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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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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我沒辦法跳下去…但是我不知道從明天開始,我要怎麼活下去。我什麼都不知道,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我在大樓的逃生梯上睡著了…“你那麼喜歡做愛嗎?”我又聽到了父親曾說過的那句話。

之後,我在許多朋友的家之間流浪著。

他進入了一家幫藥物中毒者戒掉毒癮的單位,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回來。有好幾個男性朋友曾收留過我,一開始他們會說“真是難過礙”等等的話來安慰我,但是他們會關心我、安慰我,只不過是一種想要達到目的的手段罷了。收留我的男人,最後一定會侵犯我,不過,我也已經習慣那種事了。如果要他們收留我,最後會演變成這樣我也沒辦法。相信在那種情況下,大家都是一樣。

我受不了了!我真的受夠了!!為了逃離這種生活,我去拿了一份“打工新聞”的免費刊物。

我在上面看到位於湯島的餐廳式卡拉OK所刊載的求職廣告,日薪是一萬日元。當時的我,從來就沒有想過到銀座或是六本木等地的俱樂部工作,所以在一萬日元的吸引下,我便到湯島的店裡工作了。

在餐廳式卡拉OK打工,一天收入有一萬日元,我只要唱唱歌、喝點酒、陪陪男人、給他們吃點豆腐就好了,真是再也沒有這麼快樂的工作了。所以我馬上就習慣了陪酒的工作,不可思議的是,金錢滿足了我的所有。

我心想,沒有東西是用錢買不到的吧?

“愛”

大家稱呼我“愛”的名字,就是在這個時候擁有的,那時是我剛滿十六歲的秋天。

為了要成為一個大家都喜愛的女孩子,店裡的媽媽桑便替我取名為“愛”。在那之後,我所認識的人們都叫我“小愛”。以“愛”這個名字,再度展開了我新的人生。

對16歲的我來說,可以讓我昂首闊步的地方就是涉谷及新宿。

我討厭打敗仗。

來往於迪斯可之間,朋友會不會增加?走在路上,會不會被人搭訕?這就是用來衡量女人魅力的標準。

從百貨公司偷來的黑色套裝,裡面是豹紋的襯衣,腳上穿的是後跟都快被磨光的白色或黑色高跟鞋,當然高度還是在⒎公分以上,頭髮則是用雙氧水去色,然後吹成高高的髮型,這就是我最佳的戰鬥狀態。香奈兒或古奇這些名牌我都不知道,只是照著看到的服飾穿著類似的樣子上街。

一開始我是以六本木的迪斯可女郎以及在涉谷出沒只想展示自己的身體,但其實有點土氣的女郎為範本。像在新宿區公所大街上的阻街女郎般物色男人,然後像哈姆斯特丹的櫥窗女郎般地引誘他們,我無意識地對覺得不錯的男人進行目送秋波的捕獲作業,而對比自己好的女人則以威嚇的方式趕走她們。這樣的我,每天快樂的不得了,連不安都忘記了。

我以交遊廣泛以及和許多男性發生關係而感到自豪。

即使別人在背後對我指指點點,但因為快樂所以也不在乎。什麼要好好愛惜自己的身體啦,對親人的歉意啦,對男朋友的內疚什麼的,這些值得嘉許的道德觀都已經失去,對那些還在參加交友派對的傢伙,和都快30歲了卻還自嘆沒有姻緣的老大姐嗤之以鼻。每天我都以日漸增多的男人電話號碼而自傲,就這樣地反覆過著看似快樂卻天真得可以的日子。

那一天就同如往常一樣從迪斯可回來的清晨,我為了找男人而和朋友在涉谷的中央街及公園街閒逛。

“叭叭”“

聽到汽車的喇叭聲,我們回頭一看,看到的是一臺敞篷賓士。

“哇!好帥啊!今天就決定跟他走了。”

被高階車所吸引,於是就自作主張地決定了今天的物件。但在那一瞬間從車上下來的,是一個看不出年齡、感覺怪里怪氣的男人。

比160公分的我還矮,穿著不合身的灰色雙排扣西裝,脖子上打著橘色的華麗領帶,手上載著亮晶晶的純金勞力士手錶,腳上黑色WINKCHIP的皮鞋擦得發亮。他從粉紅色的襯衫中伸出的頭像鳥一般死氣沉沉的還十分猥瑣,臉的正中央突起了如鉤子一般的鷹鉤鼻。

只是這樣就夠引人側目了,更何況他還將染成茶色的長髮用橡皮筋綁在腦後,穿上西裝後更像是支骨瘦如柴的鳥,也可以說感覺上就像“奧茲魔法使”中貪吃的魔法使變裝成人不像人的樣子。

他帶著很詭異的笑容走了過來。

“吶,要不要去喝杯茶?”

“不去!”

我和朋友很乾脆地拒絕了。

在當時,我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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