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五章 米國的建立(二十四)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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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們卻會用腳投票,選擇最適合自己生存的區域。
後世有超過一半的加拿大人,生活在聖勞斯河中游以及安大略湖、伊利湖畔。
鑑於這條走廊地帶的北點,是位於中下游相接的“魁北克市”,而南點則是位於伊利湖西端、米加邊境的加拿大小城“溫莎市”,它被命名為了“魁北克-溫莎走廊”。
“魁北克-溫莎走廊”這個名字,看起來有點複雜,其實它還有個後世人熟悉的名字——加拿大。
換句話說,最初的加拿大,或者說“法國人的加拿大”所指向的,可以說就“魁北克-溫莎走廊”。
“加拿大”這個名稱,並不像聖勞倫斯等地名一樣,屬於歐洲泊來品,而是出自原住民的語言,其原始的意思為“村莊”。
在大航海時代,類似這種船員向原住民問這是哪裡,原住民雞同鴨講的答案,成為了這一地區名稱的故事實在太多了。
相比這個誤會是怎麼產生的,我們更關注聖勞倫斯河流域,與加拿大及法國人的關係。
在法國殖民時期,其在五大湖地區的殖民終點,並不是名不見經傳的“溫莎”,而是以後世汽車製造業,而聞名於世的米國城市——底特律。
1701年,法國人在底特律建立軍事堡壘“底特律堡”,以阻止英國人向北滲透,及維護自己在五大湖地區的毛皮貿易壟斷權。
如果不是米國D立戰爭之後,底特律堡被劃給了米國,將這條加拿大的核心走廊,稱之為“魁北克-底特律堡”,所包含的地緣資訊會更加的豐富。
底特律堡是法國在“加拿大”地區最南端的據點,但卻不是“新法蘭西”的終點。
從地形圖上你們會發現,加拿大與米國的地理結構是一樣的。
阿巴拉契亞山脈及科迪勒拉山系,分別從米國的東西兩邊,延伸至加拿大境內。
這種兩邊高、中點低的地形,意味著五大湖地區,與米國中部的“密西西比河平原”之間,並沒有難以逾越的高地存在。
這也是為什麼,在五大湖形成時期,冰川之水曾長期南流入密西西比河的原因所在。
法國探險家是在17世紀7、80年代,從五大湖區出發進入密西西比河,然後,再順流而下,抵達密西西比河在墨西哥灣的河口的。
在打通五大湖與在密西西比河的聯絡線後,法國宣佈將整個密西西比河流域,劃入了“新法蘭西”範圍,
並以當時執政的法國國王,著名的“太陽王”路易十四之名,將之命名為“路易斯安那”。
如果不瞭解這段歷史,以及法國人當年的擴張路徑,你們很容易單從“新法蘭西”的範圍認定,
法國應該是從,更加溫暖的密西西比河平原入手,然後再溯河而上,逐步擴張至聖勞倫斯灣的。
大多數情況下,大航海時代的探險者們,的確是願意從更溫暖的地區,以及河口切入,然後再溯河而上探索整個流域的。
法國人在發現密西西比河時的這種反常規做法,一方面是因為他們殖民重心,在北部的聖勞倫斯河流域。
另一方面則是剛才我說的,兩大流域之間,沒有明顯充當分水嶺的山脈相隔。
相比之下,當年西班牙人在控制安第斯山脈後,再試圖從上游地區,向亞馬遜平原擴張時,遭遇了地理障礙,就幾乎是不可逾越的。
以至於西班牙人,只能坐視從大西洋方向滲入,並控制了亞馬遜河口的葡萄牙人,得到幾乎整個亞馬遜平原。
然而,我一直強調,將某一地區以某一標準,通常是流域,畫進自己的地圖,與實際控制是兩回事。
在實際控制這個問題上,軍事堡壘存在與定居者規模,是重要的指標。
尤其是後者,將從戰略上決定一個國家,是否能夠真正將探險家的發現,轉化為一塊殖民地。
一個客觀事實是,法國在所謂的“路易斯安那”,並沒有進行真正的開拓工作。
這一點,多少讓人有些奇怪,後世這塊氣候、地形、水資源情況,看起來都挺適合人類,大規模居住的大平原地區,已然成長為了米國的人口密集區。
法國人又有什麼理由,非要止步於加拿大,而不去開拓“路易斯安那”呢?
法國沒有能夠這樣做的根結,在於沒有能夠為其在北美的殖民地,吸引到足夠多的移民。
在法國殖民北美過程中,雖然依流域原則,將數百萬平方公里的土地,納入了“新法蘭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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