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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又見面了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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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縣就這麼大,逛來逛去就是這樣。

樂芳菲和童璽找到典當鋪子,把在大都搜刮到的一部分東西典了死當。

樂芳菲拍了拍錢袋,自嘲道:“不義之財收入囊中。”

童璽挑了下眉:“不拿白不拿,我們這叫劫富濟貧。”

樂芳菲:“接下來做什麼?”

童璽:“回客棧等訊息。”

樂芳菲:“希望不要讓我們等太久,這一段我們浪費了好多天了。”

臨縣官衙沒讓樂芳菲一行等太久,第三天便把山賊的事情處理完了,並給他們開了路引。

那位獵戶嚮導被判了斬刑。因著梁國朝廷已經不存在,沒必要上報秋後問斬,縣令和刑名師爺商議後決定就地處斬。一來省的以後再有變故,二來警告和穩定臨縣人心,以儆效尤。

獵戶行刑的日子定在三天後,到時候城裡的百姓可到菜市口觀刑。

樂芳菲一行是看不到了,因為他們今天就要啟程出發。

三位光頭捕快來送行,這三位接連遭遇人生鉅變,脫下灰布僧服換上皂服,頗有幾分脫胎換骨的感覺。

那位頭上頂著“紋身”的捕快,不知道頭髮還能不能在長出來?若是長不了了,估計以後就只能一直戴著帽子了。

還有那位臉上落了疤的,看上去多了匪氣,不知道會不會影響他以後辦案子。

萍水相逢,一份善緣,告辭不需太多言語。

有了路引,車隊沿著大路前行。一路上,偶爾能遇到同樣南遷的車輛,只是不多。

天氣轉暖,越往南越暖和。冉玉顏手巧,給每人做了兩件春衫。樣式不提,都是最普通的,單是能把穿了一個月的皮襖換下來,樂芳菲就覺得很幸福了。

每次遇到童璽,樂芳菲都能感覺到他眼裡的羨慕。

樂芳菲琢磨著是不是跟冉玉顏討個人情,沒想到冉玉顏先開了口。在經過又一個小縣城的時候,冉玉顏又買了一堆布,說是給童璽丁卯等五人都做春衫。

看著冉玉顏紅紅的臉頰,樂芳菲總覺得她說到童璽名字時跟其他人不一樣。

冉玉黍也跟著冉玉顏學做針線活,冉玉仁小弟穿的衣衫就是冉玉黍做的,這位小弟最近都快委屈死了。

樂芳菲還是對這些事情不敢興趣,只是每天都會拉著冉家三姐弟打會拳腳功夫。一來強身健體,二來學點防身手段。

效果還是比較明顯的,尤其是冉玉仁小弟,明顯比以前活潑有精神了,說話聲音也變大了。

倒是樂芳菲自己比較難受,一直覺得骨頭癢,尤其是晚上睡覺的時候長身體總是感覺肚子餓得特別快,身上生長紋一道道的還挺嚇人。

好處是樂芳菲長高了。她原本個子比冉玉顏矮,如今眼看著兩人差不多高了。只是她仍然很瘦,像麻桿一樣。

樂芳菲又換回了男裝,抽條後她跟之前長得不一樣了,也不怕有人認出她來,還是男裝更方便些。

有官方路引的效果確實不一樣。一路行來都很順利,稍微破點財便通行無阻。

而且樂芳菲一行人數不少,一般遇到的人都不敢招惹,就連普通匪徒都不敢找他們下手。

十來天后,他們到達了費縣。

費縣位處沂水節點,是南北往來的交通要道,將來必是趙國軍隊南下要爭奪的城池。目前,仍有晉國軍隊在這裡駐紮。

費縣沒有封城,但城門口有檢查的,流民不能進城。路引再次發揮了作用。

奉上路引,每人又額外交了五兩銀子的入城費,車隊順利駛入費縣。這可比大都便宜多了。

同樣是縣城,費縣比臨縣繁華多了,城池面積也大了約有三倍。

找了一家客棧暫住,像之前一樣一部分人休整補充物資,一部分人去碼頭找船安排渡河的行程。

樂芳菲和冉家三姐弟上街。

買了一堆東西后,四人又跑到酒樓裡打牙祭。

酒樓裡沒瞧見說書先生,臺上只有唱曲兒的女子。女子自彈自唱,每人唱兩首,三個人輪換。

這三個女子風塵氣質,濃妝淡抹,風韻勾人。有時一曲唱罷會跟臺下的食客說笑,有人叫還會下臺陪酒。

冉玉顏不太喜歡這樣的,小聲對樂芳菲問道:“這三人是不是女支人?”

“不知道了,”樂芳菲搖頭,“官方女支人不允許這樣的,只是南邊似乎管的不嚴。聽說許多地方有傳下來的風俗習慣,官方比較放任私營女支館,貌似有不少講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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