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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聰間後母科爾沁大妃……數來朝,帝迎勞錫賚之甚厚。貝勒多鐸聘大妃女,為皇弟多爾袞娶其妹,吳克善子亦尚公主。
大妃之女即孝端之妹,多鐸為太宗之弟,昆季而為連襟,自無足異;為多爾袞娶“其妹”者,大妃之妹,亦即孝端的姨母,多爾袞成為其嫂之姨丈,憑空長了一輩。吳克善為孝端的內侄,其子為內侄孫,尚公主則成為女婿,此亦是憑空長了一輩。
與此同時,塞桑之女,吳克善之妹,亦即孝端的侄女,為太宗納為妃,即孝莊後。崇德元年,建五宮,孝端稱“清寧中宮後”;孝莊為“永福宮莊妃”;而孝莊另有一姊,則早於天命十年即歸於太宗,封為“關雎宮宸妃”。宸妃有孕,崇德二年七月生皇八子,以其為正式建元后所生第一子,因而以誕生太子之例舉行大赦,但旋即夭殤;半年後,亦即崇德三年正月,孝莊生皇九子,即為世祖福臨。宸妃之子不殤,自應為皇位之繼承人;但我以為不盡然,即因多爾袞與孝莊有特殊感情。
孝莊後崩於康熙二十六年,年七十五,則是生於萬曆四十一年癸丑。《清史稿》說她“於天命十年二月來歸”,計年不過十三,度當時情事,不過依姑而居,“待年”擇配,本不必於此時即定為太宗妾媵。至多爾袞歿於順治七年,年三十九,則應生於萬曆四十年壬子,長孝莊一歲。當太祖崩於靉雞堡,四大貝勒逼迫大妃身殉,兩幼子多爾袞、多鐸由太宗撫養,其時多爾袞十五歲、孝莊十四歲,年歲相當,滋生情愫,是極可能的事。我甚至懷疑,多爾袞與孝莊的這段戀情,至死未已。孟心史《太后下嫁考實》雲: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孝莊薨,康熙三十年不葬祖母的隱痛(2)
蔣錄(按:蔣氏《東華錄》的簡稱;下稱王錄亦即王氏《東華錄》的簡略)於議攝政王罪狀之文,有王錄所無之語云“自稱皇父攝政王”,又親到皇宮內院。又云:凡批示本章,概用“皇父攝政王之旨”,不用“皇上之旨”;又悖理入生母於太廟。其末又云:罷追封、撤廟享,停其恩赦。此為後實錄削除隆禮,不見字樣之一貫方法。但“親到皇宮內院”一句最可疑;然雖可疑只可疑其曾瀆亂宮廷,絕非如世傳之太后大婚,且有大婚典禮之文,佈告天下也。夫瀆亂之事,何必即為太后之事?
心史先生的考證,推理謹嚴,但上引最後一句,不免強詞奪理,如反問一句:“安知必非太后之事?”恐心史先生亦將語塞。事實上如我前文所指出的年歲相當,以及同養於宮中、朝夕相共的情況來說,多爾袞“親到皇宮內院”,為了孝莊的可能性,大於其他任何人。此外如心史先生所指出的自稱“皇父攝政王”,以及孝莊後崩後願別葬,似皆非無故。關於“皇父”之說,胡適之先生於讀“考實”後有一函致心史先生雲:
讀後終不免一個感想,即是終未能完全解釋“皇父”之稱之理由。《朝鮮實錄》所記,但云“臣問於來使”,來使當然不能不作模稜之語,所云“今則去叔字”,似亦是所答非所問。單憑此一條問答,似仍未能完全證明無下嫁之事,只能證明在詔敕官書與使節辭令中,無太后下嫁之文而已。鄙意絕非輕信傳說,終嫌“皇父”之稱,但不能視為與“尚父、仲父”一例。
心史先生覆函,詞鋒犀利,以為:
夫以國無明文之曖昧,吾輩今日固無從曲為辯證。但中冓之言,本所不道,辨者為多事,傳者亦太不闕疑。此為別一事,不入鄙作考實之內。唯因攝政王既未婚於太后,設有曖昧,必不稱皇父以自暴其惡。故知公然稱皇父,既未下嫁,即亦並無曖昧也。
如心史先生所言,我談此段即是“多事”;但“不做無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世事真相,常由多事而來。心史先生對多爾袞頗有好感,故確信其有完美的人格;而我的看法不然,如考證多爾袞與豪格爭權的真相,結論是多爾袞對皇位非不欲也,乃不能也,非如心史先生所說,多爾袞能“自守臣節”。至謂多爾袞與孝莊若有曖昧,“必不稱皇父以自暴其惡”,此是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多爾袞沒有讀多少漢文,於名教禮義,並無多大瞭解,何嘗以為與太后有曖昧即為惡行?倘非如此,何至於殺胞侄而又霸佔侄媳?彭長庚比多爾袞為周公,濟爾哈朗駁之雲:“多爾袞圖肅親王元妃,又以一妃與英親王;周公曾有此行乎?”如此悍然無忌的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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