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九章 值得嗎?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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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想連累錢師尊,所以,那天,沈雲藉口要回趕回玉溪鎮收拾行囊,早早的與錢師尊作別。
但是,離開福順來之後,他沒有立刻趕回玉溪鎮。而是回了投宿的客棧。
思來想去,他也覺得錢師尊的提議極為明智。
他連武宗都不是,肯定不是那兩個死而復生的邪修的對手。所以,留在玉溪鎮,不走的話,萬一他們倆尋上門來,他只有死路一條。呃,不對,按錢師尊所言,以邪修的手段,到時,他要是能痛痛快快的死了,倒也是一大幸事。
沒有誰想死。他也一樣。
既然留不得,就只有走了。
去哪裡呢?
回武館,他是真不願意。
錢師尊提議,要他去仙都。理由也很有說服力。他被說得動了心。
但是,就這麼逃走,他極不心甘。怎麼的,也該給那兩個邪修留點“驚喜”,才算對得起自己吧!
來而不往,非禮也。我剜肉除毒的苦,豈能白受?
想了一夜,他想出了一個法子。如果那兩個邪修不來則罷,只要他們敢以屍毒為引,找上門來,他這個法子定叫他們倆吃不了,兜著走。
錢師尊反覆叮囑他,與那兩個邪修交手那天,他身上穿的、戴的,從裡到外,都萬萬留不得,必須一把火燒掉。
他偏不!
首先,他從市集裡買來一隻死豬,剝掉外皮。
先前他從自己身上剜下來的那些腐壞的血肉,一直被他用小瓷罐密封著,收在百寶囊裡。
他將那罐子拿出來,用長長的筷子夾著腐肉,沾上血水,在豬屍上細細的抹了一層。
接著,他將那些衣服好好的,一件件的套在豬屍身上。
最後,往豬頭上套了一把從市集裡買來的長髮,外面用一場葦蓆裹住,裝扮成人屍的樣子,密封在一口大瓦罐裡,暫時放進百寶囊裡。
第一步,完成。
計劃的第二步,他要在周邊尋找一處合適的地方。
屍毒太過邪惡、霸道。是以,他要找的這個地方,至少周邊數里之內,要既沒有人煙,也沒有水源。
花費了十天的時間,沈雲走遍了周邊數十里的群山。終於叫他尋到了一處中意之地——在一座石頭山的山頂,有一塊小小的沙石地。這裡是個鳥不拉屎的偏僻所在,他特意守在周邊盯了五天。期間,一直沒有人在這一帶出現過。
最後一步是,深埋豬屍,立一座假墳。
這裡頭,沈雲做了不少手腳:
比如,他從《符陣》一書中得知,如何畫下品爆炸符,以及用下品爆炸符佈設初級爆破陣。
於是,除去尋找合適的地方,他幾乎將所有的時間都用來了畫爆炸。十來天之後,他終於湊齊了佈陣所需的三百七十枚爆炸符。
他巧妙的利用捆綁葦蓆的麻布條做遮掩,將初級爆破符佈設在葦蓆的表面。
據書上說,如此佈設出來的符法初級爆破陣,有效期長達五年。在五年裡,只要那兩個邪修只要一動葦蓆,便會立刻觸發爆破陣。
又比如,為了增強爆破陣的威力,他把豬屍的內腹掏空,用火藥、大量的繡花針和尖錐符填實之後,再將豬屍的肚皮縫合起來。
萬事俱備,只欠那兩個邪修!
五年之內,倆邪修不來則已。一旦他們倆真的生了挖墳刨屍的歹毒心思……呵呵,炸不死他們,也定要叫他們脫層皮!
至於五年之後,我沈雲也不是吃素的,誰強誰弱,兩說哩!
沈雲佈置完畢,又仔細的檢查了一番,確定無誤,方才滿意的離去。
事不宜遲。他先是回了玉溪鎮,挖出埋在院子裡的朱漆盒子,退租,買馬,北上仙都。
因為不知道那倆邪修還能不能追蹤到自己,所以,他諸事不管,唯避開人群,夜以繼日,一路疾行。
一直都很順利,沒有碰到什麼麻煩。只是離仙都還有一百多里時,他被一隊全副武裝的仙符兵攔住了。
他們先是搜沈雲的行囊。看到錢師尊寫的那封信上有“都尉大人”四個字,這夥人的態度略有收斂。沒有動行囊裡的那十餘兩散碎銀子,他們扣下了馬:“小子,前方平叛戰事吃緊,急需戰馬。你的馬被徵用了。”
狗屁的“前方平叛戰事吃緊”!這裡離貝大帥與叛軍的交戰之地隔了數千裡遠。沈雲一路走來,也不見貝大帥徵用戰馬。反倒是你們這些離得遠遠的,連叛軍的影子也見不著的傢伙們“急需戰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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