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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拿起飴糖,咬了一口,不算甜,麥芽糖的甜度本來就不高,這麼一塊兒一寸見方,切的方方正正的飴糖,倒也不像他想象的那樣吃完會膩死人。不過小桃還是沒捨得吃完,她咬了兩口,就又把剩下的包好“奴明日再吃吧!謝謝小乙哥,這糖真好吃。”
小桃不過十三四,在李想那個時代,這個年紀的姑娘大多都還是在家裡被嬌生慣養呢,可她卻連塊糖都捨不得一口吃完。宋朝女孩子十六歲就可以嫁人了,不過顯然小桃嫁不了這麼早,她做女使的契約是整整十年,這才是第三年。她雖然看著嘰嘰喳喳的,可其實過得非常辛苦,錢都給她弟弟唸書用了,等她出嫁哪裡還有嫁妝?她也曾在她認為李想聽不懂的時候跟李想抱怨過父母偏心太過,可抱怨完了,卻又說自己攢了五十文,可以給弟弟買兩支差不多的好筆了。
李想拿了那堆碎布試圖做雙手套,自從一個人到外地上大學以後,他偶爾也會給自己補個襪子訂個釦子什麼的,畢竟家裡不寬裕,能省就得省。不過顯然做一幅手套的技術含量比補襪子高太多了,更別說他還試圖在手掌的那面多縫兩層來提高它的耐用度。他堆了一堆的碎布引起了過來送哺食的小桃的注意,細細的詢問了他究竟要做什麼之後,小桃把那一堆的碎布拿到了院子裡,搬了小凳子曬著半下午的柔和的陽光縫了起來。天色開始變暗的時候,一雙十分趁手的五指手套已經縫好了。
“今天趕得急了,針腳不細緻,實在是怕耽誤了小乙哥明日用,先湊活著用,奴明日再給小乙哥仔細縫縫。”
李想又去幹了幾天活兒,他的動作逐漸麻利了起來,第二天賺了十八文——雖然帶了手套,但是前一天磨傷的地方確實很疼,搬東西很吃力,不過第三天就變成了二十文,第四天二十一文,等到他搬了半個月的時候的時候,已經每天都能拿到三十文上下了。
三十文,以當地的消費水平,倒也夠一天的吃喝,但也只是能吃飽,吃好是不要想了。可是生活哪裡是光吃飽就行的?不過李想目前還沒有想到別的能幹什麼,他也需要用工作來填補內心的焦慮與不安,於是也就這麼一天天的幹下來了。
這天下午,李想拿了新賺的三十一文錢,慢慢的走回了住處,才到門口便看到門口停了幾輛馬車,家裡人來人往的正幫忙卸車,小桃也在其中,小桃一撇便看到李想,笑嘻嘻的走過來對他說“阿郎跟娘子回來了,小乙哥先去房裡歇著吧,奴忙完了便給你送飯。”
作者有話要說:注1:宋朝人對比較親近或者熟悉的人,直接用排行稱呼,譬如武二,武二郎;張三,張三郎。對排行老大的人,則可能使用諧音:比如燕青排行老大——燕小一——燕小乙,所以大家可以叫他燕小乙哥。當然,水滸是明朝人寫的,不過關於小乙這個稱呼,卻是非常符合宋朝人的習慣。小乙哥是個很常見的稱呼,比如你叫鄰居家大兒子孟小乙哥,再熟悉一點直接叫小乙,小乙哥都是可以的。注2:這裡小桃自稱“奴”並不是屬於下人的自稱,宋朝女孩子大多自稱奴或者兒。實際上宋朝的稱呼是相當平等的,夫妻雙方都叫對方良人,而主僕的稱呼的差異在一般情況下也不那麼明顯。PS:這一章李想的每天勞動所得,我做了微小的調整,為了更貼近當時的情況。必須要注意的是:李想賺錢的工程,是屬於當地政府對外來流動人口的一種臨時性的救濟工程,而不是正式的政府工程招募,所以才會有這麼低廉的價格。沒錯,我用了“低廉”這個詞兒,宋朝政府對於政府工程的僱工是非常大方的,遠遠高於私人僱傭。這一點跟現在有點像, 要幹就幹國家投資的工程,工資高還不拖欠!而更厲害的一點就是,宋朝可沒有什麼農民工最廉價的說法:可以說,修城牆啊修路啊以及治安巡邏這類苦活累活的工資是相當豐厚的:公元1076年,彭州招募治安人員,一月四貫錢。公元1110年前後,京師僱傭河工每日200文,還是很少人願意去幹,沒辦法政府只好又加錢。北宋國都開封的居民向來有“攏袖驕民”之稱,生活富裕悠閒,飯都懶得做呢何況去下河挖泥!同時期,平江府(蘇州)管理河道的閘匠每日工錢一百文米三升。還是同時期,同時期從事抄寫工作的的小吏的工資並不比河工高,這一點可能跟大家的想象不太一樣。街上的白衣秀才替人寫一篇酸文估計也就能拿個三十文。當然要注意,我說的只是抄寫工作跟底層買酸文的文人,正經的文人寫文章賺潤筆還是比較可觀的。而上述資料中的勞工價格都是官方僱傭,民間的價格要低許多,北宋中後期,在民間貨幣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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