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官司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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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娘原本都認命了。
女人出來拋頭露面原本就被人非議,現在又被夫家人找上門來,她想的只是別被人左右了婚姻,至於丈夫留給她的家產她也不準備爭了,孃兒倆能有點保命錢回到家鄉投奔親戚也就算了。
可聽了沈溪的話,惠娘重新燃起希望。
之前周氏總在她面前稱讚老道士神通廣大,沈溪入學便拜其所賜,而且隨便教沈溪幾個字就能讓沈溪在同學之間出類拔萃,隨便寫個戲本就能令汀州府上下轟動,還未卜先知拿出一幅畫變賣讓一家人在縣城安家落戶。
這樣一個高人指點說要到衙門報官,那還有什麼好猶豫的?
“真的行嗎?要是打官司的時候那老先生不出現怎麼辦?”惠娘急切地看著沈溪,現在她急需要一個主心骨。
周氏這時候幫沈溪說話:“妹妹放心好了,如果老先生真肯出頭幫忙,妹妹的官司一定沒問題,到時候不但家產能保住,妹妹想給相公守節也能遂了心意。不然妹妹帶著閨女千里迢迢回鄉,家裡又沒親人,不改嫁如何能活得下去?”
惠娘想了想,終於點頭應了。
事情定下來,就要到衙門打官司。
這時代打官司可不是小事,首先要找人寫狀紙,沈溪口中的老先生暫時不會露面,就必須得去找懂得狀紙格式,先寫什麼後寫什麼瞭然於胸,能把事情闡述清楚並且博得縣太爺好感的狀師,這下子又把孫惠娘給難住了。
“妹妹,寫狀紙不難,街上擺攤寫信的那些人,應該都可以寫吧?”周氏想幫忙,但在這問題上她只能胡亂出出主意。
其實惠娘自己就識字,之前沈溪就見過她看方子抓藥,一個女人能出來打理藥鋪,沒有本事可吃不開。到底眼界要比周氏開闊得多,惠娘覺得有些不妥,遲疑地問道:“這……能行嗎?”
“先請人寫寫看,然後再找人指導下!”
沈溪微微一笑,插話道:“姨,如果不爭肯定保不住鋪子,官司輸了也最多是把鋪子丟了,該怎麼做不是很明顯嗎?”
周氏罵道:“大人說話,你一個小屁孩插什麼嘴?知道你姨心情不好,還跳出來添亂,出去,出去。”
沈溪吐吐舌頭一溜煙跑了,到門口時聽惠娘說:“小郎說得對,不爭就丟了亡夫走南闖北辛苦多年掙來的產業,打官司總歸有一線希望。”
這下沈溪沒再停留,去了他跟王陵之藏寶貝的破房子。
既然他提出那老道士會出來幫忙,狀紙自然由他來寫。
雖然沈溪並無寫狀紙的經驗,但卻知道行文格式,再加上他熟知明朝典章制度,對於案子的關鍵點非常清楚,狀紙敘述了惠娘母女在丈夫死後的慘狀,表明惠娘為丈夫守節的決心,而重點則落在了陸曦兒這個親生女身上。
一張狀紙對於沈溪來說並不難,等他寫好看過覺得沒有問題後,心境稍微平復了些,但依然不可避免地感到擔心。
在這個****的時代,打官司不是誰有理就一定贏的,何況這案子也不能說惠娘佔著全部的理,畢竟法律對於祖產的定義非常模糊,全看縣太爺的認知,若是遇到貪官汙吏,再有理也會輸了案子。
不管怎麼說,沈溪還是要把狀紙給惠娘送去,但不能明著送,而是趁著晚上塞進藥鋪後院的門縫裡,這樣會顯得更神秘一些。
第二天早晨,惠娘老早就來小院找周氏說話,原來她看到了塞到門縫裡的狀紙。
“這事兒可真稀奇,是誰知道妹妹有難,特意把狀紙送來?憨娃兒,事情是不是你做的?”
沈溪正在往嘴裡扒拉飯粒,聽到周氏的話後連忙搖頭。
周氏看向惠娘,“妹妹,這狀紙可用得上?”
惠娘點頭道:“我看了,狀紙是高人寫的,條理分明,有理有據,而且是按照一定的格式寫的,拿到官府應該沒什麼問題。”
周氏欣慰地笑道:“那就好,既然用得上,就別管是誰送來的……或者是老先生昨日見妹妹你有難,挑著需要的時候送上也未可知。”
“等官府受理了案子,咱就跟陸家來人據理力爭……憨娃兒,你看什麼看,吃過飯先早讀,上學也莫遲到了,千萬別考得好就翹了尾巴。”
沈溪點頭應了。
但今天是關乎到惠娘母女命運的一天,他心裡實在放不下,到了學堂,沈溪一直惦記官司的事,放學時早早交了功課,直奔衙門而去。
等沈溪到縣衙時,門口已經聚集了很多人。
有明一代,按規矩每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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