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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大林與沙皇一樣,需要哥薩克來鎮壓不滿者的反抗,因為除了哥薩克,就難以找到更可靠的劊子手來完成這種任務。
一九三五年九月,蘇聯人民十分吃驚地在報上談到一項政府命令:在紅軍裡恢復被十月革命取締了的軍銜制。在此之前,紅軍指揮員都按其職務來稱呼:連長、營長、團長等等。這條新的命令,使舊的那一套等級封號幾乎都恢復起來了。軍官的薪水加了倍,鉅額撥款被用於專門為軍官修建俱樂部、療養所和住宅。而這還僅僅是開了個頭。接著,斯大林又恢復了將軍軍銜(儘管人民早已憎惡“將軍”這個詞)和將軍制服。這種制服飾有金銀經帶,與革命前那種幾乎一模樣。
實行軍銜制並或予軍官以特權,這一舉動使軍隊裡在內戰中形成的,後來變得殘缺的同志式關係徹底消亡了。斯大林此舉的目的有二:第一,給紅軍指揮員以物質刺激,促使其保衛蘇維埃政權。第二,讓人民明白,革命以及革命許下的一切諾言已經結束,斯大林制度已完全鞏固。
一九三五年四月七日,蘇聯政府頒佈了一條世界文明史上前所未有的法令。法令規定,十二歲以上的兒童若犯了扒竊之類的罪行。與成人同樣論處,甚至判處死刑。
這一可怕的法令使人民震驚不已。人們知道斯大林的法庭是冷酷、無情和不講法制的,紛紛為自己的孩子擔驚受怕,深恐他們輕易成為誣告,或純粹是某次誤會的犧牲品。甚至那些在斯大林官僚機構中擔任顯要職務的人,也為此而惴惴不安。
政府為緩和這一法令引起的可怕印象,竟玩了一個令人齒冷的把戲。它揚言新法令主要是針對那些盜竊農莊糧倉和火車車廂的流浪兒童
按馬克思的理論,犯罪現象是由社會環境造成的,是社會造就了罪犯。如這一觀點正確,那麼,它就是對整個斯大林制度的無情判決,因為這一制度甚至把兒童也變成了罪犯,而且罪犯人數之多,使得政府無別計可施,只得把針對成年罪犯的法律擴大適用到兒童身上。在蘇維埃國家成立十八年之後,斯大林居然還將死刑加於兒童,這一事實,最鮮明地勾畫出了斯大林本人真實的道德面貌。
新法令公佈時。我正在國外。駐外國的蘇聯外交官員們,對斯大林專制下的這一駭人聽聞的法令無不憤慨。可斯大林卻表示,他對世界輿論的指責只抱嗤之以鼻的態度。一個蘇聯大使對我說,為了不讓外國記者們就這一丟人的法令提問,他不得不建議自己的部下取消了新聞釋出會。
各國共產黨的首領也陷入了同樣難堪的境地之中。在一九三五年八月的法語教師聯合會代表大會上,有人向共產黨員代表提出了有關這條法令的問題。頭一天,他們找不到恰當的解釋,就乾脆矢口否認蘇聯會透過這樣的法令。可第二天,人家把載有法令全文的《訊息報》拿他們看過之後,他們居然才生吞活剝地用了法令中的一段話來作為回答:“在共產主義時期,兒童具有很高的覺悟,受過良好的教育,完全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更難以解釋的是,如此丟人的法令怎麼會毫無顧忌地公佈出來,要知道,斯大林歷來都竭力不讓外界得知他統治下的社會的陰暗面。我們知道。就連蘇聯存在集中營這件事,他也堅決否認,儘管這對全世界已不是什麼秘密。在他的統治下,幾百萬在西伯利亞集中營內掙扎的囚犯,都是未經任何審判就被關進鐵窗的,關於他們的事情,蘇聯報紙壓根兒就沒提起過。至於蘇聯的死刑,事實是每一個由法庭作出並公佈出來的死刑判決的後面,至少還有上百的人被秘密處死。
關於這一野蠻法令的出籠經過,或是回到莫斯科之後才知道的。
我知道,早在一九三二年,當幾十萬無家可歸的兒童被飢餓驅使著湧入火車站和大城市的時候,斯大林就下了一道密令:凡在搶劫食品倉庫和扒竊列車而被當場抓捕,以及染上花柳病的人,統統槍斃。這類處決都是秘密執行的。由於這種大規模的屠殺和另一些“行政措施”,在一九三四年夏天到來之前,流浪兒童問題。就按純粹的斯大林方式解決了。
眼下的這一法令根本不是針對流浪兒童的,因為已經沒有這個必要了。它要達到的完全是另一個目的,而且是很明顯的,因為當時斯大林正在以刑訊逼供手段制服老“戰友”,以便把他們送上將在一九三六年舉行的第一次莫斯科審判大會。
我已提到過,季諾維也夫和加米涅夫曾一度滿足過斯大林的復仇欲,在一九三五年的秘密審判中承認應對基洛夫兇殺案負“道義上和政治上”的責任。但這隻能救他們於一時。為了剪除他們二人以及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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