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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第一更~

第27章 大宋夜話

六扇門封鎖訊息很快; 採花盜虐殺案沒有鬧出太大的風波,原本按照張孝的想法; 以盧花蜂的習慣,再次作案肯定要隔一段時間; 沒想到這邊歌女一家屍體都還沒下葬,又出了一件大案。

死者是城中一家商戶的千金,被丫鬟發現時,人躺在床上已經沒氣了; 掀開被褥就是一床的血; 顧寒取證回來,臉一路都是黑的,他知道盧花蜂一定是被什麼事情給惹惱了; 才要做出這些事情來; 或者是向什麼人示威; 又或者在醞釀著什麼更壞的事,明面上的總是玩不過背地裡的,對盧花蜂這樣生性殘忍的通緝犯; 除了蹲點抓人; 似乎沒有別的辦法。

盧花蜂只採沒出嫁的美貌少女,偌大一個汴京城裡符合情況的少女太多,總不能家家戶戶都派人去守著; 何況普通的捕快衙役根本就不是盧花蜂的對手,六扇門裡也不乏一些曾經和盧花蜂正面交過手被打死打殘的捕快,雖然有些對不住林家姑娘的名節; 顧寒還是決定帶人在林府附近巡邏蹲守。

這些日子,要說最閒的,莫過於寧王派到林府守衛的暗衛,這些暗衛都是些武功不錯的年輕人,那天採花盜的事情發生之後,就一直三班輪換日夜守著未來王妃,只有自家王爺進去,避嫌離開的時候能稍微歇一歇,這幾天自家王爺似乎和未來王妃把話說開了,幾乎夜夜進香閨,他們也就樂得夜裡清閒。

對於一個江湖上臭名遠揚的採花盜,林遠是沒什麼可怕的,他雖然不懂武功,卻認識很多武功高強的朋友,知道王府暗衛的存在,所以他不僅不害怕,還像平日裡那樣總是勸姚夏出去走走,聽說瓦舍排了新戲,也要帶著她出門去看。

要是別的東西,姚夏還不一定感興趣,偏偏林遠說的是新戲,姚夏不懂戲,但特別喜歡臺上一幫人唱唸做打,底下的客人也跟著搖頭晃腦或是喝彩的氣氛,林遠難得休一回沐,她也就答應了下來。

瓦舍裡要比那日燈會稍微冷清一些,但底下的客人卻比那天要熱鬧得多,都是喜歡聽戲而非只是來看個新鮮的,林遠帶的人比平常時候要多,十來個護院守在邊上,兩個小廝擠開瓦舍的小侍在邊上伺候茶水。

今日的新戲叫《桃花記》,唱的是一個秀才之女和相府公子的愛情故事,花旦是那日的唱崔鶯鶯的花旦,妝容要比崔鶯鶯的妝素淡一些,扮相還是極漂亮,剛出場就引得底下陣陣喝彩,打賞的銅錢不住朝著臺上扔,林遠扔的是五兩一個的銀錠,直扔了十個,臺上的花旦卻不看他一眼,低眉甩袖,身段風流。

“雨過天晴湖山如洗,清風習習透裳衣【注】……”

姚夏莫名覺得這聲音有些耳熟,仔細看去,好像連帶著這花旦的眉眼也有些熟悉的感覺,V666卻是毫不猶豫地叫破這花旦的身份:【那天從採花盜手裡救人的就是他,原著裡沒提過的人。】

似乎察覺到了姚夏的注視,紅越水袖遮蓋半張臉,微勾的狹長眸子裡光彩盈盈,朝她投來一瞥,又似無意收回,姿態婉約動人,要是個女子做來,一定勾人得緊,可這樣嫵媚漂亮的花旦卻是個實實在在的男子,還是個能幾下制服採花盜的高手,這就值得玩味了。

姚夏盯著他看了一會兒,林遠本來看戲看得高興,打賞也很大方,但一回頭看到自家妹妹竟然也露出了欣賞和若有所思的表情,頓時心裡警鈴大作,混跡梨園這麼多年,他是見多識廣的人,一般臺上能勾人的戲子,臺下也是妖孽,不光能引得男人為他們大把掏錢,也能勾得女人為他們要生要死,這種當戲看看也就算了,可要是落到自家頭上,就沒那麼好笑了。

聽完一場戲,本來還有下一場,林遠卻不敢再停留了,拉著姚夏出了瓦舍,才剛到中午,又看了一場好戲,姚夏有些不太想回去,林遠就帶她去茶樓聽說書。

汴京城雖然大,但每日裡家長裡短的事顯然沒法編成說書,所以這茶樓裡說的仍然是最近發生的大案,六扇門封鎖了城外的虐殺案,卻不妨礙城裡那幾戶人家自己走漏風聲。

盧花蜂這些年在汴京周遭也算是個名人,每隔一段時間犯的案子也必會被編成說書段子在坊市裡流傳,還有好事的文人專門為這人寫了一本《蜂花錄》,寫得香豔迷離,極盡想象之能事,還說盧花蜂是個俊俏的年輕高手,甚至有一段時間還成了閨中少女的夢中情郎,後來六扇門將此書封禁,但從來止不住的是文人的刀筆,說書先生的嘴,盧花蜂最近犯下的幾場虐殺案被傳成了和採花盜春風一度之後,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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