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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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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瞪口呆:“我真是你夫人!”

“哦?想偽裝我夫人,佔我夫人的身,自然會堅持說是拙荊。這一道理,在人鬼界都是共通的。我手上染的血腥太多,生來不怕邪祟。你若是不說,那我只能尋桃木劍往你腿上割到口子,桃木劍見血便起效,哪路冤魂都得退散。”

我結結巴巴:“還,還得割肉啊?”

“不然呢?”

“可我真是你夫人……”

“口說無憑,你得拿出點證據證明。我夫人昨日才信誓旦旦說不饒作弊抄襲者,今日卻寬宏大量饒人一命,你覺得是同一人所為嗎?這樣吧,我問你幾個問題,你若是答出來了,我便信你是我夫人。”

我點了點頭。

“你平日裡可有想我?”

“想。”

“如何想?”

我皺眉:“這是什麼意思?”

“是想我的美姿儀,還是想我對你幹那些夫妻間才做的事?你最好如實答我,我知我夫人心中所思,若是答錯了,我便要祭出桃木劍見見血了。”

我脊背發麻,不假思索道:“我先是想夫君美姿儀,後又想與夫君親近。”

“哦?如何親近?”

我咬了咬下唇,不太好意思說。

“算了,我去拿劍吧。”

“就這樣……”我揪住他的衣襟,小心翼翼湊上去,吻住江尋的唇。

江尋的態度柔和起來,他拖住我後背,不讓我因渾身痠軟無力而下滑,加深這個吻,與我糾纏戲玩。

許久以後,他才低低一笑:“傻子。”

第25章

我想,江尋是不會傷我的。因為他對我有求必應,日常也溫柔備至。可看他與樓樓明搶暗鬥的談話,幾乎殺人於無形,我又有些摸不準他了。

我總覺得,此刻的江尋並非真實的江尋。也可以說,他有兩面,另一面不與外人道。

基於這一點,我雖恃寵而驕,倒也不敢過分,不知哪天觸了他逆鱗,就爆發了另外一面的性格,將我置之於死地。

我很惜命,求生欲很強。

若是為自己寫一本話本,估計可以取名為《前朝公主絕地求生記》,自傳體,揭露宮闈辛秘,此番,定能大賣。

思及至此,我突然想到了一個絕妙的點子,第二本話本的題材有了!

我打算以自己生活寫一本自傳體,曬曬甜蜜日子,半真半假,似真似假,讀者群目標是和我一樣已婚的良家婦女。

我滿懷少女春心,嬌羞地提上了名《吾與夫君的成親日子》。話本內,為了迎合廣大群眾的沒文化水平要求,我打算用下里巴人的“我”字自稱,而非“吾”。

為了不讓別人尋出我們,故事背景自然而然要模糊化,否則太羞澀了。

這晚,江尋和我玩了一會兒,便繼續批閱卷子。而我則坐一側,寫一些上不來臺面的話本。

話本里,我將江尋塑造成翩翩公子,家境貧寒,為了與我成親,奮發向上,終於高中狀元,封侯拜相。有多少官家大人慾將千金塞給他,他一一拒絕,就喜歡貌美如花的我。終於,他得償所願,娶到了我,開始沒羞沒臊的婚後日子。

我花了五百字描寫我傾城傾國的容顏,修改至完美,才接著這茬往下寫。

我寫得太認真忘我,身後突然傳來一句陰森森的話:“我不像是那等為了女子,當街下跪的人,何況,我即使飢寒交迫,也絕不會與犬類爭食。”

這聲音,好似江尋。

我感到通體發麻,脊背涼颼颼的,尷尬放下筆,道:“此夫君非夫君,和你無關。”

“哦?你還想有幾個夫君?行吧,夫人將人羅列出來,其他幾個夫君,為夫順手幫你剷除了,省得跟我爭寵。”他的語氣更不善了。

“是我想岔了,方才寫的時候,也覺得這處不太妥當。我夫君乃頂天立地的男兒,怎會做這些丟臉的事?不妥不妥,要改,要改。”我唯一的優點就是沒甚骨氣,以保命要緊。

他這才臉色好上一些,不與我計較。

我見好就收,將話本里的“犬類”改成“乞兒”,想來會妥帖一些,畢竟和人競爭而非狗。

之前的“雙膝下跪”,我也小心翼翼改成了“單膝下跪”,這樣一來,想必江尋也不會揪著我的錯不放。俗話說得好,男兒膝下有黃金,江尋只跪了一隻腳,損失不是太慘重。還有一言稱,君子視錢財如糞土,他這般懂得割捨,符合他翩翩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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