了,就算他嗜好那一口,也不能把魔爪伸向他們的四弟啊。他們那麼聰明的四弟應該聽得出來吧。

兩個人正憤憤不平呢,卻看見他們的四弟正綻著一臉的傻笑。

衛子君的確沒聽出什麼不妥,一是因為她並不知道那張郡守的嗜好,二是她心思純淨,並沒有考慮其他。只是以為張郡守在誦贊蓮花的美態。於是更加不吝讚賞:“使君才思絕妙,讓小人幫您這句子冠個名吧,就叫詠菏,如何?”

“好!衛賢弟說什麼都好。”張郡守滿臉笑意,握著衛子君的手輕輕捏了一下。

衛子君心中一驚,他怎麼捏自己的手,這好象應該是調情的動作。抬頭看看張郡守滿臉的笑意,莫非自己多心了,也許這是一種讚賞的暗示。

令她想不到的是,她正思忖間,張郡守又輕輕掐了一下她的手背。不得了了,衛子君一陣心驚。為了脫離這鐘尷尬局面,她馬上回身笑道:“二哥三哥,張使君這詩清雅無比,字字珠璣。自問小弟是無論如何也作不出來呀。”說罷,故作自然地脫開那魔手,順勢向二人走去。

二人狠狠地瞪向張某人,那張某人卻故作無辜的看著二人。

老東西!你還敢裝!

……

注:①姑娘。按本文背景,這裡應寫作“細娘”(吳地方言,指未婚少女)。

因為“姑娘”一詞乃元代始出現,依本文的背景應將未婚女子稱為娘子、細娘、蕭娘、小娘、珠娘等。

但本文大部分依情節還是將未婚女子寫作“姑娘”了,因為“娘子”等詞實在是不符合現代口語的習慣,令人感覺有些彆扭。

但隋唐時的確是喚作“娘子”的,如果親們認為應該用“娘子”,筆者可以改過。所以筆者在這裡特別註明。

另:在這裡補充一下。本文的“媳婦”一詞乃宋代始出現,原作“息婦”。而按本文的背景,應寫作“新婦”,這顯然與現代口語無法協調,所以,本文只得將“新婦”寫作“媳婦”。

[第一卷 鹿城篇:第二十三章 生辰(四)]

正六目相對,電光火石間,一個下人跑了過來。

“將軍,宴席時間到了,可以擺宴了嗎?”

“嗯。”陳長答了一聲。“各位,宴席就開始了,咱們回去吧。”陳長招呼著眾人。

落座的時候,陳長和張郡守各扯了衛子君一隻胳膊,都往自己的座位上拉,險些把她分成兩半。

衛子君無奈地苦笑,想想還是不要讓張郡守太過尷尬,於是對陳長說道:“三哥放手,你總要給我機會,巴結一下使君啊。”

陳長見她如此不解人意,哼了一聲甩下她手臂。那張郡守一張臉已笑得象團菊花。

衛子君明白陳長用意,但她坐去陳長那邊,勢必冷落了張郡守,人家畢竟是客人,不好捲了面子。而且年級也那麼大了,她也於心不忍。至於其他,眾目睽睽,他又能怎麼樣。

眾人坐定,那些女子也紛紛在眾人旁邊落座,馨菏就坐在了衛子君旁邊。

在陳長一番舉杯客套後,眾人紛紛開始推杯換盞,你敬我罰,一時間熱鬧非凡。

衛子君見馨菏在旁邊異常拘束,只是淺淺的挑了幾口菜吃。不由心生憐惜,遂不停的向馨菏碗中夾菜,勸她多吃一點。

陳長見此情景,笑著向馨菏道:“馨菏,剛剛我四弟還為姑娘作了一首詩。”說罷將詩誦了一遍給馨菏。

那馨菏聽後看了衛子君一眼,見衛子君正眼含笑意地看著她,不覺羞紅了一張臉,微微低下頭去。

“哈哈哈。”陳長笑了一聲,“郎有情,妾有意,四弟,反正身邊沒有女人,不如將馨菏要了回去。”

衛子君暗歎了一聲,她這些兄長們是不是也太過熱情了。他們哪裡知道這其實是在給她添麻煩呢。“三哥,莫再說笑了,以馨菏姑娘的風姿,必是委身於大戶人家。況且小弟已經定親,更沒有這個福分了,以後三哥不要再取笑小弟了。”

旁邊的馨菏聽了,收起害羞的面孔,臉上清冷一片,站了起來。“各位大人,今日陳大人喜日,妾身為大家彈首曲子助興。”說罷,走向中間手執樂器跪於地上。

咦?這是什麼樂器,只見那樂器高約三尺,形如半邊木梳,黑漆縷花金裝畫臺座,約二十多條弦。馨菏將那樂器抱於胸前,雙手交臂輕輕滑出一道音符。

跪而交手臂之?衛子君搜尋著以前學的樂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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