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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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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人的心?

我倒覺得那個下籤,是我抽中的,我不想生下來。

隨著母親的肚子大起來,到底是否要這孩子一事終沒有決定,直到大姐有天半夜起床解小便。解完小便,口渴,想喝開水,就下了閣樓輕悄悄用手指拔弄開門閂。

她懵懂中看見母親床前有一雙男人的鞋子,以為是父親回來了,喊爸爸。結果把小孫驚醒,嚇了一大跳,趕忙起來穿上衣褲跑出院門。隔壁鄰居都拉亮燈起床,鬧哄哄一片。十六歲的大姐當時在跟一個男孩交朋友,學校在懲罰她,母親也不許,二人正在鬧彆扭。加上她恨母親從未帶她去見她的生父,她剛知道生父已餓死在勞改農場,對此,大姐不肯輕饒母親。她生活中一切不順都是母親一手造成的,她罵母親是破鞋。

母親氣極了,叫大姐滾出去。

大姐不理,拿起碗櫥邊上的切菜刀,她不是要殺母親,也不是自殺,而是嚇唬母親。母親奪過刀來,不小心,刀在大姐的手腕劃了一道口,鮮血濺了出來。家裡其他四個孩子全嚇醒了,小小的五哥哭得最厲害。那夜,鄰居們沒了睡意,他們叫來戶籍,要“教育”母親。大姐沒見過這麼大的陣勢,沒再吭聲。二姐說,這是我家裡的事,她說她要睡覺,就把房門關了。

此後,小孫來,大姐只要在家,背過臉就含沙射影地罵他,小孫只當沒聽見一樣。再以後看見大姐一回家,他就走,母親處在小孫與大女兒中間,左右為難,不知所措。

大姐看著母親挺著的大肚子,怨氣越來越深,等到聽說父親船要回來了,就趕到江邊,搶著第一個告訴了父親。那天,父親打了母親,二人吵得很厲害,二人都哭了。

於是,母親第二次決定去醫院引產,了結這件事。

出乎母親意料,父親沒同意。父親說大人作孽,別殺死孩子,已經這麼大了,就是一條性命。母親覺得父親是想留著這個孩子,作為今後在家裡降服妻子的依據。這麼一想,倔犟勁也上來了:她就是要生下這個孩子,看今後會怎麼理虧受氣。她又一次打消了去醫院引產的念頭。

父親的回家,沒能止得住母女倆關係惡化,她們越吵越厲害。大姐又去告訴左鄰右舍,還說要去告訴每一個人。在人們眼裡母親成了一個壞女人:不僅和人私通,竟然搞大了肚子,還敢生孽種。

市政府正在搞“共產主義新風尚”運動,這個貧民區風尚實在不夠共產主義,是重點整治區。於是,居委會半慫恿半逼迫父親到法院去告小孫,告他犯了誘姦婦女破壞家庭罪,犯了破壞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法。

母親說,“那時你已落地了,那幫人,那幫專門管人的人,要法庭將你罰給小孫,同時又要讓他坐牢,讓他的母親代他撫養你,我和你那陣子真是到絕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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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1

母親生下我後沒足月,就得外出做零時工。只能由患了眼疾病休的父親帶我,他也抱我餵我。父親有權把我弄成殘廢,甚至悶死我,摔死我,就象很多人家對女嬰那樣,諉說不小心就行了,但是他沒有。我生下來還不足四斤,身上盡是皮和骨頭,臉上盡是皺紋,兩隻眼睛顯得極大。經常我一個人躺在冷清的床上,沒人管。大姐故意掐我,把我弄哭,我的哭聲不大,但聲音尖又細,眼淚特多,一哭雙手背蓋住雙眼。五哥還是個小男孩,四歲,不懂大人那麼多怨怨恨恨,總是趁哥姐不在時,到我身邊哄我,和我玩耍。

我尚在襁褓中,在法庭上從母親手中,扔到父親懷裡,扔到生父的手中。鬨笑著擠眉弄眼的鄰居們,無事生非就鬧得天翻地覆,有事更往火裡添油,這場笑劇中的道具就是我,一個又破又醜的骯髒皮球,被踢來踢去。

“那麼說,我一落地,就被拋棄了?”我問母親。

“不要這麼說,父親是個好人,心地善良,官司沒打完就決定留下你。”母親說,“小孫也要你,願承擔一切後果。”

大姐幫父親寫的狀紙,她說她是證人。父親在法庭上,卻變得猶猶豫豫。母親否認小孫誘姦的罪名,說是她的錯,是她一個人的責任,要判罪也是她一個人的事,和小孫沒有關係。

小孫向以前沒見過面的父親道歉,他對法官說,不管母親離婚不離婚,他每月負擔孩子的生活費。而父親本來就不情願打官司,情願撤訴。法院一看這官司沒法打,改為仲裁解決。

父親一回到家,就說不該聽從別人的主意去法庭告狀。他讓母親作選擇,甚至願意放走她,同意她帶著小女兒一起去跟小孫,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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