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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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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正是我國老刑法向新刑法過渡交替之間,在量刑上採取溯輕原則,新刑法在量刑上比老刑法輕,我估計董志可能不會判死刑。

這時,守候在風視窗的袁老三回過頭說:董志回來了。

戴腳鐐沒有?

阿燦首先問道,然後提起腳鐐,急匆匆地跑向風口。

風口很小,角度很刁,又有一些植物遮擋,實在看不清楚。

阿燦踮著腳,睜大眼睛,調整著不同角度,看了一歇,最後垂頭喪氣地往回走。

日他媽,沒戴腳鐐。

監號門開啟了,董志笑盈盈地站在門口,他果然沒有戴腳鐐,沒有判死刑。

當監門關上,董志快步走上前,和我們所有的人握手,握手的力度和搖手的速度都是前所未有的。他高興地宣佈說:判無期,判的是無期。

他掏出煙,見人就發,連花子都有。那個神態,那個姿勢,那個心情,絕然不亞於拿破崙征服伊比利亞半島凱旋而歸。

一時間,煙火瀰漫,激情盎然。

接下來,董志從*的腰帶上翻出三百元錢,遞給阿燦。他說,開完庭後,家裡人請法警吃飯,在一個小餐館裡,他家父母親都去了,連奶奶也去了,大家又哭又笑的,哭的是漫長的刑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坐滿,什麼時候全家人才能團聚,也許刑滿回家時,老人說不定也去了。笑的是小董志總算保住了一條命,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最多十四年,就可以回到社會,回到親人的身邊。他們送法警兩條香菸,又給了董志三百元錢,為了避免回看守所時被搜去,便把錢捲成一卷,藏在褲帶上。“

阿燦把錢揣在兜裡後還一直想不通:日你家媽,十萬以上怎麼不判死刑?

董志笑盈盈地說:吃飯時律師也給我說過這件事,按照舊刑法,盜竊金額達到十萬元以上的要判死刑,現在是新舊刑法交替之間,也可以用新刑法,也可以用舊刑法,什麼輕就用什麼,新刑法判得要輕些,所以才沒有被殺頭。

阿燦眨眨眼睛,不說話了。

看著董志興高采烈的模樣,我靜靜地在一旁觀望、深思。我想,在董志的身上,有著多麼巨大的承受力,這麼漫長而巨大的災難落在他的身上,他都能用這種近乎樂觀的態度來對待。在日常生活中,在朋友之間,在同事之間,甚至在親人之間,我們有一點摩擦,受了點委曲,鬧了點意見,就覺得了不起了,整天怨聲載道,哭哭啼啼,甚至悲憤欲絕。二者比較起來,有天壤之別。在這裡,我不得不承認,在承受苦難方面,我確實比不上董志。儘管這種比喻近似於荒謬。要知道,人在罹難的時候,要與更苦難的人相比,這樣才能減輕痛苦,人在歡樂時,不要和更快樂的人相比,這樣才能更加歡樂。

你大塊大塊的海洛英都敢揹出去賣,連命都不要,輸盤棋算什麼(1)

董志沒有成為死囚,我的身邊有三個行將被拖出去槍斃的死囚,還有三個可能判死刑的犯人。

在被囚禁的日子裡,我們經常談到死。

沒有什麼比死更振撼人心了,這是對艱辛獲取的無奈,是生命的終結。

對於陽數盡竭的老人,因遍看世塵,死是一種超然;對於久臥病榻的絕症者,死也感到欣然;對於天災人禍撒手而去的人,死也猝然;對於把生命奉獻給崇高事業的英雄來說,死是卓然;那麼,對於那些正當青年的死囚,又是用怎樣的心態接受死的光臨,度過生命的最後時光。

接到死刑判決,也許會恐懼,會狂暴,會絕望。但是面對高牆鐵窗的冷漠殘酷,也只能望而興嘆,無可奈何。儘管死的魔魘始終迷漫著歸途,隨著時光的流逝,三天五天會逐漸平靜,二月三月會逐漸淡化,如果在拖上一年二年,在飽受牢獄的折磨,慣看了他人的生死後,對死已是漠然,或許直到執行槍決時才會有所震動。

每到晚上,犯人們擁在狹小的牢房,湊著昏暗的燈光,消磨這漫漫長夜。

睡在鋪上的兩個死囚,阿燦和小祥,把被子當著桌子,殺起軍棋來。睡在萬人坑的小死鬼到處邀人打撲克。這些死囚暫時忘記了自己的生死,專心致志地幹著自己的事打發漫長的時光。

號子裡很安靜,萬人坑在任何時候都不會發出一點聲音的。中鋪在玩撲克,出牌都很輕,偶有遇到激動弄出聲響時,他們便會相互提示。電視機的音量已關,只剩黑白畫面在晃動,島上的人沒有看電視,在下棋。

最讓人不能理解的,是下軍棋的這兩位,阿燦和小祥。都是大毒梟,拖著賊亮的腳鐐,佈陣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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