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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時尚達人李小國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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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晴了,

雨頓了

愛夠了。

你走了。

明明可以看到,命運卻總是會無情的給你開著各種玩笑。

沒錢買衣服的倭寇女人,雖然長得也能讓人有反應,可是與自己的女神相比,一位是天上的仙女,一位是打掃廁所的大娘,還兼職晚上工作,王不死苦笑,這算不算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下次再見,我的女神。

無奈,王不死也只能用,心若在,夢就在來安慰自己。

雖說發電腳踏車沒啥用了,但丟了也怪可惜的,實在不行也可以賣廢鐵。窮總是要多思考一些的。於是王不死又把腳踏車重新搬回破廟裡。

廟裡以前不知道供得是哪尊神仙,王不死很想給他磕倆響頭,希望老不死能夠出門摔死。

吃吃吃,不開心,咱就多吃一點,自己對自己好,才是真的好。

在王不死又吃了兩隻雞之後,就聽見門口傳來幾聲狗吠。

王不死心想一定是旺財回來了,於是對著門喊了幾聲“旺財,旺財,快來吃雞骨頭”。

僅僅是剛才的那幾聲狗吠,旺財再也沒有聲響,雞骨頭可是旺財的最愛,王不死好奇,擦擦嘴,把雞藏好,就出了門,王不死擔心這是旺財的聲東擊西,打跟里正家的黃狗好上以後,王不死就感覺旺財的智商提高不少,竟然也懂兵法,難道李保國身上的官氣也能傳染給大黃狗。

看到外面情景,王不死有些驚呆了,只見旺財躺在地上,雙腿耷拉在地上,很明顯已經被打斷,而最最明顯的是下面的火腿沒了,很明顯,這不是旺財的苦肉計,三十六計,旺財也只知道美狗計。

看到旺財的慘樣,王不死急忙蹲下身子,抱住旺財,語帶哽咽:“這都是哪個畜生乾的”。看到路上的那條長長的血跡,從山下一直延伸到廟門口,回家的路,旺財一定走的很辛苦。

想象一下,被打斷雙腿的旺財,靠著前腿一點一點的往家裡爬,而且還被割了,那種痛,可不是吃上幾片止痛藥就管用的。

旺財呆呆地看著王不死,狗臉上的劇痛,長眼的人都能夠看出來,流了這麼多的血,身負重傷,現在的旺財只有出氣,沒有進氣,無神的狗眼看著王不死,彷彿是在交代後事:“,大兄弟,我家裡還有幾根骨頭,埋在了東南角,記得挖出來給山下孩子他娘,告訴她,我最愛的人是她,還有孩子大了,該給起名字了,大的叫老大,最小的那個叫老十三”。

看著旺財痛苦的模樣,王不死心很痛,十幾年的朝夕相處,自然是有感情的,跟旺財的感情,比自己走丟的老爹都深。

狗是人們的朋友,吃的是剩飯剩菜,做到的是守家的光榮工作,還要整天提心吊膽的擔心自家主人想吃狗肉火鍋的邪念。生命很廉價,職業很高尚,無異於吃的是草,擠的牛奶的奶牛媽媽。

想一想李保國吃的是珍饈佳餚,拉出來的是臭烘烘的東西,李保國實在是應該好好檢討一番,做為大明帝國的基礎幹部,實在是應該吃進去的是臭烘烘的,拉出來是香噴噴的。

一句話說曹操,曹操就到,這不,王不死一想到李保國,李保國沒來,李小國來了。從小營養跟得上,李小國雖然比王不死小上幾歲,但個頭卻比王不死高上很多,而且也胖上很多,注意是胖,不是壯。

因為李小國長期處於撅屁股的位子,所以心理上可能已經有了一些變化,穿著打扮也趨向於女性化。

《孝經。開宗明義》有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自古以來,君王總是以孝治天下,孝子賢孫,有的人懂得宣傳,孝敬父母還是可以做官的,因此孝敬父母很重要,不孝之人是要浸豬籠的。所以人孝敬父母,就不能損傷自己身上的一切。

自古以來,我們就有男女都鬚髮的習慣,出家之人除外,他們心中只有所謂的佛祖,西方極樂,父母早就拋之腦後。自打有生命開始,鬚髮已經有了幾千年的傳統。

然而,大明帝國初建之時,不知道是哪位搞研究的學者,經過十幾年的臨床實踐發現,留長髮很容易滋生細菌,引起疾病。因此建議男女都要剪髮,最好是貼頭皮的那種。

而朱熹洛也希望新朝有些新的氣象,自己以前也是和尚,也就下令大明帝國全國上下都要剪髮,只是後宮幾位娘娘的反對,朱熹洛就把這條禁令折中,女子可以留髮,男子必須剪頭髮,估計朱熹洛也是擔心晚上睡覺,一抹,身邊躺著的是光禿禿的腦袋,還以為自己睡得是和尚呢,所以才放過了女子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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