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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森(1)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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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他就發現自己和別人不一樣。

從小學開始,男女同學之間就有隱隱的好感,開始青春萌動。

他沒有,他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不攙和這些事。到初中的時候,他第一次發現,自己心動的物件不是女生,而是男生。

那個男生是他的好朋友,告訴他:“我喜歡××。”

他心中不喜。

開始以為是對方重色輕友,他覺得友情受到背叛,慢慢地,他終於發現,是因為他不一樣。

在家時,他摸著案上的線裝書,工整的仿宋字,自上而下、自右向左整齊排列,書寫著一個個歷史典故。斷袖之癖,赫然在列。

斷袖二字,他早先不明白。大漢的天子總有男寵,他嗤之以鼻。沒想到,他也在向這個方向發展。

他向來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如果要在男人中間尋一個愛人,在這偏僻的小山村,恐怕是不行的。若能到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恐怕還有機會。現在,只能疏遠曾經的好友,以免感情發酵。

不敢和男生一起玩耍,只能認真學習。

初中畢業,他考上了省重點,全鎮第一人,以至於鎮長都上門恭喜。低調的文家,頗為無可奈何。他爺爺撫著他的頭說:“我們文家本來就是書香世家,如果不是戰亂,也不會流落到這裡。你為祖宗爭光了,但可不要死讀書,不然只是一個書呆子罷了!”

高中時期,他仍然不合群。別人說他孤傲,只有他自己知道心中的苦楚。女生遞來的情書,他很想試一試……或許,他不是那樣。可是,他真的覺得女生不如男生討喜。他覺得男生沒心沒肺的大笑比女生的嬌羞好看得多。

面如止水地度過三年,他進入全國知名的高等學府A大。

已經壓抑這麼多年,他不準備像脫韁的野馬一樣放縱。畢竟,他若看上了誰,誰卻不一定願意陪他沉淪。

他的計劃很簡單,安安心心讀完四年大學,找一份穩當的工作,然後……相親、結婚、生子,度過一生。這四年,他不但要拿一張文憑,還要改觀對女人的印象,就算不能夠愛,也要能接受。他自認為,這樣出不了大錯。

軍訓結束,回到寢室。

他的寢室住了四個人,一個猥瑣的胖子,整天不見人影,一在寢室就說女人、毛片。另外兩個是穆天陽和方馳,這兩個是A市人,看氣質就知道來頭不小,估摸著有家族生意,也不常在寢室。

論長相,他和方馳、穆天陽都是一等一的,以至於猥瑣胖子在這個寢室很鬱悶,就更不常回來,帶著新找的女朋友在校外同居了。

文森每天都在寢室,經常性“獨守空房”。他不覺得有什麼,這樣更好。方馳和穆天陽那種長相,萬一讓他日久生情,他不知道瞞不瞞得住。

第一次見到方馳和穆天陽,就像性取向正常的男人看到美女、女人看到帥哥,心頭都會動一下。

如果是正常人,他就追了。可知道自己不正常,只能剋制住,倒也沒生出事端來。

期中,穆天城從國外回來,跑來學校找穆天陽。穆天陽接到電話,很是無語,對方馳說:“天城回來了。”

方馳挑眉:“他不是……很忙?”穆天城跑去當傭兵,還在嚴格訓練,按理不可能有時間回國。

“哎,他已經在校門口了。”穆天陽見胖子和文森都在,乾脆請他們一起吃飯。其實他有私心——他已經發現文森能力不錯,如果畢業後仍然不錯,當然想讓他進自己公司。但他平常很忙,文森又很冷漠,以至於交情並不多。

有機會,當然要打好關係,不然人家憑什麼給你賣命?

文森也沒拒絕。他已經知道穆天陽和方馳的背景,也想過同學四年,以後說不定可以去他們的公司——穆氏和遠恆那麼大,他有機會進去,自然不會再選小公司。

於是,一行四人往校外走。

他們寢室在A大很有名,光看外形,三個大帥哥就可以秒掉其他人了。而穆天陽、方馳都可謂豪門公子,文森則是他們省的文科狀元,胖子因猥瑣而得名,四人走在路上,頻受關注。

接近校門時,聽到一個歡快的男生:“穆天陽——這裡這裡!”

文森抬頭,看到了穿著皮夾克的穆天城,笑容滿面,歡脫得有點二缺。他腳步一頓,心亂了一拍。

穆天陽眼角一抽,對文森和胖子說:“那就是我堂弟。”

文森嗯了一聲,低下頭,不敢細看。

穆天城熱情洋溢,胖子也頗會做人,因此這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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