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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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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墨非常委屈地說道:“蘭姐,我可是正經人!”

“你怎麼不去死啊!”何雲蘭鄙視道。

到了房間,何雲蘭便去洗刷,等她弄完之後才輪到蘇墨。

蘇墨比較邋遢,這是臭男人共同的特點,不過現在環境不同,所以他也去洗個臉,刷個牙,順便又洗個腳!

等蘇墨從衛生間出來後,何雲蘭已經躺被窩裡在看電視了!

因為冬天,穿的都有保暖內衣,所以蘇墨脫衣服也沒有顯得尷尬。

何雲蘭則是對蘇墨說道:“你睡你的,我睡我的,你要是敢不老實,明天我就回家!”

蘇墨笑著說道:“蘭姐,你不要把我想的那麼齷齪,我是真心喜歡你,所以我才不會用那些卑鄙無恥的手段,我會老老實實地追你,最終讓你愛上我!”

何雲蘭輕哼一聲說道:“最好是這樣!”

其實蘇墨真的沒有奢望太多,能夠跟何雲蘭睡在一個房間裡,就讓他感到非常知足了。在這種地方,蘇墨不敢將靈丹拿出來,不然的話,分分鐘就有可能引來妖精。但是如此良辰美景,蘇墨毫無睡意,索性便盤膝坐床,開始吸收天地靈氣。

對於修士來說,修煉便是最好的睡眠,甚至可以不吃不喝!

。。。。。。

這一夜很平靜,並沒有妖魔鬼怪到訪!

第二天,蘇墨便與何雲蘭離開鳳凰古城,然後直奔芙蓉鎮而去!

蘇墨打算,先陪著何雲蘭旅遊觀光,等她玩盡興了,再說潛修的事情!

在閒暇之餘,蘇墨便上網查閱湘西趕屍的各種資料!

趕屍是湘西地區苗族的民俗,屬於巫文化,清朝就廣為流傳湘西“趕屍人”的傳聞,即趕屍人利用“秘術”,將客死異鄉的人的屍體帶回家鄉,讓他們入土為安。苗族是最早發明兵器、刑法、巫術的民族;其中趕屍作為一種民俗事項,是巫術的一部分。趕屍,也與蠱毒、落花洞女一起,並稱為“湘西三邪”。

趕屍的起源,民間有書記載:相傳幾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語:公公)蚩尤率兵在黃河邊與敵對陣廝殺,直至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後方撤退,士兵們把傷兵都抬走後,阿普蚩尤命令阿普軍師把戰死的弟兄送回故里。於是阿普軍師裝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樣,站在戰死的弟兄們的屍首中間,在一陣默唸咒語、禱告神靈後,原本躺在地上的屍體一下子全都站了起來,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節”後面規規矩矩向南走。

這便是趕屍的最早版本。

實質上,趕屍這種事情是確實存在的,蘇墨作為修士而言,他不得不信!

透過查閱資料,蘇墨得知,湘西趕屍有“三趕,三不趕”之說!

凡被砍頭的(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傳說因為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氣,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勾魂使者勾去,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裡喚回來。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纏去了,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則會影響舊魂靈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同樣不能趕。

趕屍分為三個步驟,前期準備,運輸過程,蓋棺入殮。

先做法事唸咒語,將被斬的死囚身首縫合在一起,再將辰砂(最好的硃砂)置於死者的腦門心、背膛心、胸膛心窩、左右手板心、腳掌心等七處,每處以一道神符壓住,然後用五色布條綁緊。此七處是七竅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之後,還要將一些硃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辰州符)堵緊。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這樣做可將其魂魄留在死者體內。最後,還要在死者頸項上敷滿辰砂並貼上神符,用五色布條紮緊,再給死者戴上粽葉斗笠(封面而戴)。

趕屍匠身穿道袍,不論屍體數量有多少,都由他一個人趕。趕屍匠在屍前帶路,不打燈籠,一面敲打小陰鑼,手中搖著攝魂鈴,讓夜行人避開。趕屍途中有“死屍客店”,這種神秘莫測的“死屍客店”,只住死屍和趕屍匠,一般人是不住的。它的大門一年到頭都開著。因為兩扇大門板後面,是屍體停歇之處,屍體都在門板後面整齊地倚牆而立。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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