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保甲法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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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戶給印信紙牌一張,書寫姓名、丁男口數於上”
“出則註明所往,人則稽其所來。面生可疑之人,非盤詰的確,不許容留”
“十戶立一牌頭,十牌立一甲頭,十甲立一保長”
“一戶有盜,九戶支援;一戶有罪,九戶連坐。”
……
岑文叔長嘆道“保甲行而弭盜賊、緝逃人、查賭博、詰奸宄、均力役、息武斷、睦鄉里、課耕桑、寓旌別,無一善不備焉,至善矣!二郎奇思妙想,此法當可推行全國。”
奇思妙想?
房俊嘴角抽了抽,保甲法而已,有什麼大驚小怪?
至於推行全國,更是扯淡,他可不想被釘上歷史的恥辱柱,任由天下百姓痛罵。
保甲法由王安石始創,至清朝已發展到極致,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
法是好法,可是缺乏成熟的土壤。
保甲法的確可以在解決鄉里糾紛、勸導、教化基層民眾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但其弊端更為明顯。
保甲法不僅僅限制社會資源合理流動,而且當它成為國家徵收稅收以及兵糧的工具之後,必然滋生腐惡之風,成為社會毒瘤。
房俊拿出這個保甲制度,也是出於無奈。
幾千災民匯聚一處,必然良莠不齊,不乏作惡為盜之人。這些人混在其中,有的知情人怕事,有的知情人懶得管,很難將其辨別緝拿。長此以往,必然亂成一團,無法管理。
人都是自私的,一旦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必然挺身而出。
若是一甲之中有人為盜,則其餘九家連坐,試問這九家如何敢不揪出為盜者?
當然,保甲制度絕非一無是處。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動搖不忿宗族模式,打破、糾正學院社會的觀念。
現在是一個以宗族為基層結構的社會,李二陛下與其說管理這個帝國的所有民眾,不如說是在管理一個個宗族,而這些個宗族對於本族人丁有著殺伐決斷的權力。
以市民社會的理念來管理國家,這是民主政治發展的趨勢,而宗族社會正是最大的障礙。
當然,房俊可不想搞什麼民主,他還想多活幾年……
而且就算他想搞也搞不成,打破宗族社會的構架?開什麼玩笑呢,李二陛下就會第一個不幹。李唐起家靠的是什麼?關隴貴族、門閥世家!而這些人就是天底下宗族的代表!
你想把他們的血緣宗族打亂了?
呵呵……
王安石的保甲法為何失敗?
清朝的保甲法為何名存實亡?
民國也曾推行保甲法,為何舉步維艱?
說到底,還是在於以宗族為基層管理機構的社會管理制度天然的與此法相牴觸。
若是西方以個人為基礎的社會管理制度,則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更容易推廣開來。
而這些災民就不存在這樣的問題。
災民之中必然不乏舉族逃亡者,但這些以及掙扎在死亡線上的宗族有什麼能力去反抗?有什麼心思去反抗?
畢竟能活下去,才是他們最重要的事情。
“大抵法立弊生,必須人存政舉。若此保甲法只是流於表面,督勸考較之法雖或暫行,終歸廢弛。於這房家灣一地尚可,畢竟地少人寡,管理方便,通行全國,絕對不可能。”
房俊趕緊說道,他可不想岑文叔腦子一熱就把這保甲法寫成奏章推薦上去。雖然絕對不可能通得過,但他也不想被那些世家大族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被那幫子老狐狸惦記上,能有他好日子過?
當然,按照自己的想法,雙方起衝突是必然的結果,但那一天儘量的晚一天,給他足夠的準備才好……
岑文叔豈能不知房俊的顧忌,笑道“二郎當某是個楞頭書生?豈會幹這種蠢事。”
他要是真的上書朝廷,鼓吹此法的好處,創出此法的房俊固然討不了好,他作為上書者豈能置身事外?
說完,岑文叔想了想,又問道“保甲一法,似乎是原於比閭族黨之遺制?《周禮》比閭族黨之制,凡禁暴戢奸、化民成俗,很是相似啊。”
房俊有些發愣“比閭族黨是個什麼玩意?”
岑文叔愕然“二郎不知?”
房俊也愕然“某應該知道麼?”
“汝這保甲法不是源於比閭族黨之遺制?”
房俊苦笑“都說了根本不知道這個比閭族黨之遺制是個什麼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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