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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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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沒用?!肯定有用,我用膠水幫你粘好!”她急匆匆地反駁。

“啊不是膠水,膠水不好,就是用什麼續骨膏之類的。嗯,差不多這名字。反正,我幫你粘好以後,可以像以前一樣活動自如的!”

她知道在她說話時他又把手藏起來了。

如果……如果好不了,他的手一輩子都得藏著。

“你的手肯定會好的,我保證。我們蘭戎,是最乖的小孩、最好的。”

或許連花知婉自己都沒有意識到,此刻她的語速有多快,彷彿說得稍慢了一點,眼裡的淚水就要搶先一步流出來:”那些敢傷害你的、想吃掉你的,都會死!”

“誰都,不能傷害你,”她撫摸著他的頭頂,喃喃聲溫柔:“你是我的寶貝。”

溼潤的黑髮垂在胸前,眼前的人用一副非常認真的表情望著他。

琥珀色的眼瞳在跳躍的燭火下,近乎是金色的。而她眼裡閃閃的淚,泛著星星一般的光澤。

“寶貝。”

他在嘴裡嚼著這兩個甜甜的字,半天捨不得嚥下。

……

潛入血池的過程,比想象中順利。

那個名叫李彪的店家相信了花知婉“養高階肉”的說辭。

他們拿走了包裹和電腦,封內力的藥也一點兒沒有含糊地給蘭戎灌了下去。然後就放心地給他們送來豐富的蔬果,並讓他們住在原來的大房間。

“肉類處理間”與他們的房間相連、結構相同,血池的位置與游泳池一模一樣。

在靜悄悄的半夜,花知婉直接爬上了“游泳池”的外牆,翻到了血池。

蘭戎不肯睡覺,硬是要跟著她。所以她只好讓他趴在牆頭,幫她望風。

雖然花知婉沒有潔癖,但在一大堆肉類和內臟裡的池子裡翻找一截手指仍是非常非常非常的噁心,以及困難。

“都是道具、都是番茄醬,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一邊自我催眠,一邊伸手撈著池底。

不知道那些小塊的硬物是什麼,不知道那些泡發的是什麼,不知道那些絮狀物是什麼。

不要去看,不要去猜測,不要去想象……卻還是忍不住喉嚨裡的乾嘔。

“嘔……”

握住手心裡蘭戎的指頭,花知婉站在陰影處用力地擦了把眼淚。

“我要找電腦。”

她帶著一身的血腥氣,咬緊牙關。

“這群畜生,全都去死吧。”

作者有話要說:

接下來會日更。週四或者週五三更,因為入v。謝謝:

六十五扔了1個地雷,晨小溪扔了1個地雷,楚鸞扔了1個地雷,007扔了1個地雷,煮熟的鴨子沒飛走扔了1個地雷

☆、第37章 傳說中的金手指

對於財物被存放的位置,花知婉是有一點頭緒的。

沒有作者的世界,靠自動補齊功能執行。

那麼,按劇情的走向,天下第一肉會在哪裡存放財物呢?

從設定的角度考慮,這家店已經殺害了很多人,得到的財物肯定不少,需要一個不小的地方放置。從人物的角度考慮,店員對彪哥的畢恭畢敬,說明他是一個威嚴獨。裁的老闆。從作者的角度考慮,花枝丸寫藏東西的地方喜歡套一個詞叫“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按照花知婉的推斷,財物或許放在,最靠近李彪睡房的一個大房間裡。

從血池選了一把刀,她脫掉鞋子踩上木製的地板。

異世界的門閂是簡單的一條橫木,只要將扁而細的刀刃插。入門縫中向上挑,就能開啟一般的門。

之前的吃虧讓花知婉變得謹慎了許多,用這個辦法開啟自己被從外閂上的房門之後,她又試了好幾次,確信這個方法是可行的。

蘭戎執意要一起行動,給出的理由是:花知婉需要一個人在身後照看燭火。在某些事情上,這個小孩固執得無可救藥。

不過,他說的也沒錯。

她的確需要一個人稍微掩住燭火的光,使它既能照明,又不會太亮引起注意。

之前,在與李彪瞎扯“養肉之道”的時候,花知婉曾經在他的臥室稍坐了片刻,這會兒重新找到那房間並不費力。

與她的推斷分毫不差,在李彪的睡房旁,的確有一間面積不小的房間。

在拿刀輕輕劃破幾格窗紙後,她看清了這個房間的基本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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