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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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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我也對過另一雙清澈的眼睛?那個人告訴會對我保持真實坦白。。。。。。我看得心慌起來,忙垂下了眼。

李世民嘆了口氣,天底下最尊貴的那個人嘆氣聽著讓人心酸,他卻沒再追究,轉了話題問我:"你說就事論事,那依你看這參奏上來的事情該怎麼了?"

我打起精神想了想,沉聲道:"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哦?接著說。"

"生逢治世,當嚴立法令,以防富裕太平中所生出的腐敗,律法須清楚細緻,規範到方方面面,上行下效。權力機構要互相獨立互相制約,立法、執法和監督的職能須要分開設定,如此以來才能做到立法合理,有法必依,依必有據,無枉無縱。"我看看李世民,他神色若有思量,考慮著我的話。

"那執法之人所用刑典呢?如何量刑?如果律法太過細緻,會不會判罪過多?"李世民問的問題總是關鍵。

我想了想道:"我在想,執法雖要嚴明,量刑卻誼輕。貞觀乃是太平治世,不重的刑法也足夠影響一般人的生活,所以足夠警惕人要謹慎。剛一開始因為法嚴,觸犯的人必會增多,但週而復始,老百姓一旦習慣,觸犯法律的人就會更少,社會必會一片昇平。但關鍵是:有法必依,上行下效。"

李世民思考的目光更深沉了,他沉默良久,忽然問道:"明空,這些想法你從何得來?"

我一愣,只顧想著怎麼做是對的,卻忘了這些想法對我來說只是綜合了以往所聽所學,可放於這個時代卻是先進的立論。我面上不動聲色道:"這其實是先秦時代已有雛形的思想,最成系統最出名的是法家的韓非子的觀點,強調"法制"。我還從一些不同的不主流的古書讀到一些,自己以前在家時也會琢磨,還和。。。。。大哥提起辯述,所以剛剛就著這事匯總了起來。"

李世民面色並沒放鬆,我心裡也七上八下的,但面色很平常。李世民最後感慨說:"這個想法很是驚豔啊。"我笑笑道:"我自己也覺得甚好。"

他終於恢復了常色,神情裡卻有一絲鄭重道:"明空,這個案子涉及皇子,刑部的人未必敢辦,你來督辦拿主意如何?"

作者有話要說:辛勤更文,左更不上,右更不上。大人們留言鼓勵鼓勵某某揚吧,不然要被系統逼瘋啦>_<

☆、第五十三章 又見王對王

貞觀十二年五月,李世民的千秋宴。不得不出席,不得不面對。

從前是未上心時混不在意,管他多少個嬪妃,只是尷尬,卻不難過。可如今,看著他一眾環肥燕瘦、個有姿色的六宮粉黛排排坐,全出現在了我眼前時,心還是止不住密密匝匝的痠疼起來。

感受到一道目光,陰昭儀看過來,對我福了一禮,目光裡全是感激………對於齊王李祐和蜀王李愔的案子,知道內裡的人都明白是我出謀劃策的。我斷了他們的罪,證據確實,但只罰了陰昭儀所出的齊王半年俸祿,並責令他親自去撫卹受苦的百姓。對於楊妃所出的蜀王益州都督李愔,卻罰得更重,貶了他為虢州刺史,罰俸一年並負責贍養受傷的老人。

我虛身讓過,對陰昭儀淡淡地笑了笑,新蘭看到,在一旁悄悄問:"小姐的判罰確實看來厚此薄彼,似是刻意關照了陰昭儀和齊王,可楊妃分位更高,在後宮地位獨特,小姐這樣會不會得罪楊妃娘娘?"

我低聲對新蘭說話,面色儘量保持微笑:"陰昭儀只有齊王一個兒子,並不受寵,齊王行事雖然荒唐卻並沒犯下縱馬傷人的罪,如果也重罰齊王,陰昭儀地位更加堪憂,如果我陷她於困境,以她的城府,若什麼都沒了不怕失去了,反而對我不利。不如賣她人情,結友而非敵。"我頓了頓,"至於蜀王,他傷了百姓,若也是不痛不癢地罰,難以平息民怨,跟沒罰沒什麼區別。而且他原是益州都督。。。。。和南英一山不容二虎,他是皇上的兒子,留他的權力在益州,只會讓南英難做,不如趁機拔除!"我聲音更輕,新蘭瞪大眼,卻呼了口氣:"原來這樣。。。。。。那楊妃那邊怎麼辦呢?"

我瞥了眼新蘭,繼續看著四周道:"楊妃所出的吳王恪很受寵愛,在大臣中也威信很高,所以此事對楊妃地位影響不大,反而若我不罰重一些,眾人會以為我因楊妃包庇蜀王,對我和楊妃都不是好事。"我雖對新蘭這麼說,卻沒有十分把握楊妃是不是會心生怨懟,而權柄在握、人才出眾的吳王李恪又會如何想。可是南英已經為我趟了這混水,我總要盡些力為他做些什麼。

正想著,卻被一個高大身軀的陰影罩住,我抬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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