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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她找錯了物件。
我眯著眼睛,冷笑了一聲:“然後,你是不是打算‘吃’我啊?”
第475章 狐
這個突如其來的美女身材高挑模樣俏麗,而且咋一看,舉手投足裡盡是挑逗的味道,由內而外、本能的能夠引起人的獸性。
就好像美麗的鮮花天生會吸引蝴蝶一樣,美麗的女人,性~感的女人,同樣天生的吸引男人。
物盡天擇,適者生存。
生物為了儘可能盡完美的去傳承後代,本能就會進行優勝劣汰的抉擇。
比如說越漂亮的女人,就會選擇越有錢的男人,這本質不是因為她們愛慕虛榮,其實只是生物的本能,為了繁衍而已。
因為男人的有錢,則代表著他的成功(當然了,富二代除外)。
她的這一現身,在我旁邊不遠處坐著的幾個正高聲喧譁著喝酒的男子,立即停了下來,如狼似虎的眼光瞬間投到了她的身上。
女子毫不在意的笑著,嫵媚的撥動了一下額前的長髮,笑眯眯的看著我:“怎樣,帥哥,想不想被姐姐‘吃’掉呀?”
我搖了搖頭,冷笑了一聲:“你‘吃’不掉我的,反過來,如果你纏著我,你可能會被我給‘吃’掉!”
我這樣說,有我的深意在裡面。
就在那女子靠近的一瞬間,我聞到了一股味道,一股騷味。
是的,是‘騷’味。
不是平時說的,女子放~蕩的那種騷,而是動物身上的那種騷味。
只有狐狸才有的騷味。
這個女子的身份絕對有問題!
我想到了王富貴,他曾經就化身成一隻狐狸過,也可以說,他曾經是被一隻狐狸精給附了身,然後才慢慢被狐狸精給佔據了身體的。
當初蘇小小說過,王富貴開始只是一個剛剛進入城裡的窮小子,因為去偷盜屍體而賺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後來才慢慢富起來的。
他曾經偷盜了好幾年的屍體,也許就是在偷屍的過程中,或是山野墓地裡,遇到了狐狸精,被強行奪舍,變成了後來的模樣。
所以說,在知道了王富貴的存在後,對於這個世界上是否存在精怪的問題,我已經很明確。
至少在大朝山脈的時候,那雪狼和虎婆婆就是最好的證明。
也許,我眼前的這個女子,是個狐狸精?
故我才告訴她,非但“她”不能吃我,而且我很可能把“她”給吃掉。
我現在貼了鎮屍血符,她就算是精怪,也察覺不到我的不同,最多隻是把我當做一個警覺性比較高的年輕人,而不會知道我其實是一隻殭屍。
她想要吸我的精血或者元氣,但是我的血,又豈是她敢沾染的?
屍毒,本身就是對付血肉之軀最厲害的毒藥。
可惜,這個美女會錯了我的意思。
她眨巴一下眼睛,修長的睫毛在瓜子臉的映襯下顯得更加的迷人,紅唇如炙,淡淡茉莉花的香味撲面而來,露出一副楚楚可憐的嬌弱模樣:“小哥,不是說好了,如果人家找到你,你就讓人家吃掉的啦!”
如果我只是個普通人,也許我早就動心了。
沒辦法,就算是個木頭人,在這種美女軟磨硬泡表示“倒貼”的情況下,也不會無動於衷的。
我只是不想雙手沾滿血腥而已。
對於真正有靈性的生物,我一向尊敬它們,在這種大環境下,能夠修道有成的精怪,已經越來越少了。
我搖了搖頭,笑了笑,見她還打算纏著,於是就用手指沾了點啤酒,輕輕在桌子上寫出了一個字。
那是個狐狸的“狐”的字。
“哎呀,不要跟人家打啞謎的啦。”美女捂著嘴笑著,搖著腰肢就湊過來看,還想趁機蹭我的手臂。
我當然不會讓她得逞,身子一偏就讓了開。
美女露出委屈的表情,似乎又打算使用撒嬌神功。
可在她掃了桌子一眼,在見到了那個“狐”字後,立即臉色大變了起來!
這種驚訝的神情只是一瞬間,隨後就被她收了起來,依舊嘻嘻笑著,但是手腳卻規矩了不少:“帥哥,說好陪你吃飯的,就陪你吃飯吧。”
這態度變化的比較快,我想,她應該知道了我的意思。
“喂!大美妞兒,別跟那個軟腳毛頭小子糾纏了,要不要跟哥們兒幾個喝一杯啊?嘿嘿,你看看哥幾個的身體,保管到時候讓你‘吃’個飽!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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