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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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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T恤,紅白格子棉布襯衣,洗得泛白的牛仔褲,普普通通的黑色旅行皮鞋,無邊水晶眼鏡沒有破壞他的俊美輪廓,時常掛在唇角的淡淡冷笑,恰到好處的修飾出年輕人的桀驁不馴,二十來歲,風華正茂,一切的普通營造出卓爾不群。

「這個孩子不尋常!」當初帶他上船時,奧森就有預感。

那時候,他遠不如現在神氣。

徘徊在崑崙海港的他與骯髒的牡蠣及霸道的海蟹渾然一體,像只撕破翅膀打落凡間的墮落天使。

那時候,他穿著黑布斗篷,髒得不能再髒,雖也背了旅行包,唯一的作用不過是想把自己由乞丐提升為流浪者。

那時候,他和現在一樣不可一世,似乎認定了自己是出巡的皇太子殿下,襤褸的只是微服而已。

「我要上船,去朱雀。」他就這麼不可一世的走到奧森面前,不可一世的宣稱自己剛剛離開學校,一文不名──

「可我還是要上船。」他正色的說,「因為我沒體力遊過大海。」

事實上,他不但要免費坐船,還要每天吃最精緻的海鮮,除此之外,他也根本不會游泳,暈船暈得死去活來。

想到他暈船時的慘狀,奧森就說不出的開心。

儘管如此,大家還是讓他留了下來。

居住在次元裂縫彼端的「謎都」人,素以神奇著稱,奧森認為他也有不同尋常之處,身為胡克領主手下的內務總長、第一參謀官,奧森從黑鬍子海盜時代開始就注重招募人才,想當初,北條龍之介就是他最先推薦給胡克的。

但奧森並不因此而滿足,他是個典型的理想主義者,到死之前,永遠不會心滿意足。

「五分鐘內清理完本該打掃一上午的甲板和艙房!有了他,我們就是四神打掃甲板效率最高的商隊。無論從實用還是炫耀兩方面,都有相當高的價值──看吧,黑鬍子商隊連甲板清潔工都是世界第一,其他方面當然也無懈可擊。」這樣想著的奧森,決定說服他留下來。

「以後就跟著我們,做個快樂的商船清潔工吧!吃住免費,還有一點工錢。」這麼說當然是不行的,人家畢竟擁有皇太子的氣質。

「我說,這麼久了,我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他決定這樣開始。

「雷烽。」年輕人用字正腔圓的朱雀官話道出名字。

「啊哈,真是個好名字!年輕人就該像暴風雨般富有朝氣。」

大口喝著朗姆酒,奧森又問,「為什麼去朱雀?那可不是個好地方,總不會是去參軍?」

「當然不是!」雷烽開始厭煩這種談話方式,以每分鐘三十轉的速率撥弄打火機。「之所以要去,自然有必定要去的原因。」

「原因?說來聽聽?」

「反正就是非去不可。」少年的口氣冷漠中透著焦躁,看得出,他是個瘋慣了的傢伙,乏味的航海讓他打心裡不痛快。

奧森遺憾的聳聳肩膀。

為什麼非去不可呢?這愚蠢的冷兵器時代有什麼可留戀?特別是朱雀。朋友?同在一個世界的人們尚且不能夠坦誠地相處,兩個時代的人又怎能擁有真正的友誼?

可雷烽還是不止一次的想起傾城和龍之介,然後會心一笑,暖洋洋。

當然還有柯藍。

對於禁忌之戀這一古老命題,雷烽得不出結論,閱讀該方面的專業論文也罷,諮詢心理醫生也罷,都沒得到值得一提的啟示,絕望中他決定把這個問題還給活著的倫理學家和精神分析大師們,或許某天一覺醒來,問題已經被時間打敗,就像可否生吃西紅柿。

懶人自有懶法子,聰明人忙去吧。

在這之前,他迫切需要的是擺脫百無聊賴的生活,讓日子變得精采起來,正是基於以上心理,他才下定決心返回朱雀,尋找過去的朋友。

此即快樂本身,毋需任何理由畫蛇添足。

所以,對於奧森的提問,雷烽沒法作出讓對方滿意的回答,更懶得解釋。

「倒是說話呀。」

「有什麼可說的?」叭──雷烽撥開打火機,藍熒熒的火苗自防風罩內探出搖曳的額頭。

「如果沒有原因,我為什麼大老遠的跑來?我決定去朱雀,就足以證明原因存在,能否說清只是技巧問題。」頗為得意的瞥向奧森,自認為聰明練達,竟能清晰闡述如此高深的道理。

「這算什麼狗屁解釋?」忿忿舉起酒瓶塞住隱居於虯髯中的大嘴,奧森大口喝酒,把罵人的衝動連同酒精一起壓入膀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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