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四章 太貴了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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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都的東西真不是一般的貴!
牛全席好吃,十個菜,樣子也甚是好看、精巧,席面上所用的碗碟杯盞都是一全套兒,上面描的連枝牡丹青花跟活的一樣。在包廂裡伺候的小二也殷勤得很。
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份量太小了。看著是碗碗碟碟擺滿了一桌子,然而,沈雲和洪天寶吃得剛好飽。
見洪天寶放下筷子,用茶水漱了口。旁邊的小二轉了個身,從他身後的那隻朱漆大匣子裡取出一塊疊得整整齊齊、冒著熱氣的白色棉巾子,雙手奉上。
沈雲坐在對面,見了心裡直嘀咕:在仙都,上飯莊裡吃完飯後,還要洗個臉嗎?
只見洪天寶接過來,用棉巾子輕輕的揩了揩兩個嘴角,然後,隨手撂在他漱口的那隻茶碗邊上。
很快,小二又奉上了第二塊熱棉巾子。
這回,洪天寶接過去是擦手。也是稍微擦了擦,又撂下了。
還沒有完!小二轉了個背,麻利的端上來一隻青花大蓋碗。
洪天寶端起來,拿起碗蓋抹了抹湯麵上的浮沫,輕輕喝了一小口便放下了。
這時,沈雲也吃完了。入鄉隨俗,他也端起手邊的茶碗漱了口。小二照樣也奉上了熱棉巾子、熱茶等。
待沈雲也放下了茶碗,洪天寶對小二說道:“小二哥,結賬。”
“好咧。”小二端著空托盤,走到他跟前,笑得跟朵花一樣,“承惠,一共是一百一十七兩銀子。”
沈雲聽得咋舌——這價錢,比金燕樓裡的還要過!但是,人家金燕樓是在那一帶出了名的銷金窟,即便是底下的三怪樓,裡頭的擺設、佈置也皆不俗。而這裡,他看著,比扶子興在省城的那家酒樓,還要略微差一些(好吧,這裡的小二端茶送水,殷勤周到,甩扶子興他家的跑堂夥計們好幾條街),然而,價錢卻起碼是後者的十倍之多。在省城,這頓飯錢,足夠一箇中等人家吃喝拉撒開銷一年的。要是在鄭家莊……罷了,完全沒有相比性。莊子裡的佃戶們,一年到頭要是能有一兩銀子的節餘,做夢都會笑醒。
洪天寶數了幾張銀票,共一百二十兩,放在他的紅漆圓托盤裡:“餘下的,賞你了。”
“謝謝爺。”小二點頭哈腰,臉上的笑容更加燦爛。
兩人出了大門,又上了老羅的馬車。
“去老周他們的皮貨鋪子轉轉。”洪天寶吩咐老羅。
沈雲連忙的攔住:“不用了。我手裡有幾張皮子,是我在武館跟蘇三叔他們打獵存下來的,還行。你帶我直接去找個裁縫就行了。”他手裡頭不是沒有錢,但再多的錢,也不是這麼個用法啊。
洪天寶笑道:“找什麼裁縫呀?家裡就有現成的。齊媽的針線活,外頭的裁縫沒幾個能比得上。”說著,他展開雙臂,展示道,“你看看,我這一身,好不好?全是齊媽做的。”
“確實很好。”沈雲對老羅說道,“我們回去罷。”
於是,他們往回轉。
在車裡,洪天寶又泡了一壺雀舌。捧著茶碗喝了一口後,放回小桌子上,心滿意足的歪在一個紅綾織金的引枕上,摸了摸圓滾滾的肚子,嘆道:“還是自己泡的茶最合口味。那店裡的雀舌,十回有九回泡老了,喝著澀口。”
沈雲端起茶碗喝了一口,點了點頭:“確實比那茶泡得要好喝一些。”然後又道,“那店裡太貴了。是因為它是捕頭家開的店嗎?”
洪天寶搖頭:“都差不多。捕頭家的第十七房小妾能算哪個牌面上的人物?也就在他們那一條街能逞點小威風罷了。在仙都,要想開店做生意,沒有點背景,莫想站住腳。都不用仙府的那些傢伙上門,周邊的小混混們都能叫人疲於應付。”
沈雲挑眉:“你該不是也曾開過鋪子吧?”
“哪裡開得起鋪子喲。”洪天寶嘆了一口氣,“我出來時,身上總共就只帶了三千兩的銀票。一路上,遊山玩水,連一百兩都沒用完。到了仙都,住客棧、吃飯、置辦新衣……頭三天就用掉了將近兩千兩。千兒八百兩的銀子,在仙都也就夠吃頓好的,真做不了什麼。頭一年,我做過跑堂,去碼頭扛過米袋……都做不長。不是我吃不得苦。實在是,這裡的小混混們最會敲詐外地人。尤其是我這種單槍匹馬,又沒有背景的。常常是工錢才到手,他們就象聞到了錢味兒一樣,討要所謂的保護費來了。最窮困潦倒的時候,我在城北的一個義莊做背屍人。就是這樣,那群混混還跟螞蟥一樣的追了過來。”
沈雲甚是意外:“這些怎麼不見你在信裡提及過?”每次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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