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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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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季節的南風郡已經有了暑意,家家戶戶都開始熬製清熱散火的湯湯水水,而金銀花因為清熱解毒的特性,是許多涼茶方子裡不可缺少的藥材。別名“鉤吻”的斷腸草跟它差不多時間開花,長像也很相似,古往今來都有人採錯,儘管這次死得人特別多一點,也在情理之中。

雖然有少數人嘀咕:“宣於峨也是郡中富戶,何以熬點金銀花茶還要親自派下人去山上採,而不是向藥鋪買?藥鋪裡自有老師傅負責鑑別這類藥材,以防草菅人命,又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再者這一家子連帶下人也有二十來口,統統喝下摻了斷腸草的毒茶也還罷了,居然沒一個能夠跑出去求救的,難道他們都是同時喝下同時毒發的嗎?”

但因為宣於家弔唁了一番之後,預設了是宣於峨一家福薄命短,沒有追根問底的意思,外人不好置喙,議論幾句也就散了。

其實宣於峨一家的這個結局,已經是宣於馮氏為首的宣於家盡力爭取的結果了——宣於馮氏巴不得宣於峨一家不得好死,問題是,這一家子絕對不能死在勾結海匪的罪名上!

因為這樣等於把整個宣於家的把柄,都遞了出去!

畢竟宣於峨跟宣於家兩代家主的關係太密切了,可不是那種能夠隨意劃清界線的下人或者外人。

如果他落實了跟海匪有染,還是跟謀害了帝師桓觀瀾的海匪有染的罪名,宣於家不受牽累是不可能的!

這一點關係到宣於馮氏母子,以及整個宣於家的切身利益,所以宣於馮氏使盡了手段,甚至不惜派宣於涉打著探望姨母的旗號,趕到盛府跪求馮氏斡旋。

而馮氏也覺得這件事情上可以退一步:“一來我孃家姐姐跟宣於峨夫婦也有仇怨,這回九娘跟嬈兒的遭遇,與我孃家姐姐、與宣於家其他人,都是沒有關係的;二來,宣於家到底是本郡三大勢家之一,底蘊深厚,無論沈家還是二房,得罪他們,都不是什麼好事;三來,如果一定要將宣於峨夫婦的所作所為公佈於世,咱們才給嬈兒弄好的說辭,少不得要被戳破!屆時叫嬈兒怎麼出門?”

不過讓沈家以及二房還有明老夫人這些人最終點頭的,還是,“我孃家姐姐說,雖然這回的事情是宣於峨夫婦做的,跟宣於家其他人統統沒有關係!但九娘到現在都沒回來、嬈兒也受了大委屈是事實,所以如果妹妹、妹夫跟二弟、二弟妹在宣於峨一家子的處置上,願意高抬貴手的話,宣於家當有薄禮奉上!”

說是薄禮,拿在手上也確實是輕飄飄的,但真正的份量絕對不輕:足足十萬兩銀票!

“事情已經發生,遷怒整個宣於家,於咱們有百害而無一利,也使你們大嫂為難,徒然傷了自家手足情誼。”明老夫人揮退長媳後,流著淚,對盛蘭心、白氏說道,“還不如收下這份銀票,既給了你們大嫂一個面子,也不必結下宣於家這個大敵!何況就是衙門那邊,也肯定是不願意郡中發生這樣惡劣的案子,影響他們考評的!”

本來這樣的事情,沈九娘之父沈機固然因為公務在身,脫不開身長住盛家等訊息,但盛蘭斯這個盛惟嬈的親爹,按說是不該缺席的。

然而盛蘭斯如今心思都在新歡身上,為了讓新歡取代白氏,往女兒傷口撒鹽的事情都幹出來了,又怎麼能指望他關心給女兒報仇這件事情呢?

明老夫人怕盛老太爺知道後把這兒子打出好歹來,也不敢聲張,反倒要想方設法的替他隱瞞——所以眼下盛蘭斯跑去陪新歡了,老夫人只能把女兒、兒媳喊在跟前商議。

盛蘭心跟白氏雖然都是女流,卻也知道宣於馮氏同小叔子之間的恩怨,也認可宣於馮氏在這件事情裡的不知情與無辜,所以她們對於宣於馮氏沒什麼怨恨。之前一直不肯讓步,主要是恨極了這一家,希望他們能夠在身敗名裂之後再痛苦的死去罷了。

現在宣於馮氏拿了十萬兩銀票出來做好處費,既是求情,也是威脅,姑娣【注】兩個心裡有數,略做計議,儘管還有點不甘心,到底答應了下來。

明老夫人看到這一幕,暗鬆口氣,她是不願意自己的親生骨肉跟宣於家鬧翻的。畢竟她知道自己的孩子都沒什麼本事,將來遇見事情,少不得要依仗長兄長嫂。這回馮氏親自替孃家姐姐來說情,倘若被拒絕了,馮氏心裡豈能沒有芥蒂?

以盛蘭辭對馮氏母女的寵愛,馮氏不喜歡小姑子小叔子了,盛蘭辭早晚會受到影響。

明老夫人不願意看到那樣的情況,再者宣於馮氏跟宣於家也確實沒參與謀害沈九娘跟盛惟嬈,老夫人自然樂見子女讓步。

只是老夫人沒想到的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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