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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假口供如此編造,一方面是要隱瞞真相,以免在風聲鶴唳、十戶九閉的江寧城中,激出大亂;一方面也是希望藉此洗刷馬新貽的名譽,用心不為不苦,無奈不易為人置信。所以欽差張之萬與魁玉會銜的奏摺到京,清議大譁,要求另派大臣,嚴究其事。
於是兩宮皇太后召見軍機以後,下了一道“明發上諭”:馬新貽以總督重臣,突遭此變,案情重大。張汶祥所供挾報各節,即龍啟等指使情事,恐尚有不盡不實;若遽照魁玉等所擬,即正典刑,不足以成信讞。前已有旨,令曾國藩於抵任後,會同嚴訊,務得確情。著再派鄭敦謹馳驛前往江南,會同曾國藩將全案人證,詳細研鞫,究出實在情形,從嚴偵辦,以伸國法。隨帶司員,著一併馳驛。
指派鄭敦謹是經過慎重考慮的,第一,他是刑部尚書,正好管著這件案子;第二,他是湖南長沙人,由他來主審,湘軍不會不服;第三,他跟曾國藩是鄉試同年,一向交好,必能和衷共濟;第四,也是最要緊的,鄭敦謹的刑部尚書,做得響噹噹名聲極好,此案由他手裡定讞,必能壓服人心。
上諭是十二月初下的,鄭敦謹在部裡秋審處挑了兩名好手,在急景凋年中馳驛南下,到江寧的那天,正逢除夕。其時曾國藩已經接任,把老同年請到總督衙門度歲,開門見山地相告,此案不能認真。因為天津教案剛剛結束,洋人不盡滿意。倘或再激出變故,授人以隙,大局堪虞。
另一方面,孫衣言、袁保慶則力主嚴辦。馬新貽的胞弟浙江候補知縣馬新佑,則在年初二那天,帶著他的過繼給馬新貽的兒子毓楨,披麻戴孝,跪在欽差行轅大門前,放聲痛哭,求欽差伸冤。在這樣左右為難的情況下,鄭敦謹聽從司員的建議,札委孫衣言、袁保慶會審,用意當然是要他們分擔定讞以後的後果。
其時公堂上尚未開審,而舞臺上卻已作了判決。原來上海丹桂茶園,已排了一出新戲,即名“刺馬”,情節完全根據張汶祥初次所供,馬新貽如何貪色賣友,再加上許多渲染,繪聲繪影,大致後來平江不肖生在《江湖奇俠傳》中的描寫,即系根據此戲而來。
這就奇怪了!張汶祥的初供,江寧府及上、江兩縣竟不敢筆錄。即或錄供,亦是附卷的密件,何能流傳在外,資為戲劇材料?同時,兩江總督等於主宰東南半壁,起居八座,威勢赫赫,即或丹桂茶園主事者及演此新劇的伶人,能以租界暫作庇護,但豈能不顧慮到,一出租界,落入邏卒手中,兩江總督殺幾個人算不了一回事,而敢冒此大不韙?
於此不難想像,丹桂園排演“刺馬”,必然有人在撐腰,大背景是湘軍,小背景是漕幫。漕幫即是所謂“清幫”,依照幫中“家法”,只有“掃清碼子”——理髮匠不能“進門檻”,即被摒於“山門”以外。因為在理論上說,漕幫以反清復明為宗旨,而理髮匠當清兵入關剃髮令下時,為虎作倀,不剃髮者,即時可以斬首示眾。舊時的剃頭挑子,一面是一張凳子形的小櫃,上面坐顧客,櫃中置放“吃飯家伙”;一頭是一座小行灶,上架面盆,燒著熱水,面盆之上是一具小小的旗杆,即為當時斬首示眾的遺蹟。由於立場的敵對,所以漕幫不納理髮匠。
第一章“刺馬”一出(3 )
實際上這是門面話。漕幫當初訂立幫規、家法時,頗有高人參預。有許多“秘訣”隱藏不露,漕幫摒拒理髮匠的真正原因是,為了保持秘密。因為理髮匠執業時,必與顧主談論新聞,沒話找話,罔識忌諱,倘入“門檻”,則將無機密可言。所以找個很正大的理由,徹底排除。“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創立漕幫者對此原則的運用,有些地方真是到了化境。
但漕幫不拒伶人,尤其是江南的“水路班子”,沿一條運河賣藝,與漕幫有密切關係。太湖水師營與漕幫亦同是“靠水吃水”,所以水師營官兵入幫者極多,這樣,間接策動“水路班子”,打一出“刺馬”的新戲出來,是很容易辦到的事。
“刺馬”一出,轟動一時,張汶祥頓時變成俠義之士,而馬新貽則被描繪得形同禽獸,這是馬新貽的家屬及其故交舊部最痛心的一件事。
“刺馬”這出戏歆動不明內幕的百姓,自無足奇,可怪的是曾經當過安徽巡撫、做過馬新貽頂頭上司的喬松年,亦竟賦詩,道是“群公章奏分明在,不及歌場獨寫真”,實不可恕。
此外,以刺馬為題材的詩,還多得很。有一首“教場歌”,完全根據湘軍借漕幫往來南北所散播的流言寫成。詩是不壞,但惟其詩不壞,對馬新貽的損害更甚。詩云:“鐘山七載無烽火,儀鳳城高宵不鎖,絲竹東山話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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