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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添丁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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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農村有句俗話,好媳婦兒難貼三個灶爺。意思是娶了再好的媳婦,也難和公婆一起過三個年不分家,有些家裡新媳婦剛過門不久,因婆媳不和就鬧著要分家。而我們家母親是賢惠能幹事兒不多的人,嫂子也老實能幹,不愛多說話,所以不用擔心會婆媳不和。姐姐們也是隻吃飯幹活,不多言不多語,我呢還小,原本我們家就人口眾多,平常都是熱熱鬧鬧,大夥兒都已經習慣了,又迎來了新嫂子,更添幾分喜慶祥和與融洽。父母親本想多合幾年,待抱了孫子後再談分家的事。然而,事與願違,就在哥哥嫂子婚後的第二年夏天,他們便提出要分開單過。對於他們的提議,父親有些始料不及,認為平常一家人相處的都十分和睦,沒有分家的理由。然而,哥嫂一再堅持,又聽鄰居勸道,他們想分家,有他們自己的道理,因為小家好經營一些,能早日奔赴小康生活,一大家子人雖多好乾活,但攢下的家當也不能都屬於他們的,你不是還有一個小兒子嗎?父親恍然大悟,才不舍的答應了。早前新宅基地上的那兩間瓦房,便成了哥嫂的新家,父親又帶領全家人在那兩間房子的西頭,蓋上兩小間作為倉房和牛屋,一側還蓋了間廚房,並圈了院牆,還安了大門。沒分家之前,母親在那兩間房的側前方砌了一個雞舍,養了幾十只小雞,每天辛苦勞作的投食喂水,還說八月十五中秋節,挑大個的公雞殺兩隻全家人美餐一頓,到過年將公雞賣了,可以換回一部分的年關費,母雞差不多都能下蛋了。這回一分家,那雞舍被圈在了哥嫂的院子裡,自然就成了哥嫂的財產了。母親捨不得自己養大的那些雞,跟父親商量,給哥嫂留一部分,其餘的抓回來。父親贊同母親的想法,便讓母親抽時間去抓。

按照傳統習俗,男子是家裡的頂樑柱,兒子更是傳承父輩的精神,成年以後,順其自然的分擔家裡的大事小情,這是毋庸置疑的。而哥哥原本在幹活方面,是個偷懶耍滑的人,農忙時,那是躲不掉的,農閒時,若家裡有些許髒活累活,父親幹不過來,自然是叫哥哥去做。比如挑水清理豬圈牛棚等。當然人懶人自有懶招,只要父親不在場,哥哥總能找到替班的人,這個經常給哥哥替班的人就是老實能幹的三姐。用哥哥的話來說,幹活又不白乾,我是將活賣出去的,就是給上三姐一毛兩毛錢,不管三姐願意不願意,哥哥開口了,三姐就得幹。以前基本就是這樣,而後來,父親督促的嚴了,又娶了嫂子,哥哥漸漸變得勤快了,也能幹了。自從分開家的那時起,他基本沒怎麼閒過。或許是為了早日奔向小康生活吧!剛乾完農活就張羅著開始要做掛麵,連挺著孕肚的嫂子也不帶閒的。

金秋農曆八月下旬,婚後一年的嫂子,誕下了一名男嬰,那就是父母盼望久矣的長孫,我的大侄子。在之前,嫂子早早的接來了自己的母親,準備為自己侍候月子。大侄子的出生對於我們家來說,是個天大的喜事兒,連二姐,三姐,四姐都跟著母親跑前跑後的忙活著,我也偶爾去湊個熱鬧,父親更是喜笑顏開,常常看著侄兒那圓潤的臉龐高興的說,這孩子一臉福相,長大是不是能當官吧,我們老曹家要能出個當官的該多好啊!

過去,在人們的傳統觀念裡,孫子可比外孫子更令爺爺奶奶憐愛有加。儘管我那個大外甥迎春小時候經常住在我們家,因為大姐與婆婆分家後,忙了家裡又忙地裡,後來又要了二胎,特別是農忙時候,很難全心全意的把時間都放到孩子身上,所以我們家,便成了大外甥童年時期名副其實的第二故鄉。但後來漸漸長大的大外甥上了學,便只有節日或寒暑假才能前來我們家住上一段時間。而平常裡沒了昔日調皮淘氣撒歡的孩童身影時,我們倒覺得不習慣了,甚至有一種失落感。而大侄子的降生,使得我們全家人對小孩的那種執著與熱愛,從少去了大外甥那稚氣的哭鬧聲中而隨之轉移,特別是我和姐姐們,再也不用像爭著搶著才能抱一抱,剛出生時的大外甥那樣,可以每天都能看一看,抱一抱,這令人怦然的小可人兒!後來二姐也出嫁了,四姐三姐分別都去了北京打工,家裡只剩下了父母與十三四歲的我,和分家單過的哥嫂,及那個新降生的侄子。農忙時各自忙地裡的莊稼,活,快到農閒了,哥哥嫂子便早早的張羅著做掛麵,還讓父親將他們家西邊那新蓋的兩間小房騰出來,做操作間。也就是在那天晚飯後,哥哥嫂子正忙著做掛麵,盤條,嫂子的母親,正抱著我那剛出生不久的侄子,哄著他不要哭鬧,母親提著一個大籮筐來捉雞。母親臨從家裡走時還擔心,我那自私的哥哥會不會讓他抓那些雞?還說萬一再和自己打起來了怎麼辦?父親厲聲說道,他敢,反了他了,要敢和你打,我不扒了他的皮,並讓我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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