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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95章 編年體龍戰於野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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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棍子,再給顆甜棗。

這種手段李斯特做起來並不費力,這個世界的資源很廣闊,但現在所能掌握住的資源,是有限的,需要競爭。

在珊瑚島上,李斯特不去爭搶資源、渠道,他就發展不起來。

仁慈是說給平民們聽的,掠奪資源才是貴族的本質,顯然現在的李斯特,很適應貴族身份和行事法則。

提醒了夏洛克之後,他就將這件事按捺下去,不再重視——他手中有秘銀、水晶和玉石,還有黑珍珠,隨便賣出一點,都能換來大堆金幣。

金幣在手,天下我有。

何須將眼界盯在一兩種小生意上。

卡特將喝完的奶茶杯子端走,關上房門,書房徹底安靜下來。三盞水晶燈的光線匯聚,有如白天一樣亮堂。

他翻開騎士小說,繼續自己的書寫大業,直到卡特再一次敲門,提醒他夜已經深了。

“我這就去休息了,卡特先生,你也早點休息,晚安。”

“晚安,老爺。”

抖了抖桌上的厚皮紙,僅他自己書寫滿蛇文的紙張,就有厚厚一摞。合上騎士小說,塞回書架上,他將自己寫的紙張整理一下。

看著用鵝毛筆寫出來的密密麻麻蠅頭小字,成就感十足。

作為一名文明世界的來客,他身處文化、歷史荒漠之中,總感覺缺少什麼。所以準備親自動筆,寫一本真正的曠世宏著——他以前就有想法,寫一本社會學宏著,但並未付諸於行動。

現在真正動筆。

當然不會去寫什麼《資本論》之類的社會學著作。

他打算根據騎士小說中涉及到的各國曆史、風俗,編篡一本編年體的史書。

孔老夫子把魯國史官記錄的重大事件,修訂整理為儒家經典《春秋》,影響中國幾千年價值觀。他本人也成為一代聖人,不管是被打倒,還是重新抬出來,都已經成為中國文化的象徵符號之一。

李斯特在意淫過騎龍之後,覺得自己得有更遠大的理想。

龍騎士不過百年風光,死後再依靠龍福澤幾代人,隨後便爾曹身與名俱滅。一旦寫成異界版的《春秋》經典,那才真正的能影響幾千年,並一直影響下去。

當然。

《春秋》這種根據史料記載的史書,李斯特是毫無辦法複製了——這裡就沒有歷史這個概念,一本史書都沒有。

他根據騎士小說的內容,來編篡史書,更像是在編寫《荷馬史詩》。《荷馬史詩》大部分都是荷馬根據神話傳說、民間傳說和街頭歌曲改編而成,但是不妨礙被吹捧為希臘文明的曠世著作。

儼然有向正史吹捧的節奏。

或許若干年後,李斯特和他的龍都煙消雲散了。這個世界大發展,歷經種種變革,也會有人把他現在寫的這本史書,當作真正的歷史來看待。

發明歷史?

李斯特就是這麼幹的,而且幹得非常帶感,有種指鹿為馬的爽快感。

“可惜資料太少,哪怕全部照抄騎士小說胡編亂造的故事,也沒辦法填補多少歷史的空白……這本書,恐怕會是我的有生之年系列。”

他甚至懷疑,自己寫書,只能保持三分鐘熱度。

畢竟。

編故事,不,記錄歷史是非常費腦子的。

“現在這本書還沒有名字,得好好想一個能流傳千古的名字……其實叫《龍槍編年史》最好,龍與騎士長槍,很符合這個世界的特徵。”李斯特凝神思索,可惜一個叫奧多姆·真理的魔導士,寫過一本《龍槍編年史:暮秋之巨龍》的故事書。

那本書是記錄龍的種類,跟歷史扯不上關係。

於是他的腦海中,冒出了諸如——龍史、精靈龍史、龍與精靈編年史、龍騎史、騎士編年史等等名稱。

但都被一一否決。

直到另一個名字浮現出來。

“龍戰於野……”

他咀嚼著這四個字,覺得很有感覺。孔子修訂魯國史料,因為史料分春夏秋冬四個季節記錄,於是命名為《春秋》。這個世界,屠龍之戰時常發生,國與國的爭鬥,也是以龍之戰為主。

《龍戰於野》,這樣一本書名,格調十分富有韻味。

唰唰唰!

提起鵝毛筆,他直接在厚皮紙上,寫下書名。寫完之後,將厚皮紙全部收進寶石空間,防止被歲月所腐朽——白紙還沒有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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