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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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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回香港,繼續主編《新兒童》。第二年,應廣東文理學院的同學邀請,回到廣州,在那裡教授兒童文學。1950年同作家周鋼鳴結婚,並調廣西,任國立廣西大學副教授,講授寫作方法和兒童文學。那時正值中國天翻地覆的變化之時,她委託別人編輯雜誌,自己參加了上地改革運動。黃慶雲回憶說:“過去,我一直在大城市生活,至此,我才真的到了親愛的祖國、大地媽媽的懷抱,認識了可愛的農民兄弟姐妹。我從思想感情深處覺得祖國的泥土有其特殊的香味,農村的兄弟姐妹有著和自己血肉相連的關係,這個轉變,就是那個時候開始的……”

對於一個作家來說,這種感情的獲取十分重要。古今中外,哪一位偉大作家的作品不浸透人民大眾的心聲?!一切文學作品,都將在歷史面前受到嚴厲的檢查。而對人民大眾的感情,永遠是一切文學藝術作品最主要的內容。

黃慶雲的文學活動,從開始就同民眾密切聯絡著;當然,那是一種“本能”的自覺,從人道主義,繼而愛國主義,去從事兒童文學,“救救孩子”。但到了1949年後,她在中國封建社會的廢墟上,看到的是一個完整的中國(還因她認識了香港和美國)。於是,理性的自覺,把她引到對兒童文學新的探索之路。那時她讀了許多蘇聯兒童文學,認為蓋達爾的作品具有典範性,但在技巧上,她最喜歡尼·諾索夫。以前,她只是以童話影射和諷刺現實的黑暗,這時卻要以童話歌頌光明,反映偉大的現實。《奇異的紅星》和《老卒和小帥》就屬於這樣的作品。前者以象徵的手法,富有詩意的筆觸,淳樸的語言,歌頌奇異的“紅星”給人民帶來的幸福。阿力、啞巴、小姑娘及惡魔的形象都令人難忘。阿力雖然自信、頑強,力大無比,但那惡魔卻能取走他十分之九的力量;雖然他向惡魔應戰,卻無法實現惡魔提出的三個條件——推開生根的巨石,讓種子發芽、開花,讓茫茫黃沙上長出麥於,使啞巴開口說話。阿力聽了善良的小姑娘的勸告,從她屋後的那條小路,終於找到了那個“能力很強的人”。那人,走了二萬五千裡的路。那人送他一件奇異的寶貝。它使他得到了一切,使人民得了一切……寓意深刻,結構完美,使它成為又一篇代表作。這篇童話,獲得1980年全國第二次兒童文學評獎一等獎。五六十年代,黃慶雲還寫了些描寫新人新書的作品如《不朽的向秀麗》,曾經轟動一時,教育、影響過千百萬讀者。

對一個作家來說,探索精神是寶貴的。沒有探索,就沒有創作上的進步。1958年,她在兒童詩歌方面做了一些嘗試:把詩寫到街上。當初,許地山先生告訴她:“要創作我們自己的童話。”這不僅是童話,任何體裁的作品,都要具有自己民族的風格。她一直不忘這句話,並把它作為探索的力量。黃慶雲與女畫家林琬崔合作,以詩配畫的形式,在街頭展出,影響甚好。

1959年,黃慶雲主編的《少先隊員》受到批評,說它太注重文藝性、知識性、趣味性。她是一位謙和的作家,對人家善意的批評,既不計較,更不憎恨。她離開雜誌,到中國作家協會廣東分會從事專業創作。她深入農村,認為那裡是她最不熟悉,也是最應該瞭解、認識的一個王國。作家總要不斷縮短與人民大眾的距離,黃慶雲這樣做著,在這條路上,從沒有過猶豫。

在廣東番禹縣南村人民公社她整整生活了三年。那是中國的非常時期。在共同的患難中,她結交了不少農民朋友,心裡燃起表現他們的強烈願望。但創作總要創造,不斷突破自己,超越自我。她這種精神首先從兒歌的創作開始。既要繼承傳統,又要突破傳統,既要是現實主義的,又要是浪漫主義的,要形象、具體,即使不是敘事詩也該有故事和情節,不要抽象的說理和乾澀的描寫。這是她對兒童詩的理解和追求。

那幾年,她接連寫出《快樂的童年》、《花幾朵朵開》及《和爸爸比童年》幾本兒童詩集。那些小詩琅琅上口,既能用普通話念,又能用廣東話念,試舉兩首,那種明朗、清新、細膩、情景交融的藝術風格,便可足見一斑。第一首——《織竹籮》:

折手掌,

唱山歌,

爸爸種瓜我織籮。

我織竹籮個個好,

我織竹籮心事多:

籮大又怕爸爸挑得累,

籮小又怕西瓜大過籮。

後兩句多細、多巧、多神!把“織竹籮”的孩子的矛盾心理,活脫脫形象地表現出來,天真和童趣,俱在其中。第二首——《繡秧秧》:

枕頭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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