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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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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能夠那麼快的適應這種擴音器,張弘斌也是苦笑不已。

眼看大家都安靜了下來,他就直接來到了臺上。

“大家好,我是張弘斌,也就是我大秦的秦王。在場的有不少應該還沒有見過我的,這次也算是初次見面。”張弘斌對著麥克風,以溫和的語氣對所有人先來了句開場白。

鼓掌,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鼓掌成為了一種比較常見的行為。若是有人細查,會發現這也是張弘斌引領的。

“很好,大家的熱情我也收到了。這次會議,我打算說兩個議題,一個是關於火銃的保密情況問題;另外一個,則是我二哥張弘武坑殺三萬敵軍俘虜的問題。現在,我先說說我哥哥的問題好了,相信大家都非常關注這點。”張弘斌掃了掃人群,“這個問題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往小了說,二哥說得沒錯,既然能夠**第一次,那麼難道就不能夠**第二次,身為俘虜沒有身為俘虜的自覺,若是不嚴懲,下次別的俘虜有樣學樣,我大秦還有沒有安寧之日了?而往大了說,我二哥今天可以坑三萬,明天是不是也會殺上三十萬?如此下去,豈非也是人心惶惶?別跟我說什麼道德問題,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就在這裡,原則上這是軍事範疇的領域問題,和道德沒什麼關係。當然,道德也是軍法的制定標準之一,這點我還是承認的。”

張弘斌看了看人群,這個時候不少人都在交頭接耳,顯然在消化他之前那番話。

“軍法,是約束軍人的法則。嚴格遵守軍法和軍事條例是一個合格軍人必須要做到的事情。按照秦軍基本軍法,優待俘虜是我們制定的基本準則。故而按照這個準則的話,二哥張弘武就反了軍法,要依法處理。然而這次卻是特例,是軍法和軍事條例裡面所沒有的情況。然而俘虜的**,也的確給我們大秦帶來了一定的損失,最大的損失就是我們一直保密的火銃,流落了一批到大明那邊。再則若真的嚴格處理這件事情,豈非真的給那些俘虜一個榜樣,以至於日後他們不斷**,那我們大秦還有好日子過?

故而,我判定這是一次特殊的軍事行為。作為這個行為的發起人張弘武,我判定他原則上沒有任何錯誤。但波及的範圍有點大了,有一批還是剛剛俘虜自盧象昇部隊計程車卒不是?所以,我要取消他將軍的職銜,扣除一年的薪俸,同時讓他返回軍校學習,考核過關才能夠安排就業,以上就是我對他的處置。我也很民。主,覺得這個處置可以的話,請舉手!”張弘斌最終是給出瞭解決的方法。

放眼望去,先是軍方的人全部舉手,隨即不少行政人員也是紛紛舉手。最後就是所有的百姓舉手,或許有人不打算舉手,但是在那麼多人舉手的情況下自己不舉手,顯得太格格不入,無奈只能舉手。

“那好,這件事情自此就告一段落,一切按照之前所言實施,不允許再有異議!”張弘斌點了點頭,“現在,我們來說說火銃保密情況的事情,相信也有不少人迫切想要聽聽!”

很快,議題就改變了,或者說,關於張弘武所作所為,已經不需要繼續討論了。

第一百四十章 坑俘與會議(下)

早些時候多次提及,大秦的主要戰鬥力其實不是英勇赴死的戰士,也不是一馬當先的將軍。

構成秦國無雙戰鬥力的根本,就是火器,威力強大的火器。

不遜色於強弓射程的火銃,而且還是連發的,六連發之後運氣好就是在弓箭的射程範圍內連續射殺六個敵人。同時若是這樣的火銃集中使用,那就是貨真價實的彈幕,不怕死的可以試試過來,一般沒幾個人能夠在彈幕下存活。

中等距離,則還有手雷和燃燒彈兩種輔助火器,在秦軍,一個專業的投擲兵必須要把手雷丟出去五十米以上才算合格。而一個普通的火銃兵,則至少要丟出去三十米的距離。想象一下,在三十米外,天空突然掉下密集的手雷,然後在敵人的陣地之中爆炸開來,這會造成多麼慘重的損傷?要知道,秦軍使用的火藥,可不是那種落後的黑火藥。

遠距離,那自然也是不怕的,最傳統的拿破崙炮,迫擊炮是偏近距離炮擊的手段,採用的是開花彈威力無雙。遠距離大規模轟炸的話,有專門的加農炮和沒良心炮。後者的損壞引數比較大,但勝在威力十足,前者則是模仿紅夷大炮,也就是艦載加農炮的規模鑄造而成,爆炸規模比沒良心炮差一些,但射程比沒良心炮要遠上一些。

如此遠端、中程,中近程都有了應對的手段,在正常的情況下,敵人根本沒有打過來的可能性。

近戰呢?自然是必備的三菱軍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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