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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想我們已經無話可說了。”她冷笑著o
“不,我們要說的話可多了,我已經在女兒的生命中缺席了五年,我一定會盡全力彌補回來。”他的聲音堅持且飽含威嚴。
恐懼如同一雙無形的冰冷的手,一下子就掐住了言雨的喉嚨。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她語氣焦急,“其實,你不必擔心我會以心心來威脅或恐嚇你,我發誓,我從沒向任何人透露心心的身份,我們生活得很好,你儘管當你的王子,而我和心心只想過平凡的日子。”
“你認為我會轉身離開……”他定定的看著她,“忘記我已經有一個女兒的事實嗎?”
當然不會!言雨太瞭解他了,她開始懊悔剛才不該告訴他事實的。
保護女兒的堅定決心讓她變得勇敢,她不容許任何人將她的女兒搶走,哪怕他是王子,甚至是國王也不能!
“你想怎樣?”她雙手插在腰間,像個女戰士。
“現在我還不知道。”他的口氣緩和了些。“不過,無論我想做什麼,誰都不能阻止我。”
言雨恨不得將他一腳踹回法達斯去。
“我提供你一個選擇,就是請你離開,就像當年一樣。你若有什麼不良企圖,我將不惜跟你對簿公堂,因為我絕不允許任何人傷害心心!”
西門的雙眼彷佛要噴出火來。
“我也不允許任何人傷害我的女兒,即使必須打官司,我也在所不惜!”
言下之意,他是跟她貢上了。
“心心是我的女兒!”
“但也是我的女兒!”他沒有說錯,心心是他倆的女兒。
“她是我辛苦懷胎十月生下來的!”
“沒有我,你會懷孕嗎?”他語帶曖昧,眼光變得邪佞。
在他的注視下,她的心跳有如小鹿亂撞。
“我不想再跟你說這些沒營養的話,我得回去工作了。”
實際上,她需要的是遠離他。
“好。”這一次他沒有反對。“不過,晚上我到你家去找你跟心心。”
“不!”她幾乎是用喊的。“你不能來!”
“好,那你來我下榻的飯店找我。”他嘴角的線條是冷酷的。“如果你不來,我會去找你,你自己選擇。”
“我會去找你。”她聲音中透著被擊敗的沮喪。“我八點鐘到。”
“我等你。”
看著信上歪歪斜斜的字跡,西門臉上充滿了笑意。
他根本看不懂這上面所寫的注音符號,除了“言心”兩個字之外。
就因為這個名字,使得他毫不猶豫地決定前來見她。
他該感謝女兒的勇氣,居然會寫信要求與他相見,更感謝官方接待人員如此慎重的處理這件小事,才讓他可以見到自己的女兒。
他回想著言心的相貌,喉嚨不由得一陣陣發緊。她與他長得太像了!連瞎子也看得出來,她就是他的女兒。
言雨怎麼可以對他隱瞞這麼久?她真的這麼恨他?
恨與愛是一體兩面的,如果她不曾愛過他,又怎會恨他呢?
他今天跟女兒相見的情景充滿戲劇性,一如當年他跟言雨第一次見面也是充滿戲劇性。
第二章
五年前的夏天
雖然對臺灣悶熱潮溼的天氣有些不適應,但西門愛上這個充滿人情味的小島。
由於他是私自出宮旅行,並未驚動臺灣的政府官員,而他為了讓自己可以完全過著平凡人的生活,他甚至到語文中心學中文,希望可以更瞭解這個美麗國家的風情文化。
他英俊挺拔的外表和天生的貴族氣息,引來語文中心不少女性的愛慕,就連打掃的歐巴桑都恨不得能年輕個二、三十歲。
西門第一次見到言雨是在教他中文的老師陳正彬的結婚典禮上,他是伴郎,而她是伴娘。
有著瓜子臉、一雙丹鳳眼的言雨,就像他研讀的古典文學中的女主角。
第一眼見到她時,他便喜歡上她。
不過,外表柔弱的她,有著可愛、淘氣的一面。
在婚宴上,她因受不了眾多男性大膽的追求,一個人悄悄躲到了花園。
“天哪!痛死我了!”言雨完全忘記祖母要她表現得像個淑女的叮嚀,她撩起禮服的裙襬,在臺階上坐下來。
她將腳上的高跟鞋脫下來,大大地吐了口氣。
要不是祖母一定要她穿上高跟鞋,她也不必這麼活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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