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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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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個人是不是應該有默契

我以為你懂得每當我看著你

我藏起來的秘密

在每一天清晨裡

暖成咖啡安靜的拿給你

願意用一隻黑色的鉛筆

畫一出沉默舞臺劇

燈光再亮也包住你

願意在角落裡唱沙啞的歌

再大聲也都是給你

愛是用心嗎不要說話

——陳奕迅《不要說話》

寫在前面的話:我一直固執的認為,霍凡對顧小夏的愛,用這首《不要說話》最合適不過,足以表達所有。或許,這算不上番外。

我生在霍家,從小母親看向我的目光中總帶著別樣的情緒,那時候不懂,後來才知道那是仇恨,透著我恨著另一個人,那個人,就是我所謂的的父親,顧江天。在霍家,老爺子是說一不二的當權者,不苟言笑,沒人會違揹他的意思。從小,他對我們都很嚴格,我一向驕傲,從不服輸,樣樣都要做到最好,可儘管如此,老爺子也沒有對我有過笑容。即使這樣,和我同輩的其他霍家小輩,仍是對我恨之入骨。

於我而言,親情是什麼?我沒有感受過。

我以為我的人生會這樣一直下去,直到我的生命裡出現了一個叫作顧小夏的女孩。她就像暖陽,溫暖了我的同時,讓我不自覺的想要離她近一點,再近一點。

與她初識,我淋了雨,昏倒在一條小巷子裡,發著高燒,人事不省。迷迷糊糊中,我感覺有一隻帶著溫度的小手摸上了我的額頭,她離我很近,無意識的嗅嗅,甚至可以聞到一股好聞的清香沐浴露味道。努力睜開沉重到不行的眼皮,我看著她吃力的扶起我,讓我整個身體的重量都壓在了她瘦小的肩膀上。就這樣,走兩步歇一步,她原本光潔的額頭上不斷冒出了細小的汗珠。

那一刻,我覺得心底深處有一塊地方軟軟的,就像有什麼東西破土而出了一樣。

等我徹底醒過來,燒也退了的時候,床頭已經沒有了她的身影。情不自禁的,我伸出右手撫摸著床邊上褶皺的地方,她趴在這裡過吧?那麼一個小小的人,怎麼會有那麼大的力氣把自己送來醫院的?

我出神望著某一處地方,絲毫沒有察覺到自己的嘴角處露出了一抹久違的笑容。

再見到她的時候,我正好要把籃球傳給隊友。抬頭的瞬間,她站在人群中,臉上有點無奈,小小的身軀不斷的被擠來擠去,我沒來由的心疼。就是這幾秒鐘的分神,一個不小心,投出去的籃球向著場外飛去,不偏不倚正好砸到了她。

那一刻,我心慌了。

她醒來的時候,似乎把我忘了,失落的瞬間我告訴了她上次的事,終於她想了起來,毫不掩飾驚訝,我覺得她可愛極了。

我總是容易恍惚在她的笑容裡,她的身上似乎有一股力量,吸引著我靠近。和她在一起,我是輕鬆的,快樂的,那種感覺以前從未有過。那時候,我便暗暗發誓,這一生,我都要在她身邊。

好在,她也是喜歡我的。

在一起的四年,現在想來,是我最幸福的時光吧。那時候的我們,堅定的認為我們是要在一起一輩子的,然而世事難料,有一天,我們的回憶終於貼上了過去式的標誌。

我記得她曾經有一次捧著一本小說興高采烈的跑到我的身邊,懶懶的躺在我的腿上,蔥段般的手指指著書中劃出的一段話說,“霍凡,你看這段話,我很喜歡呢。”

“那些我所擁有過呃曾經,你給的最美。”

“愛你就好像呼吸一樣理所當然,我可以屏住呼吸,卻不能停止愛你。”

她的嗓音帶著江南女子特有的甜糯,軟軟的,卻又不膩。可不知為什麼,她忽然情緒低落了下來,抓著我的手,睜著大大的眼睛楚楚可憐,她說,“霍凡,看這本小說有點難受呢,我突然害怕我們以後也會分開”

那時候,我並不能理解為什麼小女生看那些言情小說會產生許許多多奇怪的想法,反握住她略微有些冰涼的小手,看著她的眼睛,我想我是笑著的,“傻丫頭,我們怎麼會分開?小說畢竟是小說”

我以為那是有點可笑的不必要的擔心,可後來我才感慨,原來那時候啊,就有了預兆。只是我太過自信。

訂婚那天,她不辭而別,在我的生命中消失。

我發瘋似的找她,儘管她的爸爸“勸”我放棄,說我們不適合,可我不信,她怎麼可以走?怎麼可以一聲不吭就把我放開?連一個最基本的解釋都沒有?哪怕是一個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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