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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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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州的住處是一座小三進的宅子,如果一大家子住的話,還是有些擁擠,但若是像現在隋州只是一個人住,那就寬敞得過分了,再加一個唐泛也不過分,三間主房,三間廂房,除了隋州自己住的一間主房,一間廂房用於存放雜物之外,另外兩間主房和廂房都任由唐泛挑選。

備註:不收房租。

唐泛沒想過白吃白住,不過隋州並不缺他這點租金,反正就算唐泛不來,這麼一大間宅子,他照樣也是一個人住。

隋百戶既然冷著臉說不收錢,唐大人也就沒有堅持,不過只要有空,他就會往家裡搬些米和麵,以及其它一些食材,等於承包了伙食費,對此隋州沒有任何意見。

唐泛挑了一間廂房作為自己的房間,這不是因為他扭捏客氣,不敢住正房,而是那間屋子朝東,開門就是院子,視野光線都不錯,有空閒的時候還可以在院子裡和柱廊下種種花草。

找了個休沐的日子,他就將自己的東西搬了過來。

李麟沒想到自己拿捏唐泛不成,對方還這麼快就找到了新住處。

阿冬的事情同樣很快得到解決,唐泛不好出面,隋州卻完全沒有這個顧忌。

他連面都用不著露,北鎮撫司的人只要往李家一站,說李漫的案子還沒結,要將一干人等提去問話,把阿春阿秋阿冬等僕役通通拉走,放回來又提過去,放回來又提過去,這麼整上幾回,李家就吃不消了,李管家拉著錦衣衛求他們高抬貴手,偷偷地塞銀兩,北鎮撫司的人也不幹,最後李家只好雙手奉上賣身契,不單是阿冬的,還有阿春的。

張氏不在了,阿春也不願意再留在李家,她最大的願望是能夠恢復自由身,出去嫁人,之前李麟想要她做妾,她不願意也沒辦法,唐泛好人做到底,既然決定搭救阿冬了,就順帶連阿春一併帶出來,阿秋願意留在李家,就由得她去。

三天時間,事情就辦得妥妥當當,讓唐泛不由得感嘆北鎮撫司確實效率奇高,而且能人之所不能,難怪人人聽見錦衣衛幾個字都要聞聲變色。

阿冬自小就賣入李家,離開了李家就只能來找唐泛,別無去處。

不過唐泛沒有拿捏著阿冬的賣身契,而是當著她的面將賣身契燒掉,跟她說好,將她收為義妹,十五歲之前收留她,十五歲之後如果她想嫁人,也不強留,到時候唐泛自然會拾掇一份嫁妝,給她找一戶好人家。

阿冬自然千肯萬肯,當即就改口稱唐泛為大哥,原本沒有沒有姓氏的她,從今往後名字前面也多了個姓氏,唐冬。

家裡原本住著兩個鎮日早出晚歸的大男人,家務活通常只能僱短工來幹,就算隋州會燒飯,也不可能天天都有空做,阿冬來了之後,短工也不用僱了,飯也由她燒了,主動承擔起家務活,她年紀雖小,又有些貪吃好玩,幹起活卻也利落,不過兩天,裡裡外外就都煥然一新,還真種上不少花花草草,隋州和唐泛都表示很滿意。

唐大人從此過上了不用操心打掃衛生和做飯的幸福生活。

那個很可能與白蓮教有關的婦人陳氏的下落還在被追查著,潘大人那邊卻是各種焦躁了。

無它,白玉駿馬的下落雖然有了,但是汪直也給潘賓出了個難題。

白玉駿馬明明在尚銘那裡,汪直卻非說是自己丟失的東西,可難道潘賓能對汪直照實說嗎?萬一汪直說“尚銘那尊白玉駿馬不是我的那尊,但我的那尊與他一模一樣”,那讓潘賓上哪去變出另外一尊一樣的給他?

潘賓原先還疑心汪直這是故意想整自己,但是後來他去打聽了一下,才發現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這陣子東廠搶了西廠兩樁“生意”,在皇帝面前狠狠出了一回風頭,再加上汪直出來經營西廠之後,跟萬貴妃的關係就逐漸疏遠,萬貴妃也不再怎麼幫他在皇帝面前說好話,少了枕頭風的效果,汪直就被尚銘壓了一頭。

潘賓幫汪直尋找白玉駿馬的事情傳到尚銘那裡,肯定會讓尚銘氣歪了鼻子:什麼意思,這明明是我的東西,你非說是你丟的,敢情成我偷的了!

汪直畢竟不到二十歲,年少氣盛,不如宮中那些熬了數十年的宦官那般老成,會想出這種點子來噁心尚銘也不奇怪。

兩個宦官爭寵鬥法,這本來也不關順天府的事情,但汪直鬧了這麼一出,連帶把潘賓也拖下水,尚銘噁心汪直的同時,肯定會把潘賓也給記恨上。

一想到這裡,潘賓就跟吃了黃連一樣苦,那心情和寒冬臘月裡的小白菜似的,哇涼哇涼。

他覺得自己特別命苦:我這是招誰惹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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